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的施工技术(详细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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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管径小于、等于800mm时,不得采用人工方法掘进。
(2)采用敞开式掘进顶管,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降水等控制措施。
(3)人工挖土,土质为砂、砂砾石时,应采用工具管或注浆加固土层的措施。
(4)顶管施工中,渗漏、遗洒的液压油和清洗废液等应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清洁。
(5)采用密闭式掘进顶管,管口与掘进机、中继间的连接和管道间的接口必须严密,不得漏水。
(6)施工前,应根据顶进方法、管径、最大顶力等对后背结构、顶进设备、中继间等进行施工设计,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监控量测方案。
(7)利用已完成顶进的管段作后背时,顶力中心应与已完成管段中心重合;顶力必须小于已完成管段与周边土壤之间的摩擦阻力;后背管口应衬垫可塑性材料保护。
(8)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区和穿越房屋、轨道交通、铁路、道路、公路和地下管道等建(构)筑物时,宜采用密闭式机械掘进顶管。
(9)施工过程中应按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布设监测点,设专人对施工影响区内的地面、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裂缝等进行观察量测并记录,确认正常;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设备与辅助装置
(1)施工前,应根据顶进中的最大顶力选择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
(2)施工前,必须对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进行检查,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3)安装导轨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导轨应安装直顺、牢固;设在混凝土底板上的导轨,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50%,且不得低于5MPa时,方可安装。
(4)拆除顶进设备必须在停机、断电、卸压后进行;拆除的设备和材料,应随时运走或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5)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后背结构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油泵压力表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标定,并形成文件。
(6)安装后背墙体应平整,并与管道顶进轴线垂直;方木、型钢等组装的后背,组装件之间应连接牢固;后背墙体应与后背土体贴实,缝隙应用粗砂等料填充密实;现浇混凝土后背的结构尺寸和强度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后背墙体埋入工作坑底板以下的深度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50cm。
(7)安装(或拆除)洞口密封装置需高处作业时,应支设作业平台,不得垂直交叉作业;脚手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搭设稳固;脚手架的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宽度范围内应满铺脚手板,
并稳固;上下平台应设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梯;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8)安装顶铁前,应检查顶铁的外观和结构尺寸,确认完好和符合施工设计要求;顶铁应安装平顺,不得出现弯曲和错位现象;顶铁、千斤顶轴线的中心线应在通过管道轴线的铅垂面上;安装前,应将顶铁表面和导轨顶面的泥土、油污擦拭干净;顶铁与管口顶接处应采用带有柔性衬垫的弧形顶铁;顶铁顺向使用长度,应根据顶铁的截面尺寸确定;当采用20cm × 30cm顶铁时,单行顺向使用的长度不得大于1.5m;双行使用时应在顺向1.2m处设横向顶铁,顺向总长度不得大于2.5m。
(9)安装工具管和顶管机底板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导轨应安装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管径2000mm(含)以上的工具管、顶管机时,应支搭作业平台;工具管、顶管机安装完成后,应检查其主要尺寸、紧固或焊接质量,确认合格;油、气、水等管路应经检查,确认畅通、严密;机械设备经调试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顶进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
(10)使用液压千斤顶前应检查其活塞阀门和管路,确认完好、无漏油;一旦损坏和漏油应立即更换检修;千斤顶必须按规定的顶力使用,不得超载。其使用顶力应按额定顶力的70%计算;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活塞总长度的75%;千斤顶应放置在干燥,且不受暴晒的地方,搬运时不得扔掷,千斤顶和油箱应单独搬运;顶管同时使用的各台千斤顶的规格型号应一致。
(11)安装液压千斤顶、液压泵、管路和控制系统的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使用一台液压千斤顶时,其顶力线应位于通过管道轴线的铅垂面上,且与后背保持垂直;使用多台液压千斤顶时,宜对称布置在钢制支架上,支架中心线应位于通过管道轴线的铅垂面上,且与后背保持垂直;千斤顶液压系统应采取并联方式,且每台千斤顶都应有独立的控制装置。
(12)使用起重机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作业现场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2)起重机与竖井边缘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起重机及其吊装物件的质量确定,且不得小于1.5m。
3)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对现场环境、电力架空线路、建(构)筑物和被吊重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选择适宜的起重机。
4)配合起重机的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被吊物与就位点的距离小于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5)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6)起重机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起重机地基或基础、吊索具、被吊物的捆绑情况、架空线、周围环境、警戒人员上岗情况和作业人员的站位情况等,确认安全,方可
向机械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3.顶进施工
(1)顶进前现场工作坑起重系统、工作坑口平台、顶管机械和配套设备、管路与配电线路应完好;机械设备安装应稳固,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应经检查、试运行,确认合格;穿越铁路、轨道交通、道路、公路、房屋等建(构)筑物时,加固、防护措施已完成,顶进作业已得到管理单位的同意;监测点已按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布设完成,并明确了专人负责。
(2)顶进中,施工人员不得站在顶铁上或两侧。
(3)土质松软、管径较大时,封门宜在空顶完成后拆除。
(4)顶进开始后,应连续作业,实行交接班制度,并形成文件。
(5)穿越铁路、轨道交通顶管,列车通行时,轨道范围内严禁挖掘、顶进作业。
(6)开始顶进时,千斤顶应缓慢地启动,待各个接触部位密贴后,方可正常顶进。
(7)拆除封门应编制方案,规定拆除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封门宜采用静力法拆除。
(8)每班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并记录后,方可作业。
(9)顶进过程中,严禁工作坑内进行竖向运输作业;进行竖向运输作业时,必须停止顶进作业。 (10)封门拆除后,应立即将首节管或工具管、顶管机顶入土体内。洞口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采取密封措施。
(11)掘进过程中,必须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掘进、管内水平运输、顶进和竖向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关系。
(12)一个顶进段结束后,管道与周边土壤间的缝隙,应及时填充注浆;填充注浆应遵守本规程第10章的有关规定。
(13)顶进过程中,应对监控量测情况随时分析,确认正常,当发现异常时,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法或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4)掘进中,拆接电路、油管和泥、浆、水管时,必须在卸压、断电后进行;接长的管路不得进入运输限界,并及时固定在规定位置;管路拆接后,应检查接口密封状况,确认无渗漏方可使用;拆接泥、浆、水管时,应在作业点采取控制和收集遗洒物的措施。
(15)采用敞开式掘进顶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敞开式掘进顶管,严禁带水作业。
2)每一循环掘进完成后,应立即将管道推至开挖面前壁。
3)掘进过程中,人员必须在管道内或工具管刃脚内作业。
4)使用设有格孔和正面支撑装置的工具管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挖掘程序。
5)当土质较松软时,宜在管道前端安装带有刃脚的工具管;掘进过程中,必须保持刃脚切人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