交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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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方式:1、 《理财对接项目资产要素表》顾问费率、收费方式、收费时点,
并将财务顾问费电子版提交总行资产管理部; 2、 《理财对接资产财务顾问费入账清单》
月初3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邮箱发送总行资产管理部部门邮箱
2.2.3 资产提供分行理财收入——投资管理费
定义:分行向总行理财组合提供资产不能签署财务顾问合同以 投资管理费形式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
发送总行资产管理部部门邮箱
2.3.1 理财产品销售分行收入——销售费收入
分配原则 支付方式
总行资产管理部根据资产投资收益、预期客户收益、 相关费用以及同业情况制定,并与总行销售部门逐笔 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封闭式常规产品销售费不低于10BP,开 放式产品销售费不低于30BP,定制产品除外。
⑴对公封闭式产品,在产品到帐日次一个工作日由总 行向销售分行划付; ⑵对私封闭式理财产品,总行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前向销售分行划付本月到帐产品应付的销售费; ⑶对公和对私开放式理财产品,由总行在每月初5个 工作日内向销售分行划付上月应付的销售费。
1.2 资产管理部组织架构
资产管理部
综
产
投
风
合
品
资
险
运
管
交
审
营
理
易
查
部
部
部
部
1.3 资产管理业务的目标
对客户
提供产品和服务
对银行
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满足客户融资需求
维护客户关系
满足客户理财需求
促进资产负债业务
2
理财业务收入分配
2.1.1 表外理财业务收入考核原则
按“流程规范、价格透明、核算清晰、捆绑考核”的原则进行分 配,收入全部体现在分行账面,资产管理部作为表外理财业务的 牵头部门,考核理财业务规模及收入。
分配原则
项目资产投 资指导价格
公布方式
1、对于总行组合类产品来说,融资成本超过项目资 产投资指导价格及相关的通道费用(如信托费、信托 受益权转让费、北金所的交易服务费、保管费等)的 部分。 2、对于总行单一项目类产品来说,财务顾问费的收 取比例和方式由主办分行的资产提供条线和产品销售 条线协商确定。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介绍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部
2013年3月
内容
1
资产管理部主要业务
2
理财业务收入分配
3
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介绍
4
银监会8号文解读
1
资产管理部主要业务
1.1 资产管理部主要业务
本外币理财业务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代销和代收付业务
1.1.1 本外币理财业务
银行通过发售本外币理财计划,集中客户 的资金,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 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以投资实际 收益作为客户投资回报并收取管理费、手 续费等相关费用的中间业务。
入账方式:分行账务中心 “7030100109 单位客户投资管理费” “7030100110 同业客户投资管理费” “7030100108 个人客户投资管理费”
核对方式:
1. 《理财对接项目资产要素表》投资管理费率、收费方式、收费时点; 2. 《理财对接资产财务顾问费入账清单》 月初3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邮箱
“操盘手”VS.“资产管理人”
1.1.4 代销和代收付业务
1.代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是指交 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代理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业务的信托资金收款、代理支付本金及收益 的业务。 2.代销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是指银 行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推广、托管该证 券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
总行资产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和理财资产组合的实际 情况制定,并定期通过总行资产管理部内网公布。
1、通过联系单告知公司部和投行部 2、通过总行资产管理部内网布 3、直接发邮件给分行指定联系人
2.2.2 资产提供分行理财收入——财务顾问费
入账方式:分行账务中心 “7030100710 理财业务财务顾问收入” 登记《理财对接资产财务顾问费入账清单》
2.3.2 理财产品销售分行收入——销售费收入
核对方式
在产品发行时,总行销售部门应在销售通知中向分行 明示销售费率; 在向分行支付销售费后,总行资产管理部将在总行内 部网“资产管理部”网站上将实付分行销售费明细向 全行公布,供分行查询核对。
申购赎回费
部分理财产品(尤其是净值类理财产品)在申购或赎 回时会收取一定申购赎回费。申购赎回费是指客户在 申购、赎回理财产品时向银行支付的费用,由分行网 点直接收取。若有申购赎回费的,应在产品说明书中 列明,同时总行销售部门应在销售通知中向分行明示。
1、总行资产管理部在考核上采用“影子利润”的捆绑考核方式考 核总行资产管理部,全行理财业务的中收按照总行制定的分配原 则和标准全部反映在分行零售、公司、同业板块。 2、对私产品销售费收入、投资管理费收入纳入分行财富管理净收 入、零售板块中间业务净收入考核;财务顾问费、对公产品销售 费收入、投资管理费收入纳入分行对公板块中间业务净收入考核; 同业产品销售费收入、投资管理费收入纳入分行同业板块中间业 务净收入考核;销售的理财产品规模余额增量计入AUM增量指标 考核、理财业务日均规模考核等。
产品销售费
产品销售费是在产品说明书上列明的,按产品 规模和期限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销售分行的费用
投资管理费
1.理财产品实际投资收益扣除客户收益和相关费 用后仍有盈余的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2.分行向总行理财组合提供资产不能签署财务顾 问合同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
2.2.1 资产提供分行理财收入——财务顾问费
2.1.2 理财业务运作模式
理财产品
总行管理产品
授权分行管理产品
第三方管理产品
总行组合类
总行单一资产类
分行组合类
分行单一资产类
开放式产品
封闭式产品
北京
上海
深圳
河南
。。。
。。。
天添利
生息365 交银添利等 稳得利等
2.1.3 理财产品收入定义
财务顾问费
资产提供分行基于其提供的对接理财的各类资 产收取的费用,以财务顾问合同进行约定,一 般由融资人或信托公司支付给分行。
1.1.2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业务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 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投资(包括 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中国银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 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1.1.3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人(简称 代理行)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简称委托人、 丙类成员)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 务,使其参与银行间市场的行为。
并将财务顾问费电子版提交总行资产管理部; 2、 《理财对接资产财务顾问费入账清单》
月初3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邮箱发送总行资产管理部部门邮箱
2.2.3 资产提供分行理财收入——投资管理费
定义:分行向总行理财组合提供资产不能签署财务顾问合同以 投资管理费形式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
发送总行资产管理部部门邮箱
2.3.1 理财产品销售分行收入——销售费收入
分配原则 支付方式
总行资产管理部根据资产投资收益、预期客户收益、 相关费用以及同业情况制定,并与总行销售部门逐笔 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封闭式常规产品销售费不低于10BP,开 放式产品销售费不低于30BP,定制产品除外。
⑴对公封闭式产品,在产品到帐日次一个工作日由总 行向销售分行划付; ⑵对私封闭式理财产品,总行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前向销售分行划付本月到帐产品应付的销售费; ⑶对公和对私开放式理财产品,由总行在每月初5个 工作日内向销售分行划付上月应付的销售费。
1.2 资产管理部组织架构
资产管理部
综
产
投
风
合
品
资
险
运
管
交
审
营
理
易
查
部
部
部
部
1.3 资产管理业务的目标
对客户
提供产品和服务
对银行
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满足客户融资需求
维护客户关系
满足客户理财需求
促进资产负债业务
2
理财业务收入分配
2.1.1 表外理财业务收入考核原则
按“流程规范、价格透明、核算清晰、捆绑考核”的原则进行分 配,收入全部体现在分行账面,资产管理部作为表外理财业务的 牵头部门,考核理财业务规模及收入。
分配原则
项目资产投 资指导价格
公布方式
1、对于总行组合类产品来说,融资成本超过项目资 产投资指导价格及相关的通道费用(如信托费、信托 受益权转让费、北金所的交易服务费、保管费等)的 部分。 2、对于总行单一项目类产品来说,财务顾问费的收 取比例和方式由主办分行的资产提供条线和产品销售 条线协商确定。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介绍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部
2013年3月
内容
1
资产管理部主要业务
2
理财业务收入分配
3
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介绍
4
银监会8号文解读
1
资产管理部主要业务
1.1 资产管理部主要业务
本外币理财业务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代销和代收付业务
1.1.1 本外币理财业务
银行通过发售本外币理财计划,集中客户 的资金,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 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以投资实际 收益作为客户投资回报并收取管理费、手 续费等相关费用的中间业务。
入账方式:分行账务中心 “7030100109 单位客户投资管理费” “7030100110 同业客户投资管理费” “7030100108 个人客户投资管理费”
核对方式:
1. 《理财对接项目资产要素表》投资管理费率、收费方式、收费时点; 2. 《理财对接资产财务顾问费入账清单》 月初3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邮箱
“操盘手”VS.“资产管理人”
1.1.4 代销和代收付业务
1.代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业务是指交 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代理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业务的信托资金收款、代理支付本金及收益 的业务。 2.代销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是指银 行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推广、托管该证 券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
总行资产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和理财资产组合的实际 情况制定,并定期通过总行资产管理部内网公布。
1、通过联系单告知公司部和投行部 2、通过总行资产管理部内网布 3、直接发邮件给分行指定联系人
2.2.2 资产提供分行理财收入——财务顾问费
入账方式:分行账务中心 “7030100710 理财业务财务顾问收入” 登记《理财对接资产财务顾问费入账清单》
2.3.2 理财产品销售分行收入——销售费收入
核对方式
在产品发行时,总行销售部门应在销售通知中向分行 明示销售费率; 在向分行支付销售费后,总行资产管理部将在总行内 部网“资产管理部”网站上将实付分行销售费明细向 全行公布,供分行查询核对。
申购赎回费
部分理财产品(尤其是净值类理财产品)在申购或赎 回时会收取一定申购赎回费。申购赎回费是指客户在 申购、赎回理财产品时向银行支付的费用,由分行网 点直接收取。若有申购赎回费的,应在产品说明书中 列明,同时总行销售部门应在销售通知中向分行明示。
1、总行资产管理部在考核上采用“影子利润”的捆绑考核方式考 核总行资产管理部,全行理财业务的中收按照总行制定的分配原 则和标准全部反映在分行零售、公司、同业板块。 2、对私产品销售费收入、投资管理费收入纳入分行财富管理净收 入、零售板块中间业务净收入考核;财务顾问费、对公产品销售 费收入、投资管理费收入纳入分行对公板块中间业务净收入考核; 同业产品销售费收入、投资管理费收入纳入分行同业板块中间业 务净收入考核;销售的理财产品规模余额增量计入AUM增量指标 考核、理财业务日均规模考核等。
产品销售费
产品销售费是在产品说明书上列明的,按产品 规模和期限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销售分行的费用
投资管理费
1.理财产品实际投资收益扣除客户收益和相关费 用后仍有盈余的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2.分行向总行理财组合提供资产不能签署财务顾 问合同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
2.2.1 资产提供分行理财收入——财务顾问费
2.1.2 理财业务运作模式
理财产品
总行管理产品
授权分行管理产品
第三方管理产品
总行组合类
总行单一资产类
分行组合类
分行单一资产类
开放式产品
封闭式产品
北京
上海
深圳
河南
。。。
。。。
天添利
生息365 交银添利等 稳得利等
2.1.3 理财产品收入定义
财务顾问费
资产提供分行基于其提供的对接理财的各类资 产收取的费用,以财务顾问合同进行约定,一 般由融资人或信托公司支付给分行。
1.1.2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业务
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 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投资(包括 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中国银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 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1.1.3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人(简称 代理行)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简称委托人、 丙类成员)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 务,使其参与银行间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