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TE 004-2004汽车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

Q-FTE 004-2004汽车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
Q-FTE 004-2004汽车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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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

技术标准发布发放专用章

分发有效

分发日期:2004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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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满足生产、检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汽车燃油箱总成的产品质量,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公司设计开发的实际情况,对Q/FT E004—2001《车辆产品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Q/FT E004—2001《车辆产品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4.1.2对滤清装置(滤网)的要求;

——4.3.1中增加了机动车在晃动时,应保证燃油箱的加油口及通气口不漏油的要求;

——5.2.4燃油箱的振动耐久性试验中,将产品类型重新划分为皮卡、SUV、轻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并对燃油箱的振动耐久性试验制定了差别化指标。

——与国家有关汽车排放标准相适应,对5.3.2非金属燃油箱的防燃油渗透性能试验中的平均燃油耗散率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自2004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卡车一所、产品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大逵、张碧蓉。

本标准于2001年11月首次发布,2004年12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卡车一所负责解释。

汽车燃油箱总成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燃油箱总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各类汽车用金属和非金属燃油箱总成(以下简称燃油箱)。其它产品所用燃油箱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296-2001 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QC/T 572-1999 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测定方法

QC/T 644-2000 汽车金属燃油箱技术条件

Q/FT E007-2001 车辆产品燃油蒸发控制装置技术条件

Q/FT B039 车辆产品油漆涂层技术条件

Q/FT B102 车辆产品零部件追溯性标识规定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燃油蒸发控制装置、翻转止流装置、真空压力释放装置、液气分离装置的定义按Q/FT E007的规定。

3.2 其它定义按GB 18296-2001第2章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燃油箱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1.2 燃油箱体所用材料以及加油口上的滤清装置(滤网),应符合相应图样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4.1.3 外观

4.1.3.1 金属燃油箱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燃油箱焊接部位应光滑,两端盖与本体如采用卷边接合工艺,应无鼓包、毛刺等缺陷。

b) 燃油箱外表面涂层为溶剂涂层时应符合Q/FT B039的规定,采用其它涂层时,其性能应不低于溶剂涂层相应的性能要求。

4.1.3.2 非金属燃油箱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燃油箱箱体表面应光滑、饱满,不得出现成形不足及变形现象;箱体上不应有明显刀痕、摩擦痕、烫伤痕,不得有气洞、气泡,不得有不熔杂质的颗粒及影响燃油箱性能的杂质存在;加油部位必须保证圆滑,所有金属件须做防锈处理,表面不得有锈迹。

b) 箱体上所有装配零部件及焊接件不得有任何制造缺陷,所有装配件必须保证正确、牢固,焊接件位置、方向正确,翻浆均匀,焊接牢固,任何方向、位置点上在98 N力的作用下不脱落。

4.1.4 燃油箱尺寸极限偏差

4.1.4.1 金属燃油箱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图样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4.1.4.2 非金属燃油箱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外形尺寸的极限偏差

mm

4.1.4.3 非金属燃油箱安装尺寸及安装相对位置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安装尺寸及安装相对位置极限偏差

mm

4.1.4.4 非金属燃油箱焊接和装配位置尺寸及极限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焊接和装配位置尺寸及极限偏差

mm

4.2 安全性能要求

4.2.1 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额定容量在95 L以上的汽油燃油箱必须配备安全阀装置。安全阀装置可附属于汽油箱,也可以在附件系统中。当汽油箱遇火灾时,此装置可防止汽油箱内部压力升高导致箱体破裂。

4.2.2 配备燃油蒸发排放系统的汽油箱必须有一个排气口,此排气口应在汽油箱充满时位于油面

的上方,保证蒸发排放物能随时排出汽油箱。

4.2.3 安装翻转止流装置的燃油箱,其翻转止流装置的性能应符合Q/FT E007的相关规定。

4.2.4 燃油箱盖的密封性

柴油箱盖的最大泄漏量不得大于30 g/min,汽油箱盖不允许泄漏。

4.2.5 安全阀开启压力

装有安全阀装置的燃油箱,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35~50)kPa,安全阀开启后,燃油箱内压力不得比安全阀开启压力高出5 kPa以上。

4.2.6 燃油箱的振动耐久性

燃油箱按照5.2.4的规定进行试验,燃油箱不得出现渗漏。同时燃油箱盖与加油口锁定可靠,无松动现象。

4.2.7 耐压性能

a) 金属燃油箱按5.2.5 a)进行试验,不允许燃油箱出现泄漏、开裂现象;

b) 非金属燃油箱按5.2.5 b)进行试验,不允许燃油箱出现泄漏、开裂现象,箱体不允许产生影响安装的永久变形。

4.2.8 非金属燃油箱的低温耐冲击性能

非金属燃油箱按5.2.6进行试验,不允许燃油箱有泄漏现象。

4.2.9 非金属燃油箱的耐热性能

非金属燃油箱按5.2.7进行试验,不允许燃油箱有泄漏现象,试验后不允许产生影响安装的永久变形。

4.2.10 非金属燃油箱的耐火性能

非金属燃油箱按5.2.8进行试验,不允许燃油箱有泄漏现象。

4.3 其它性能要求

4.3.1 燃油箱的密封性

燃油箱按5.3.1进行密封性试验,承受25 kPa的压缩空气压力,不允许漏气(不包括柴油箱盖通气孔),并应保证机动车在晃动时,燃油箱的加油口及通气口不漏油。

4.3.2 非金属燃油箱应具有良好的防燃油渗透性能,按

5.3.2的规定试验,24 h燃油扩散损失应不大于0.5 g。

4.3.3 燃油箱内部清洁度

4.3.3.1 金属燃油箱内清洁度为每升容量的杂质按质量计不大于1.5 mg,试验方法按

5.3.3.1。

4.3.3.2 非金属燃油箱内部不允许有任何杂质、切屑、灰尘存在,各工艺孔口不得有残留切屑和残留水,试验方法按

5.3.3.2。

4.3.4 装有进气阀的燃油箱,其安装位置应在燃油箱充满燃油时燃油面的上方,进气阀的开启压力必须满足与燃油箱配套使用的发动机在最大供油时正常工作,且燃油箱不得被吸凹,试验方法按

5.3.4。

4.3.5 燃油箱盖与加油口

4.3.

5.1 燃油箱盖与加油口的设计和制造,应在保证密封的条件下,不使用工具能方便、省力地开启。

4.3.

5.2 加油口及加油管在(30~60)L/min加油时,燃油不得有向外溢流、喷射现象。

4.3.6 燃油箱的牢固性

4.3.6.1 金属燃油箱的箱体和部件应能承受80 kPa压力,不允许出现渗漏,但允许变形,试验方法按

5.3.6。

4.3.6.2 按

5.3.

6.2的规定进行试验,非金属燃油箱不允许有开裂和任何泄漏。

4.3.7 金属燃油箱箱体与螺母焊接的抗扭强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金属燃油箱箱体与螺母焊接的抗扭强度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要求试验

5.1.1 金属燃油箱材料镀层性能试验方法按QC/T 644-2000中5.2的规定进行;金属燃油箱材料试验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5.1.2 外观

5.1.2.1 金属燃油箱外观用目测进行检验,表面油漆涂层试验按Q/FT B039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5.1.2.2 非金属燃油箱的箱体外观利用灯光照射及肉眼观察进行检验,装配零部件及焊接件的可靠性用专用检具检验。

5.1.3 尺寸及极限偏差用通用量、检具等进行检验。

5.2 安全性能试验

5.2.1 翻转止流装置性能试验应按Q/FT E007的有关规定。

5.2.2 燃油箱盖的密封性试验按GB 18296-2001中4.1的规定进行。

5.2.3 燃油箱安全阀开启压力试验按GB 18296-2001的4.2的规定进行。

5.2.4 燃油箱的振动耐久性试验

燃油箱模拟装车形式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往燃油箱内注入表5规定容量的水,盖上燃油箱盖,密封好所有进、出口,按表5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

表5 振动耐久性试验要求

5.2.5 耐压试验

a) 金属燃油箱的耐压试验按GB 18296-2001中4.4的规定进行。

b) 非金属燃油箱的耐压试验按GB 18296-2001中4.5的规定进行。

5.2.6 非金属燃油箱低温耐冲击性能试验按GB 18296-2001中4.6的规定进行。

5.2.7 非金属燃油箱的耐热性能试验按GB 18296-2001中4.7的规定进行。

5.2.8 非金属燃油箱的耐火性能试验按GB 18296-2001的4.8进行。

5.3 其它性能试验

5.3.1 燃油箱的密封性试验按QC/T 644-2000的5.3进行。装有燃油蒸发控制装置的燃油箱,进行密封性试验时,应将翻转止流装置和液气分离装置与燃油箱装配后一同进行。

5.3.2 非金属燃油箱的防燃油渗透性能试验

以非金属燃油箱总成为试样,将50%额定容量的燃油注入试样中,然后使试样处于敞开状态置于温度为(40±2)℃的环境中浸泡28天以内,待其重量下降率恒定为止。

接着将试样内的燃油倒掉,重新注入50%额定容量燃油,封闭试样的开口,并将试样置于(40±2)℃的环境中,当试样中燃油的温度达到(40±2)℃时,打开开口,保持1min,然后再封闭其开口,称其总重量。在此温度下保持56天,在实验过程中每10天测量一次重量,计算其平均燃油耗散率,其值不应超过0.5g/24h,56天后的平均燃油耗散率也不应超过0.5 g/24 h。

5.3.3 燃油箱内部清洁度试验

5.3.3.1 金属燃油箱内部清洁度试验按QC/T 572的规定进行。

5.3.3.2 非金属燃油箱内部清洁度试验时,用点亮的12 V/21 W灯泡伸进燃油箱内部,然后从各个可见开口处观察是否有杂质、切屑、灰尘、水等存在于燃油箱内。

5.3.4 燃油箱进气阀通气试验按QC/T 644-2000中5.6的规定进行。

5.3.5 燃油箱盖开启试验按QC/T 644-2000中5.7的规定进行。

5.3.6 燃油箱的牢固性试验

5.3.

6.1 金属燃油箱的牢固性试验按QC/T 644-2000中5.8的规定进行。

5.3.

6.2 将非金属燃油箱内注满(-40±2)℃的水和乙二醇混合物或其它冷冻液,密闭所有开口,从6 m高处(试样重心距离地面6 m)自由落于混凝土地面。

5.3.7 金属燃油箱箱体与螺母焊接的抗扭强度试验按QC/T 644-2000中5.9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分供方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型式检验和本公司进货检验。

6.1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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