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与我国民族品牌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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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与我国民族品牌的保护摘要: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当时在中国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有赞同收购的,有反对收购的,文章就针对此事进行评价。文章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引出民族品牌保护问题,从该案件中透视出我国民族品牌保护政策的不完善性,并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商务部否决理由,合理性,民族品牌,政策建议。

1汇源收购案及商务部反应

2008年9月,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大西洋公司将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但是在可口可乐申报以后,商务部否决了这项涉及资金和社会反响巨大的收购案。

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案”未通过审查”决定的三个原因:”(1)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2)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3)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①

商务部禁止并购的这项决定的提出主要是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的影响等几个角度对该收购案进行了审查。最后给予认定的,因此是合法的。

2商务部否决的合理性

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的的决议具有合理性,理由如下:

⑴保护民族饮料企业的生存空间

果汁饮料属于食品、快速消费品,品牌意味着这类产品的质量、价格、是否能被消费者信赖等一系列因素。因此,新品牌要说服零售商十分困难,品牌构成了饮料市场进入的主要障碍。从我国饮料业的实际看,”两乐”在碳酸饮料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中国本土企业在此领域要达到能与”两乐”抗衡的地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从保护我国民族饮料企业的生存空间来看,商务部的否决也是合理的。

⑵防止碳酸饮料行业进一步垄断

垄断问题主要发生在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合资中,包括商标的使用和浓缩液供应。”两乐”拥有饮料业国际著名商标,对其在华投资企业都采取了国际通行的特许经营方式,浓缩液也由其独家供应,控制了合资企业的命脉,造成了对企业的垄断,中方没有能力与外商抗衡,必须政府加以干预。因此,从反垄断的角度讲,商务部的否决是合理的。

⑶顺应民意

每个民族都在维护自己的民族利益,因此,就有了很多的经济摩擦和经济谈判。从保护民族老牌产业,维护民众感情方面,商务部决定着实是呼应了”存汇源顺民意”的请求。因此,从挽救民族企业和顺应民意的角度看,商务部的决定也是合理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商务部的决定都是合理的,也是

合情的。

3 我国民族品牌保护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许多民族品牌经过多年苦心经营,靠独特工艺和过硬质量,在国内市场取得成功,而且有些在国际市场也小有名气。但出于多种原因需要外资的注入,外资在并购过程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利用中方企业急需资金、技术的心理和品牌意识薄弱的缺点,逐步排挤、冷藏民族品牌。

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的事实让我们清楚,对民族品牌的塑造和保护的重要,但是我国在民族品牌的塑造和保护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方面,我国民族品牌缺乏,塑造民族品牌的相关鼓励措施不完善,品牌意识不够强烈,因此,很多行业都缺乏民族品牌,更谈不上市场的主导权了;另一方面,我国对民族品牌的保护力度不够,相关并购法规不是很完善,面临的国际并购风险又很大。因此,我国民族品牌保护由于起步晚,制度不完善,还处在相当初级的阶段,造成了很多民族品牌的流失,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4保护民族品牌的政策建议

4.1应注意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

品牌是企业的灵魂,企业应当注意保护和提升自己的品牌。一方面,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提高企业的管理创新能力,这是保护民族品牌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实施企业集团化战略,在与外资合作过程中注重掌握控股权和商标使用权,以制定有利于品牌

长远发展的经营战略,增强抵御外资并购和维护民族品牌的能力。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法保护民族品牌。

4.2抓住对企业品牌的主导权

对于比较强势的国内品牌,企业要坚持要自己控股。没有控股权就丧失了在企业中的决定权,而一个对自己的品牌没有决定权的企业是不可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品牌的;同时,应该学习和掌握必备的反并购技巧,世界在经历了多次并购浪潮后,积累了大量的反并购知识与技能,反收购防御的手段层出不穷,企业应该根据并购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并购初衷选用一种策略或几种策略的组合。

4.3完善外资并购相关法律

一般而言,规范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中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外资并购审查法、证券法、公司法、社会保障法以及破产法等法律规范,其中以被称为市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为核心和主体。

4.4发挥政府作用

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外资并购中的监督作用,为民族品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如设立外资并购审查机构,防止外资恶意并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改善内资企业待遇;加快产业安全和保护著名商标及中华老字号的立法等,通过积极有效的政府干预,保证民族品牌的长期发展。

注释:

①袁永林、穆丽霞:《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后的多角度思考》,现代商业·中国知网。

参考文献:

[1]应品广:《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法思考》[j]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12月第12卷第6期42-48

[2]黄新祥:《外资并购中民族品牌保护问题的思考》[j] 商场现代化,2009年2月(上旬刊)总第565期

[3]林青、祁春节:《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核机制研究》[j] 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4]潘志成:《析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相关理由》[j] 法学,2009年第7期,81-88

[5]崔涛:《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思考》[j]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年01期

[6]陈蕾:《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看民族品牌的崛起》[j] 大众商务,2009年11月第107期

[7]刘丽园:《我国企业并购制度正在走向成熟-从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说起》[j] 兰州学刊,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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