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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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供水工程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
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
供水工程专项规划
委托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承担单位: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伍尚镒
审定:石缘
审查:倪成
校核:龙钢
编写:李新红周芹琼刘靖文
刘欢黄伟斌郭杏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总论 (1)
第二条规划范围 (1)
第三条规划人口 (1)
第四条规划年限 (2)
第五条规划对象 (2)
第六条规划目标 (2)
第七条规划原则 (6)
第二章 供水系统方式 (7)
第八条规划思路 (7)
第三章 需水量预测 (8)
第九条需水量预测重要参数 (8)
第十条需水量预测 (9)
第十一条供需平衡 (9)
第十二条应急需水预测 (10)
第四章 规划水源 (11)
第十三条规划饮用水源 (11)
第十四条规划备用水源 (11)
第五章 供水系统规划方案 (12)
第十五条供水系统布局 (12)
第十六条供水系统规划 (13)
第十七条管材推荐 (14)
第六章 水源地保护 (16)
第十八条功能区划分范围 (16)
第十九条功能区划分成果 (16)
第七章 安全保障及应急供水保障规划 (17)
第二十条备用水源管规划 (17)
第二十一条水厂联合供水及连通管规划 (17)
第二十二条水源发生突发事件的供水方案 (17)
第八章 近期建设计划 (19)
第二十三条水源建设 (19)
第二十四条厂区建设 (19)
第二十五条厂外配套建设 (19)
第九章 中、远期建设计划 (20)
第二十六条水源建设 (20)
第二十七条厂区建设 (20)
第二十八条厂外配套建设 (20)
第十章 二次供水系统 (21)
第二十九条二次供水的基本要求 (21)
第三十条新建二次供水系统设计要求 (21)
第三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要求 (21)
第十一章 系统监控能力建设规划 (23)
第三十二条近期目标 (23)
第三十三条远期目标 (23)
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24)
第三十四条投资估算 (24)
第三十五条经济效益分析 (24)
第三十六条国民经济评价 (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总体规划修改》,结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供水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特编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供水工程专项规划》。

2、本规划是指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性文件,经审批后,凡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建设的供水工程应遵守本规划。

3、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成果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成果具有同等效力。

4、本规划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本规划自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规划范围
1、本规划研究范围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规划区,面积约12.8 km2。

其中核心规划范围为所有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6.50km2,重点深化范围为金山、成吉两个社区居委会和高莲、石溪、沙田、东风4个管理区(村委会)等。

第三条 规划人口
1、本规划服务总人口数:2025年6.5万人,2035年7.5万人。

表1-1 规划区服务人口(单位:万人)规划范围现状(2016)近期(2020)中期(2025)远期(2035年)
连山县县城 1.5 5.5 6.5 7.5 第四条 规划年限
1、结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5)》考虑。

近期:2020 年;
中期:2025 年;
远期:2035 年。

第五条 规划对象
1、规划对象为城乡供水,包括综合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

第六条 规划目标
1、规划总体目标
供水专项规划以城市供水水源规划为基础,以适应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主线,按照城市统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总体思想,重点围绕城乡一体供水格局、提高供水水质、应急供水保障等方面,对县城供水资源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建设宜居城市。

与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相适应,构建水量充足、水质保障、调度优化的城乡供水系统。

2、水质目标
近、中期(2020-2025年),县城及周边生活饮用水水质均能够达
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与《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远期(2035年)全面解决二次供水对水质达标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际先进水质标准的同等水平。

3、水压目标
县城中心区域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达到0.28Mpa;
周边主要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不小于0.28Mpa;
近期原则上所有节点水头不小于0.16 Mpa,局部偏远地区个别节点处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不小于0.12 Mpa;
远期规划区内所有节点水头不小于0.16 Mpa,局部偏远地区个别节点处用户接管点服务水头不小于0.14 Mpa。

4、管网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现有管网,以安全性和合理性为原则,输水管应沿建成路和规划路敷设,近期可单侧敷设,预留接口。

加强供水管网的建设及旧管网的改造,减少供水管网的供水损耗;在建设过程中尽量采用新型、节水型管材,优化供水管网结构,形成环状供水,提高供水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同时降低管网的漏损;各水厂供水主干管之间要保持连通,以提高应急供水安全。

5、水厂扩建目标
近期:维持现有水厂供水能力,保证供水安全;
中、远期:技术改造花果山水厂、扩建石龙嘴水厂,完善供水网络,与现有水厂统一调度、联合供水。

6、应急与安全保障目标
(1)提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处置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

(2)建立和健全城镇供水的日常安全保障机制和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有效的应对机制。

(3)建设一整套与城市化快速发展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相适应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

(4)规范和指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情况下,县城核心区生活供水保障率在75%以上,其他供水范围保障率在60%以上。

7、节能和节水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供水企业力争通过技术改造和优化管理体制来节约电耗水平,供水综合单位电耗 2020 年达到 392kWh/(dam³•Mpa),2025 年达到 385 kWh/(dam³•Mpa);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到 2020 年应不大于 12%,2030 年城市的管网漏损率应控制在 10%以下。

节水的分期目标是2020 年前强化节水,通过生产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推行、建立水价体系和监管体制来初步建设节水型社会;
2021~2025 年优化节水,通过生产结构优化和节水技术、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来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2020 年节水型器具使用率90%,2025 年节水型器具使用率95%。

2025 年节水指标为:城市生活综合200L/人·d、工业综合70m3/万元、建筑业15m3/万元、第三产业8m3/万元。

8、供水服务目标
(1)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保证其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最低服务水头。

(3)事故抢修及时率不得低于90%。

(4)应保证不间断供水,下列情况可暂停供水:工程施工、设备维修、其他需停水的情况。

(5)定期抄录水表。

(6)用户水表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和更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9、供水管理与监控目标
建立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单位、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四级供水管理系统,供水企业负责各水厂出水及管网水信息,包括流量、压力、水质等,整理后定期汇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并提出建议,供水企业获得政府反馈信息后及时协调各区域管网供水。

完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管网SCADA系统,建立管网水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各系统的统一平台,初步形成具备水质监控、主动渗漏控制、压力控制、爆管控制及事故预警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

2025年完善GIS系统,分区域逐步建立或完善与集约化供水格局相适应的供水系统,集水质、水压、事故预警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最终形成县统一供水信息化平台。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以总体规划为依据。

2、按规范要求高标准、高起点执行,确保水质水量安全。

3、发展区域供水一体化、协调城乡发展。

4、多水源供水、确保应急供水保障。

5、现有规划和现状发展相结合,合理进行需水量分析。

6、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7、科学布局,重视水资源有效利用。

8、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第二章 供水系统方式
第八条 规划思路
1、城镇供水系统及受其覆盖的农村地区供水系统方式;
2、水源:本区域供水系统采用径流量大、水质良好的德建水库以及西牛塘水库为主要供水水源,良溪龙骨冲、旭水一级电站水库为阶段性备用水源。

3、形成多水源多水厂供水系统,有利于整个系统给水管网的优化,降低给水管网的投资,有利于提高整个供水系统的安全性。

第三章 需水量预测
第九条 需水量预测重要参数
1、规划人口
表3-1 规划区服务人口(单位:万人)规划范围现状(2016)近期(2020)中期(2025)远期(2035年)
连山县县城 1.5 5.5 6.5 7.5 2、用水指标取值
(1)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q1:近期取280L/人·d,中期取300 L/人·d,远期取350 L/人·d。

(2)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q2:近期取210L/人·d,中、远期取230L/人·d。

(3)不同类别用地用水指标q i。

表3-2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qi[m3/(hm2·d)]
类别
代码
类别名称用水量指标近期取值中、远期取值R 居住用地 50~130 50 70
A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50~100 50 70
文化设施用地50~100 50 60
教育科研用地40~100 40 60 体育用地 30~50 30 40 医疗卫生用地70~130 70 100
B 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 50~200 50 100
类别
代码
类别名称用水量指标近期取值中、远期取值设施用地商务用地 50~120 50 70 M 工业用地 30~150 / / W 物流仓储用地 20~50 30 50
S 道路与交通
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20~30 20 30 交通设施用地50~80 50 65
U 公用设施用地 25~50 30 40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0~30 10 20
注: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超出本表的其他各类建设用地用水量指
标可根据所在城市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条 需水量预测
1、根据调查资料,参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中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以及不同类别用
地用水量指标法对近、远期用水量进行预测,结果如下:
表3-3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需水预测成果表
项目近期中期远期
需水量(万m3/d) 1.57 2.41 2.99
第十一条 供需平衡
3-4 规划范围内现状供水规模表
项目花果山水厂石龙嘴水厂
供水规模(万m3/d) 0.7 1.0
3-4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近、远期水量平衡表单位:万m3/d
年限需水量可供水量供需差值近期(2020年) 1.57 1.70 0.13
-0.71 中期(2025年) 2.41 1.70
远期(2035年) 2.99 1.70 -1.29
第十二条 应急需水预测
1、本次规划应急供水需水预测采用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
应急需水量按远期需水量控制,故本次规划应急需水量为1.31万m3/d。

第四章 规划水源
第十三条 规划饮用水源
1、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各水厂所处的地理位置、供水范围以及水源的可供水量、水质等情况,本规划范围内各个水厂的供水水源见下表。

表4-1 规划范围内各水厂供水水源表
序号水厂现状水源近期水源中期水源远期水源
1 花果山水厂西牛塘水库西牛塘水库西牛塘水库西牛塘水库、旭水水库
2 石龙嘴水厂良溪龙骨冲水源良溪龙骨冲水源德建水库德建水库第十四条 规划备用水源
1、规划良溪龙骨冲水源为中期石龙嘴水厂的备用水源,花果山水厂暂不设备用水源;
2、规划旭水一级水库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远期备用水源,可同时供给花果山水厂和石龙嘴水厂用水。

第五章 供水系统规划方案
第十五条 供水系统布局
1、水厂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现有水厂布局情况及现有水厂可扩建空间,综合考虑远期供水要求,确定水厂布局方式。

由需水量预测、水量平衡分析以及水量分布可知,服务范围需水量为3.0万m3/d,各水厂布局如下:
表5-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厂布局
序号水厂
规模
(万m3/d)
地点
占地面积
(ha)
水源
1 花果山水厂 1.0 县城西北部,鹿鸣西路
,县气象局北侧
0.39
西牛塘水库
、旭水水库
2 石龙嘴水厂 2.0
县城东南部,
上吉水汇合口上游处
1.3 德建水库
2、加压泵站
根据管网平差分析,远期保留现有石龙嘴水厂加压泵站,根据用水量需求及水压进行改造,改造其现有加压设施,达到远期供水要求。

现状及改造后加压泵站指标详见下表。

表5-2 现状及改造后加压泵站情况表
序号项目加压泵站规模(万m3/d)占地面积(m2)
1
石龙嘴水厂现状 1.0
450
2 改造后 2.0
3、输水管
根据规划水源情况,输水管线尽可能沿现状或规划道路敷设,本次规划新建及改造输水管情况如下表。

表5-3 新建及改造输水管线情况表
序号水源水厂
规模
(万m3/d)
管径
(mm)
管长
(km)
备注
1 西牛塘水库花果山 0.7 300 4.7
改造
2 德建水库
石龙嘴2.3 1000
24.0
新建
3 良溪龙骨冲 1.5
450
2.0
改造
4 旭水水库
备用水源
花果山
、石龙嘴
1.5 600
17.0
新建
4、给水管网
给水管网建设随着城市道路改造同步进行,最后连成环状。

城市供水采用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的低压制供水;城市主要居民及工业企业所在附近主要道路均敷设给水管道,除局部高地外,末端供水压力不少于0.20Mpa,另外市政消防节点消防时的压力不低于0.10MPa。

加强供水管网的建设及旧管网的改造,减少供水管网的供水损耗。

在建设过程中尽量采用新型、节水型管材,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管网的跨区对接,优化供水管网结构,形成环状供水,提高供水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同时降低管网的漏损。

第十六条 供水系统规划
1、技术改造花果山水厂,改造后规模达到1.0万m3/d;扩建石龙嘴水厂,二期扩容1.0万m3/d,规模达到2.0万m3/d。

2、水厂连通管:沿鹿鸣路、广德大道现状管道改造或新建为DN500供水干管,并接东西两侧水厂。

3、输水管线:西牛塘水库至花果山水厂现有输水管线改造,沿原走向敷设DN300钢管;石龙嘴水厂规划新建输水管线自德建水库放水管进入输水管线后沿盘石水右岸大车村北侧向西敷设管线800m后,沿省道S263敷设至连山县县城后,再沿广德大道敷设至石龙嘴水厂,为DN1000钢管;将良溪龙骨冲水源至石龙嘴水厂现有输水管线改造,沿原走向敷设DN450钢管;规划新建旭水一级电站水库备用水源至花果山水厂及石龙嘴水厂输水管线,自水库沿放水管进入输水管线后沿783乡道向北敷设管线至大旭村后,沿省道S263敷设至连山县县城后,再沿规划道路敷设至花果山水厂,沿沿江路敷设至石龙嘴水厂,规划敷设DN600钢管,以上输水管线均按双管敷设。

4、给水主干管:沿江路、滨江路现状管道改造或新建为DN400供水干管;沿双龙路、上吉路、城中路、金山路、规划道路及纵穿甲科村的道路现状管道改造或新建为DN200~DN300供水干管,与上述管道连通,形成四横六纵的供水环状管网体系,周边向西北沿规划道路敷设DN400主干管至沙田村委会,向东北敷设DN300主干管至石头塘村,向东南敷设DN300主干管至佛子村。

第十七条 管材推荐
1、输水管口径较大,考虑到供水安全性,管材选用比较安全、耐用的钢管或球墨铸铁管。

2、配水主干管DN800 以上(含 DN800)管道建议采用钢管,DN800
以下口径的管道建议采用使用球墨铸铁管;水厂厂内管道由于接点较多,需要焊接,一般采用钢管。

第六章 水源地保护
第十八条 功能区划分范围
1、本次规划涉及的饮用水源地,即西牛塘水库、德建水库、鸡爪冲和龙骨冲水源、旭水一级电站水库水源。

第十九条 功能区划分成果
1、规划范围内为河流型、湖库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第七章 安全保障及应急供水保障规划
第二十条 备用水源管规划
1、备用水源管道工程方案为中期将良溪龙骨冲水源至石龙嘴水厂现有输水管道沿原走向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后输水规模为1.5万m3/d;远期新建旭水一级电站水库备用水源至花果山水厂及石龙嘴水厂输水管线,建成后输水规模为1.5万m3/d。

第二十一条 水厂联合供水及连通管规划
1、水厂联合供水:花果山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0.7万m3/d,中期改造至1.0万m3/d,石龙嘴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1.0万m3/d,中期扩建至2.0万m3/d。

考虑在远期花果山水厂发生应急事故时,石龙嘴水厂2.0万m3/d供水规模满足远期应急用水量要求,同时花果山水厂1.0万m3/d供水规模可满足远期最低生活保证应急用水量要求。

2、连通管规划:规划拟在鹿鸣路与广德大道新建DN500的球墨铸铁管,连接东西两侧石龙嘴水厂和花果山水厂,并形成环状管网。

第二十二条 水源发生突发事件的供水方案
1、德建水库:水源水质遭到破坏,启用临时投加设施,对污染的原水进行处理,保障水质达标;或启用备用水源,中期良溪龙骨冲水源,远期旭水一级电站水库水源,均可满足相应时期应急需水量的要求。

2、西牛塘水库及木榔水源:西牛塘水库水质遭到破坏时,花果山水厂可暂时停止供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需水均由石龙嘴水
厂供水,其远期供水规模2.0万m3/d,远大于应急需水量,可基本满足连山县县城的正常生产生活要求。

第八章 近期建设计划
第二十三条 水源建设
1、改造西牛塘水库至花果山水厂现状输水管道。

第二十四条 厂区建设
1、近期供水厂不进行改造扩建。

第二十五条 厂外配套建设
1、将鹿鸣路、广德大道现状管道改造或新建为DN500供水干管,并接东西两侧水厂。

2、沿江路、滨江路现状现状管道改造或新建为DN400供水干管,并接驳鹿鸣路、广德大道干管,形成县城区域供水主干管四横连通;
3、将双龙路、上吉路、城中路、金山路、规划道路及纵穿甲科的道路现状管道改造或新建为DN200~DN300供水干管,与上述四横管道连通,初步形成四横六纵的供水环状管网体系。

4、进一步完善县城区域内供水管网。

第九章 中、远期建设计划
第二十六条 水源建设
1、新建德建水库至石龙嘴水厂输水管线;改造良溪龙骨冲水源至石龙嘴水厂输水管道;完善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建备用水源旭水一级电站水库至花果山及石龙嘴水厂输水管道。

第二十七条 厂区建设
1、花果山水厂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规模为1.0万m3/d;扩建石龙嘴水厂,二期扩容1.0万m3/d,规模达到2.0万m3/d。

第二十八条 厂外配套建设
1、完善县城区域供水管网,并向远期规划建设区扩网。

2、西北侧由现状布田村接驳改造后供水主管向北沿规划道路至大岛处转向沙田大道,沿路敷设DN400供水管道,并建设完善沙田规划片区供水管网。

3、东侧由现状新古村处接驳供水主管向东北沿高塘路至规划石头塘公园片区,沿路敷设DN300供水管道,并建设完善石头塘公园规划片区供水管网。

4、东南侧由石龙嘴水厂东南处接驳供水主管向东南沿规划道路至规划佛子片区,沿路敷设DN300供水管道,并建设完善佛子规划片区供水管网。

第十章 二次供水系统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的基本要求
1、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二次供水系统不得与其他杂用水、再生水、消防用水等供水系统连接使用。

第三十条 新建二次供水系统设计要求
1、新建建筑严禁采用天面水箱的二次供水方式。

2、应根据建筑物接入点附近市政管网的水量和压力条件选择供水方式。

由市政管网直接加压,应有防止市政管网压力下降过大的技术措施,并报供水管理部门批准。

3、鼓励采用变频调速供水、气压供水和叠压式供水等方式。

4、多层建筑(4 层以下)应尽量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

5、高层建筑的底层区宜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中高层区宜采用变频调速增压供水。

6、开放式二次供水设施(指水可能与空气接触的情况)必须设置二次消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要求
1、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并予公布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等相关规范;
2、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3、供水企业负责用户共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

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故障处理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供水企业应建立覆盖主城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服务网络,在小区管道、水箱和水池增设水质检测点,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实施专业化管理。

第十一章 系统监控能力建设规划
第三十二条 近期目标
1、水质检测能力:2025年前,建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质检测站,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达到106项。

地表水水质检测项目达到109项。

2、监测网络建设:初步建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形成市、镇、村三级监测体系。

初步完成原水水质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十三条 远期目标
1、2035年,建立完备的水质监测网及原水水质预警系统,具备全面的水质监测能力及原水水质预警能力。

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第三十四条 投资估算
1、工程总投资为66988万元,其中近期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3838万元,中远期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3150万元。

第三十五条 经济效益分析
1、工程年效益合计为6724万元。

第三十六条 国民经济评价
1、项目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9.68%>8%。

2、当社会折现率is=8%时,项目经济净现值为8302.29万元。

3、当is=8%时,项目的效益现值与费用现值之比既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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