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下空间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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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是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伴随轨道交通的大规模建设,深圳市也将进入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的快速发展阶段。为科学有序地开发利用深圳城市地下空间,建构地下空间利用的管理平台,编制《深圳市地下空间资源规划》并纳入到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实现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使深圳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保持协调发展,并促进深圳城市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1、总则
第1条规划意义
城市快速发展,导致用地规模和空间容量需求不断扩大。空间资源的紧缺已经成为制约深圳市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地下空间不仅是有效的防护空间,还是完善步行网络,安排基础配套设施的重要领域以及城市更新的重要空间资源。有序、合理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有助于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土地价值,缓解深圳市前25年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土地和交通压力,是实现城市循环经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8)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58号令,1997
(4)《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1996.10)
(5)《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6)《深圳市2030城市发展策略》,2005
(7)《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2006
(8)《深圳市轨道交通远期线网规划》(2006-2030)
(9)《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2005-2010)
(10)《深圳市人防工程总体规划》,2000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整个深圳市域范围,约1952.8平方公里范围。研究深度以浅层(-10米)空间为主,重要或特殊地区涉及次浅层(-10~30米)及中层深度(-30米以上)。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
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0-2020年
远景:2020-2050年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审慎合理地利用空间资源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手段。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目的,是为了建设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城市。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现城市土地空间的有效利用。
(2)地上地下协同发展、综合利用
编制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必须密切结合深圳特殊的城市定位与发展实际,注重地上地下协调发展,上下结合、远近结合、全面规划,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使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3)依托公共政策、完善法规体系
法规建设和政策制定是保证地下空间科学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是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在编制规划的同时应逐步完成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使空间权益、管理职责、技术依据、建设程序等方面逐步明确并完善。
第6条规划原则
(1)系统性、综合性及前瞻的空间发展原则
地下空间是地面空间的合理延伸及有力支撑。地下空间开发要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城市结构与形态布局相协调,使地下空间成为城市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考虑到地下空间开发的不可逆性,空间发展规划应富有前瞻性,应考虑到未来一定时期可能的地下空间(如轨道交通、市政共同沟等)发展需求而进行适当的空间预留。
(2)市政优先、分层开发规划原则
地下空间应优先用于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地铁、地下市政管廊、地下人行通道等。
原则上不同功能应置于不同的竖向层次,人员活动频繁的空
间应尽量设于浅层,并方便和地面的衔接。
应在充分利用浅层深度基础上逐步向深层发展。浅层(地下10m以上)空间作为近期建设和主要城市功能布置的重点;远期积极拓展次浅层(地下10~30m)空间。
(3)政府主导、公私协同建设原则
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地下空间的建设职能。其中政府主导建设骨干基础设施(如地铁、市政共同沟、地下道路、地下市政设施以及未来的大深度空间利用等)。市场着重参与地块内的综合建设以及地块间联系通道的网络完善。
(4)依托轨道、有序发展原则
以地铁网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骨架,以地铁线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轴、以地铁站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源,形成依托地铁线网,以城市公共中心为重点的地上地下人行空间体系。
(5)规划的可实施性原则
地下空间规划应当考虑在既有政策基础、经济条件、技术水平下的实施性和操作性,考虑空间综合开发分层利用的灵活性。
应建立地下空间规划的评估机制,对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安全性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发展目标和规模预测
第7条总体策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深圳市建设全球先锋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相协调,与深圳市的政治、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的地下空间系统,包括地下公共空间系统、地下交通系统、地下市政系统、地下人防系统等。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为实现深圳现代化生态城市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1)近期(到2010年):以地铁车站密集的中心区为建设重点,加强公共空间的系统连接,创造高水平的空间节点以及完善的步行系统。
结合轨道建设、旧城旧工业区改造进行重点区域的地下空间开发,实现立体化建设,创造精品工程。例如在福田、前海、龙华、布吉、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地区建设大型综合体,并加强与周边建筑的地下联系;在华强北商业区、福田中心区、宝安中心区等商业中心可逐步建设地下商业街区,形成整片的人行网络。
积极开展市政设施下地的多种尝试,包括变电站、垃圾处理、雨水收集等。开展相关政策、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
(2)远期(到2020年):建立并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鼓励地上地下一体开发,逐步实现城市新开发区及更新地区的立体化开发。近期重点建设的区域将得以完善。
(3)远景(到2050年):建设高水平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地下空间建设经营及管理体制,完备地下空间开发管理体系。
待远景轨道网络形成后,地下空间开发量将相当于城市建筑总量20%以上,结合地面及地上构成形态完整、功能完善的城市三维空间体系。创造舒适、宜人、便捷、安全的城市生活空间,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第8条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1)根据理论计算,深圳市浅层(0~-10m)地下空间资源容量约为45.5亿M3,理论上可有效开发量约为20.5亿M3;按5米层高折算,浅层可提供4.11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优良资源率达59%。但由于资源条件与开发价值存在空间上的错位,优质资源集中在生态控制区以及低密度建设区。大部分建成区利用难度大,投资成本高。而轨道站点周边的城市更新地区由于资源条件与利用价值均较高,应成为重点利用的地区。
(2)次浅层(-10m~-30m)地下空间资源储量丰富,总容量约为149.5亿M3,理论上可有效开发量约为45.5亿M3,按5米层高折算,可提供9.1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西部沿江地区、东部龙岗中心城周边地质条件相对较差,特区内福田南山资源条件相对优质。
(3)根据资源评估分析,城市中部分区域地质水文条件差,地下空间资源质量差,开发难度大,为城市慎建区,主要包括一些地质断裂带和填海区域。这些区域在进行地下开发时必须谨慎考虑。开发前需要做详细的工程可行性分析,经过周密的技术处理,再依据规划进行地下开发建设。
第9条地下空间发展目标
到2010年,实现规划新建项目地下化的比例为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