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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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6

【实施日期】2015.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10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昕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黄卫华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国忠、谢李利、张新运、马国安、何新阁,市编办主任于惠权、市发改委主任刘明放、市人社局局长王勇、市财政局局长何晞、市工商局局长刘剑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新平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县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市编办主任于惠权任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姚超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市发改委主任刘明放任组长,市政府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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