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沈家煊讲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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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
0.“认知语言学”的范围
这里所说的“认知语言学”是加引号的,有其特定的含义。
并非所有关心认知的语言研究都是“认知语言学”。
如果像“生成语言学”那样认为语言就是通过一些逻辑规则和客观的语义特征而“生成”的,而这些逻辑规则和客观的语义特征都以一定的心理表征形式储存在人的记忆中,从这一假设出发的语言研究自然也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认知语言学,但是跟本文将要说明的有特定含义的“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假设却是大相径庭的。
“认知语言学”不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代表语言研究近年兴起的一个学派或思潮。
“认知语言学”也不是一种单一的理论,而是语言学内部的一种研究范式,其特点是着重阐释语言和其他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
这一研究范式发端于70年代,自80年代中以来,范围已扩展到语言学的各个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
“国际认知语言学学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并出版《认知语言学》杂志。
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 Fillmore, G. Lakoff, R. Langacker, G. Fauconnier, L. Talmy, J. Taylor, D. Geeraertgs, E. Sweetser, J. Haiman 等。
这些人各自的观点不尽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
有的用“认知框”(frames)来描写词义(见Fillmore 1982),处于“认知框”内的概念成分跟百科知识相联系,但不一定有语词形式;有的着重研究“隐喻”(metaphor)在语义学和认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见Lakoff & Johnson 1980);有的集中研究一般认知能力和语言之间的具体联系,如Talmy(1988)的“动力作用”(Force Dynamics)理论;有的全面研究语法范畴所呈现的“典型效应”(Prototype Effects,如Tylor 1989);还有的专门研究形式和意义之间的然联系或“象似”关系(iconicity,见Haiman 1985)。
Fauconnier(1985)的“心理空间理论”(Mental Space Theory)主要关心的是说话人构建的不同认知域之间的投射关系,用来解释诸如辖域
(Construction Grammar)歧义、违实表述、指称不明等语义现象。
Goldberg(1995)的“构式语法”
提出语法构式本身是基本语言单位,相当于一个心理“完形”,构式作为一个整体决定句子的论元结构和意义。
Chafe(1994)的“信息流程理论”(information flow theory)研究心理处理过程中话语单位和信息单位之间的联系,也可视为属于认知语言学的范式。
从历时角度研究“语法化”(grammaticallization)或词义引申的人,如Traugott(1989)、Sweetser(1990)、Bybee, et al(1994)等人也基本上认同于“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假设。
另外从事功能语法研究(如Givon 1984)、语言类型研究(如Croft 1991)、语义元素研究(Wierzbicka 1996)的一些人也或多或少接受“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假设。
最全面详尽的理论框架是Langacker (1987,1991)提出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其目标是建立一种既符合认知规律又满足“内容条件”(content requirement)的严谨的语法和语义理论。
所谓的“内容条件”是指,语法中允许有的成分只限于三类,一是实际出现的音韵成分、语义成分和象征成分,二是这些成分在人脑中的抽象,即图式(schemas),三是上述这两类成分之间的类属关系。
它排除任何任意设定的、抽象的句法特征或表征式。
“认知语法”用语义概念来定义语法范畴,而语义概念又是用在语言学以外得到验证的认知能力来描述的。
例如“主语”和“宾语”被描述为心理上“图象”(figure)和“背景”(ground)的对立。
1.从“生成语义学”到“认知语义学”
“认知语言学”是对“生成语言学”的反动。
在“认知语言学”出现之前,有一些原
来从事“生成语言学”的人提出了“生成语义学”(Generative Semantics),他们认为表层句子形式的底层应该是一个语义结构而不是一个句法结构。
语义结构包括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目的这样一些语义角色或语义格。
但是到底有多少个这样的语义格众说纷纭,随意性很大,这使得C. Fillmore最终不得不放弃他的“格语法”。
“生成语义学”一度采用的传统的“语义成分分析法”也遭到批评,例如将英语的动词kill分析为cause to become not alive,可以解释“I almost killed him”(我差点儿杀死了他)这个句子有歧解,副词almost在语义结构中插入的位置不同:
I almost caused him to become not alive. (已动了杀他的念头,但没有实行)
I caused him almost to become not alive. (已向他开枪,但没有击中)
I caused him to become almost not alive. (已击中他,但没有中要害)
但是问题在于,kill的词义实际并不等于cause to become dead:如果我的花盆放在阳台上,刮大风时掉下去砸死了他,这种情形只能说“I caused him to die”,不能说“I killed him”。
有些“生成语义学家”于是另起炉灶,提出了“认知语义学”,主张表层句子形式的底层是一个概念结构。
概念结构包括的概念角色的数量不再是随意的,而是从认知上限定的,如R. Langacker限定两个最基本的“射体”和“陆标”(Trajector和Landmark),L. Talmy 限定两个最基本的“凸体”和“衬体”(Figure和Ground)。
另一方面,概念角色又要比语义角色具体,例如充当主语的“射体”(或“凸体”)是具体的“偷窃者”或“抢劫者”,而不是笼统的“施事”。
另外,像kill和cause to become dead两个词语因为在人的心目中形成的是两个不同的“意象”,所以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结构。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不是直接表现或对应于现实世界,而是有一个中间的认知构建(Cognitive Construction)层次将语言表达(Expressions)和现实世界(Reality)联系起来。
在这个认知中介层,人面对现实世界形成各种概念和概念结构。
现实世界通过这个认知中介层“折射”到语言表达上,语言表达也就不可能完全对应于现实世界。
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实世界中墙角并没有明确的边界,我们无法划出一条界线来确定墙角的范围,但是在语言表达上我们仍然说“一个墙角”和“在墙角里”,这是因为在认知上我们把墙角“视为”一个有边界的事物,“墙角”因此是一个“有界”概念。
这个“视为”现在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做“识解”(construal)。
2.“心寓于身”的认知观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是一种“身心合一”或“心寓于身”(embodiment)的认知观。
按照这种观点,心智和思维产生于人跟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在这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通过自己的身体获得经验,这种经验用“体验”称之最为恰当。
例如,婴儿通过呼吸、进食、排泄而体验到“里”和“外”的概念对立,通过不断的抓起玩具而又放下的身体动作而体验到“控制”和“被控制”的概念对立。
人的整个概念系统都植根于知觉、身体运动和人在物质和社会环境中的体验。
“心寓于身”还有一层意思是概念和概念系统的形成要受人类身体构造的制约,例如人对各种颜色的分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体视网膜的生理构造决定的。
这种认知观跟“身心分离”的认知观相对立。
按照“身心分离”说,心智和思维独立于人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也不受人类身体(如知觉系统和神经系统)的任何限制。
人的心智和思维就是通过逻辑规则操纵一些抽象的符号,就像计算机操纵抽象的符号一样。
这些符号跟客观世界的事物有直接的、约定俗成的对应关系,这就是符号的全部意义,或者说符号的意义跟人对客观世界的“体验”无关。
3.语言不是一个独立模块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语言能力依附于人的一般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跟一般认知能力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语言能力的发展跟一般认知能力的发展有极为密切的联系。
汉语跟英语一样存在“辩论就是争战”(Argument is war)这样一个隐喻,例如有这样一些词语:论战争论辩护论敌抨击打笔仗理论战线唇枪舌剑舌战群儒入室操戈大张挞伐人身攻击批评的武器
这表明,我们不仅用争战来谈论
..辩论,我们在实际辩论中就是有胜有败,把辩论的对方
视为敌手,我们在辩论中的所作所为
....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争战这个概念支配的。
因此,通常认为是一种特殊语言现象的“隐喻”其实不仅仅是语言行为,而是一般行为,受一般认知能力的支配。
同样,“转喻”作为一种语言能力也跟一般认知能力分不开。
说“回到原单位,看到的尽是新面孔”,用“新面孔”而不用“新四肢”“新躯干”来转指“不熟悉的新人”,那是因为人一般都是靠观察脸相而不是靠观察别的身体部位来识别人的。
这两个例子说明,语言能力在人的心智中并不自成一个独立的部分,而是依附于一般认知能力。
因此这一假说不妨称作“语言能力依附说”,跟“语言能力独立说”相对立。
按照“语言能力独立说”,语言能力在人的心智中自成一个独立的部分,语言能力并不依附于一般的认知能力,跟一般认知能力有本质的差别。
4.句法不是一个独立模块
“认知语言学”不仅认为语言不是一个独立模块,在语言内部,句法也不构成一个独立模块。
最好用两个例子来说明。
拙文《正负颠倒和语用等级》说明,在极性词语(如下面例子中的“一”、“最难的”等)表达周遍意义时,由肯定句变为否定句或由否定句变为肯定句(称为“正负颠倒”)后会出现三种异常:(1)句法不合格(标为*),(2)语义上失去周遍义(标为?),(3)语用上不合适(标为#)。
(1)一字不识*一字识
见一个爱一个*见一个不爱一个
(2)最难的题他也会做?最难的题他也不会做
最便宜的他也买不起?最便宜的他也买得起
(3)连看电影也不感兴趣#连看电影也感兴趣
连民办大学也想上#连民办大学也不想上
这三种异常其实有一条统一的认知原则贯穿其中,那就是:否定极小量等于否定全量,肯定极大量等于肯定全量。
这条原则在语法中的体现程度不一样,或者说是“语法化”的程度不一样,于是“正负颠倒”就造成三种异常现象:(1)的语法化程度最高,(3)的语法化程度最低,(2)介于两者之间。
可见(1)这种所谓的句法现象并不是完全独立的现象。
拙文《跟副词“还”有关的两个句式》讨论下面两个句子中的副词“还”:小车还通不过呢,就别提大车了。
平面几何还不会呢,就别提立体几何了。
我们指出这个“还”具有语用意义,是在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即说话人认为语境中的一个小句(如“大车通不过”)所提供的信息量不足,而添加“还”的小句(如“小车通不过”)才提供足量的信息。
过去认为句法是独立的,句子在句法的基础上作出语义解释,再放到一定的语境中得出句子实际表达的意思。
但是这两个“还”字句表明,句法处理本身就离不开“还”字的语用意义,语境也不是事先摆在那儿的,而是根据“还”字和整个句式的意义来选择的,例如下面两句分别选择的语境是“旅行方向由东向西”和“旅行方向由西向东”:开封还没有到呢,就别提洛阳了。
洛阳还没有到呢,就别提开封了。
可见,在表达和理解语句时,句法、语义、语用三者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而是我中有你、你
中有我,三者交织在一起。
5.主客观结合的语义学
传统的语义学是一种客观主义的语义学,认为语义就是使语句表达的命题成真的必要充分条件,或称“真值条件”。
然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概念结构和概念结构的形成过程有直接的关系。
“横看成岭侧成峰”,客观上是同一座山,由于人的观察角度的变化就形成两个不同的心理意象。
这种观点可以称作“主客观合一”的语义观,跟“主客观分离”的语义观相对立。
“意象”(image)是“认知语言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对一个客观事物或情景由于“识解”方式的差别——凸显的部分不同,采取的视角不同,抽象化的程度不同,等等——而形成的不同的心理印象。
举例来说:
a.姑姑送一只花猫给小莉。
b.姑姑送[给]小莉一只花猫。
客观情形都是姑姑把一只花猫送给小莉,但由于说话人观察的方式不同,凸显的部分不同,就形成两个不同的“意象”,可以图示如下:
(G=姑姑,C=花猫,L=小莉)
箭头表示“花猫”的转移路径,粗黑线代表凸显的部分,a句凸显的是花猫的转移过程,b 句凸显的是小莉对花猫的占有。
再看下面三个英语句子:(引自Talmy 2000,vol.1: 5.5)
She climbed up the fire ladder in five minutes. (段,有界)
Moving along on the training course, she climbed the fire ladder at exactly midday.(点)She kept climbing higher and higher up the fire ladder.(线,无界)
梯子当然是两头有界的事物,但是近看为“段”,远看为“点”,特近看为“线”,这是“远视/近视”(distal perspective)作用的结果,好比拍照推远和拉近镜头得到不同的效果。
远看时梯子被“识解”为(be construed as)一个点;特近看时,观察者的注意力只集中在梯子的中间部分上,梯子被“识解”为两头无界的“线”。
拙文《如何处置“处置式——论把字句的主观性》将“处置”这个与把字句有关的传统语义概念区分为“客观处置”和“主观处置”两种:
客观处置:甲(施事)有意识地对乙(受事)作某种实在的处置。
主观处置:说话人认定甲(不一定是施事)对乙(不一定是受事)作某种处置(不一定是有意识的和实在的)。
把字句表达的语法意义是“主观处置”而不是“客观处置”,这有利于解释许多过去无法解释的现象,还能对过去提到的把字句的各种语法语义特点作出统一的说明。
例如:她看了他一眼,他居然就上去打她。
?她把他看了一眼,他居然就上去打他。
客观上看人一眼,被看的人并没有受任何损害,但主观上就不一定。
用了把字句“她把他看了一眼”就有了“他”是受损者的意味,与后面的“居然”不匹配。
这是把字句的主观“移情”作用。
*我吃了野菜。
我吃过野菜。
我把野菜吃了。
*我把野菜吃过。
过去说把字句的谓语动词必须是复杂的,但是为什么同为复杂形式的“吃了”和“吃过”会有以上的对立?“V过”只是客观地报道曾经发生一个事件(我吃野菜),“V了”则是在叙述一个过去事件的同时还表示出说话人的视角:说话人从“现在”(即说这句话的时刻)出发来看待这个事件,把它跟“现在”联系起来,比如说,因为吃了野菜,现在肚子不舒服。
这是把字句体现主观“视角”的作用。
近代汉语:把渔船都赶散了都赶散了渔船
现代汉语:把渔船都赶散了*都赶散了渔船
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都”总括宾语时可以出现的位置有差别。
近代把字句和动宾句并存时,显然是把字句的主观性强于动宾句,把字句是说话人强调宾语完全受影响;现代只能用把字句,说明原来作客观叙述的现在也要用把字句来表达,因此说把字句的主观性减弱了。
这就是说,从近代汉语到现代汉语,“把”字表示处置的主观性已有所减弱。
一种表达主观性的形式用久了其作用会减弱,于是需要有新的形式来表达这种主观性,这是普遍规律,也是历史上处置介词经常兴替的原因之一。
6.典型范畴和基本层次范畴
传统的范畴观认为范畴都是离散范畴,每个范畴有自己的“界定特征”,符合某些“界定特征”的就成为某一范畴的成员,反之则不然。
“界定特征”为范畴所有成员所共有,因此范畴内部各成员的地位是均等的。
“认知语言学”则认为人建立的范畴,包括语法范畴,大多是“典型范畴”而不是离散范畴。
范畴不能靠“界定特征”来界定,范畴与范畴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一个范畴内部各成员的地位是不均等的,有的是范畴的典型成员,有的是非典型成员。
例如,麻雀、燕子、喜鹊等是“鸟”这个范畴的典型成员,鸵鸟和企鹅则是非典型成员,“鸟”因此是个典型范畴。
语法范畴跟其他范畴一样也是典型范畴,这个观点大家已经比较熟悉,这里不再详细介绍。
特别可参看的是袁毓林《汉语词类的家族相似性》一文,他以确凿的事实证明,要想找出为这个词类所有而为其他词类所无的语法特征,这实际是做不到的,汉语的词类因此也是典型范畴。
汉语的词汇中也存在“基本层次范畴”,例如:
甲:你布兜里装的什么?
乙:苹果。
水果。
国光苹果。
在通常情形下,乙对甲的回答是中间一层的“水果”。
在“动物—狗—京巴儿狗”、“水果—苹果—国光苹果”、“家具—沙发—转角沙发”这样的等级中,“狗”“水果”“沙发”属于“基本层次范畴”。
基本层次范畴是认知上优选的范畴,最引人注目。
基本层次范畴最适合人的认知需要,这在心理上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1)异同平衡:作为基本层次的范畴,其内部成员之间有足够的相似点,而它与其他类别的成员又有足够的相异点。
(2)完形感知:基本层次范畴的各个成员有共同的整体形状,便于作“完形”感知。
(3)动作联系:基本层次范畴总是跟人的特定动作相联系,例如“猫”和抚摩联系,“花”和采摘联系。
典型范畴和基本范畴相辅相成,一方面,典型范畴在范畴的基本层次上发展得最充分,另一方面,基本层次范畴的特性是由典型范畴的构成特点决定的。
7.象似性
语言的结构与人所认识到的世界的结构恰好对应,这种对应具有广泛性和一再性,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这就是语言的“象似性”(iconicity)。
“认知语言学”注重语言的“象似性”,认为语言的“象似性”程度要比我们过去所想象的大得多。
戴浩一论证汉语词序和事件的时间顺序之间具有广泛的象似关系,这已经为大家所熟知,例如“我在马背上跳”是我先在马背上然后跳,“我跳在马背上”是我先跳然后在马背上。
除了“顺序象似”,常见的还有“距离象似”和“数量象似”等。
张敏《认知语言学和汉语名词短语》一书集中探讨名词短语中“的”字是否能隐去的规律。
例如:
我的爸爸我爸爸
我的书包*我书包
一般认为这是“可让渡”与“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造成的区别,“我”对“书包”的领有是可以让渡的,而“我”对“爸爸”是不可让渡的,这里体现的是距离象似原则。
但是汉语里又有如下情形:
我爸爸*我鼻子
*张三爸爸牛鼻子
“我”对“爸爸”和“鼻子”的领有都是不可让渡的。
张敏论证在汉语里,无“的”和有“的”的名词短语的区别是“称谓性”和“非称谓性”的区别(对汉人来说这是意义重大的)。
对人意义重大的个体特质在认知上足够明显,可以用一个专名来称谓。
例如:我们学校*我们学校(=北大)有三千多所。
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学校有三千多所。
他爸爸他爸爸(=张三)其实不是他的爸爸。
他的爸爸?他爸爸(=张三)其实不是他爸爸(=张三)。
用专名来称谓的概念,其组成成分之间的距离最小。
因此,汉语是在更广的范围里体现距离象似原则。
这条原则还体现在各类成分充当修饰语的名词短语里,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下面例子中的对立:
*好一本书*好的一本书好好的一本书
*好那本书?好的那本书好好的那本书
*脏一件衣服*脏的一件衣服脏兮兮的一件衣服
*脏那件衣服脏的那件衣服脏兮兮的那件衣服
8.转喻和隐喻
上面第3节讲语言不是一个独立的模块时已经提到“认知语言学”对隐喻和转喻的看法。
隐喻和转喻都是概念形成的手段,两者的区别,粗略地说,隐喻是用一个概念来说明另一样相似的概念,源概念要具体;转喻用一个概念来指代另一个相关的概念,源概念要显著。
或者说,隐喻是两个相似概念之间的“投射”,转喻是两个相关概念之间的“过渡”。
投射是一种突变(左图),过渡是一种渐变(右图):
拙文《转指和转喻》认为汉语中“的”字结构(包括“NP的”和“VP的”)能否转指中心名词的“转指”现象实际上也是一种认知上的“概念转喻”。
针对以下的转指现象:经理的(外套)*经理的(身份)
小王的(书包)*小王的(爸爸)
词典的(封皮)*词典的(出版)
中国的(河流)*中国的(长江)
托运的(行李)*托运的(手续)
到站的(火车)*到站的(时间)
他赞成的(意见)*他提出的(意见)
白的(衬衫)*雪白的(衬衫)
健康的(孩子)*健康的(问题)
我们提出一个“转喻/转指的认知模型”如下:
1) 在某个语境中,为了某种目的,需要指称一个“目标”概念B。
2) 用概念A指代B,A和B须同在一个“认知框架”内。
3) 在这同一“认知框架”内,A和B密切相关,由于A的激活,B(一般只有B)会被
附带激活。
4) A要附带激活B,A在认知上的“显著度”必须高于B。
5) 转喻的认知模型是A和B在某一“认知框架”内相关联的模型,这种关联可叫做从A
到B的函数关系。
限于篇幅,这里不能详述。
关于“激活”或“扩散激活”的概念,还可参看袁毓林《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
拙文《复句三域“行、知、言”》是运用“概念隐喻”来说明汉语里各种复句表达的语义关系,例如下面三个用“如果……就”表达的复句分别属于“行”“知”“言”三个概念域:(1)如果明天下雨,比赛就取消。
[行域]
(2)如果比赛取消了,昨天就下雨来着。
[知域]
(3)如果比赛真的取消,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
[言域]
“如果”一词引出的充分条件在三个域中的性质可以这样来表述:
(1)行域:p的发生是q发生的充分条件。
(如果p,那么q)
(2)知域:知道p是我得出结论q的充分条件。
(如果知道p,那么我推断q)
(3)言域:状态p是我声称q的充分条件。
(如果p,那么我声称q)
重要的是,“知域”和“言域”的语义关系是从“行域”的语义关系通过隐喻“投射”形成的。
这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域还可以用来解释其他许多过去难以解释的语法和语义现象,不仅是解释复句的语义关系。
9.理想认知模型
“理想认知模型”(Idealized Cognitive models,简称ICM),或者叫“认知框架”等,是人根据经验建立的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各种相对固定的关联模式,对人来说,各种ICM是“自然的”经验类型。
说其“自然”,那是因为它们是人认识自身的产物,是人与外界交互作用的产物,一句话,是人类自然属性的产物。
人还凭这样的ICM来给新的经验分门别类。
作为主观的心理构造物,ICM跟客观实际不完全一致,总是要比客观实际简单。
这样的ICM 是一个个心理上的“完形”(gestalt)结构,其构成成素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在我们日常经
验中反复地同现。
作为“完形”结构,ICM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完形”还比它的构成成素在认知上更简单,更容易识别、记忆和使用。
例如“整体-部分”就是一个最基本的ICM,拙文《“N的V”和“参照体—目标”构式》用它来解释以下的语法现象:
(1)茶壶的把儿这种茶壶的把儿
*把儿的茶壶这种把儿的茶壶
(2)书桌的抽屉大书桌的抽屉
*抽屉的书桌大抽屉的书桌
(3)住房的卫生间两间住房(合用)的卫生间
*卫生间的住房(带)两个卫生间的住房
我们把这种“NP的N”的构式看作“参照体—目标”构式,其中的NP是我们建立与目标N的心理联系的参照体。
这里“茶壶”和“把儿”、“书桌”和“抽屉”、“住房”和“卫生间”之间都存在“整体—部分”的关系。
一般情形下,整体比部分显著,而充当参照体的事物必须显著。
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的事物要充当“参照体”必须“专指化”:“茶壶”泛指各种茶壶,“这种茶壶”专指一类茶壶;“抽屉”泛指各种抽屉,“大抽屉”专指一类抽屉;“卫生间”泛指各种数量的卫生间,“两个卫生间”专指一定数量的卫生间。
从信息论的角度讲,“专指化”的目的是提高“信息度”和“显著度”。
茶壶一般总是带把儿的,书桌一般总是带抽屉的,住房一般总是带卫生间的,这些属于常识的“整体—部分”关系已经成为ICM。
如果告诉别人茶壶带把儿,书桌带抽屉,住房带卫生间,那等于没有提供什么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大家默认的。
然而告诉别人茶壶带某种形状的把儿,书桌带某种大小的抽屉,住房带一定数量的卫生间,提供的就不仅仅是默认信息。
“施事-动作-受事”也是一个基本的ICM。
第8节提到“VP的”转指中心名词的规律,“开车的”可以转指“司机”,“他开的”可以转指“汽车”,但是“开车的”和“他开的”都不能转指“时间、地点、原因、方式”等。
原因就在于,“昨天夜里老王因为兴奋在高速公路开着他的宝马车飞驶”这个事件在人心目中的ICM就是“人开车”,它包括施事和受事,但是不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方式等。
下面的图形我们一般都把它看作是一个小圆部分地覆盖了另一个大圆,虽然实际被覆盖的不一定是一个圆,而是一个比圆复杂的图形。
按照“完形心理学”,圆是一个“完形”,一个“好”图形,而比圆复杂的图形不是。
同样,“施事-动作-受事”是一个“完形”,“开车的”所“覆盖”的是这个完形的一部分。
(参看拙文《转指和转喻》)
ICM有具体和抽象的差别,也有简单和复杂的差别。
像“整体—部分”、“容器—内容”和“在…之上”这样的ICM是比较抽象和简单的,它们也叫“意象图式”(image, schema)。
像“买卖”和“在海滩上”是比较具体和复杂的ICM,它们也叫“场景模框”(scene, frame)。
像“上饭馆”和“乘飞机”包含前后相继的若干事件,也是具体复杂的ICM,它们也叫“事件程式”(scenario)。
10. 凸显:凸体和衬体
从认知心理上讲,凸显的事物是容易引起人注意的事物,也是容易记忆、容易提取、容易作心理处理的事物。
“认知语义学”对概念结构的分析与传统语义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