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危重患者抢救优先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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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危重患者抢救优先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便捷、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文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抢救)室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值班人员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抢救)室医生、护士护送,立即联系上级医院。

(5)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按规定处理外并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抢救)室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院长。必要时上报卫健局。

XX卫生院

2018年01月25日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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