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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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7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负主体责任”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职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农、果、畜、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提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规模质量,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建成“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体制机制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真正把我县创建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监管服务体系。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政府统一领导。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2.建立健全以县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环保局、水产局、公安局等部门及镇(街)政府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环保局、水产局、公安局,各镇街)
3.各镇街配备至少1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

主要负责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责任单位:各镇街)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各镇街)
5.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农业园区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6.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7.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指导本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各镇街)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1.制定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

将生产标准转化为切实可行的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将标准生产技术集成转化为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并在园区、基地公开栏广泛张贴。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各镇街)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工作。

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向种植、养殖户推广“五统一”技术规范(即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管理措施),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市场监管局)
3.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

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

(责任单位:农科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4.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
方施肥技术。

(责任单位:农科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三)加强农产品监测力度。

1.建立以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为主,镇街检测室为辅,生产基地、大中型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测点为延伸的检验检测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农科局、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各镇街)
2.强化快速检测车流动服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延伸到基地,落实到田间地头。

全县每年开展农产品定性检测1200批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四)依法做好产地管理。

1.加强产地环境检查。

在我县主要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禁止向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责任单位:农科局、环保局,各镇街)
2.积极创新农资监管和配送模式。

建立农资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记录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违法违规不良信息。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各镇街)
3.加大投入品的销售。

依托现有农资连锁龙头企业,大力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全县所有农资经营
网点公开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农业投入品销售台账、实名购买、质量安全承诺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杜绝高毒禁用农药销售和使用。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供销联社,各镇街)(五)推行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

1.实施产地准出制度。

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生产标准、管理要求进行实施,建立健全抽样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推动生产主体、基地等产地准出制度的落实。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2.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积极引导和约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增强主体质量安全自律意识。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公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以蔬菜、水果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严把准出质量安全关口。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4.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严把质量关,要求其严格执行产地准出证明(检疫证明、农产品二维码等),同时全面取缔农产品流动摊贩。

加大对入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的进行无害化销毁。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5.强化执法监管。

加大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6.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按照“产销可记录、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总体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农科局,各镇街)
7.以信息化为手段,登记农产品“身份证”,使消费者可以迅速查询到农产品从源头到市场全过程的信息,从而实现X查询、放心消费。

(责任单位:农科局,各镇街)
(六)完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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