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罗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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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罗马历史

【摘要】:

古罗马文明史西欧古典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就在世界文明史上占有杰出地位。由于地理条件和历史发展的关系,后起的罗马文明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相邻的希腊先进文明的影响。智慧的罗马人没有简单的承袭或模仿希腊人,而是保持并发扬了自己固有的特点。本文将谈谈对罗马文明发展的认识以及以史为鉴,探索罗马发展对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罗马文明、制度、法律、基督教

【正文】:

现代意大利的首都罗马,在古代曾是一个伟大帝国——罗马帝国的帝都。罗马帝国因其幅员辽阔而被誉为“世界帝国”,今天的意大利、法国、英格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士、奥地利、希腊、南斯拉夫、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土耳其、伊拉克、叙利亚、埃及、利比亚等,都曾是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可以说,在已失落的各古代文明之中,古罗马文明史最伟大的一个文明,任何其他文明都没有像古罗马那样,在那么长的时间内稳定地统治过那么广阔的地区;在历史上,欧洲从来没有像在罗马帝国时代那样广泛而密切地统一过;而在罗马帝国后,也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再把地中海当做自己的内海。同样地,在已失落的各古文明当中,也从来没有哪个文明能像古罗马那样,创造出那么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那平直宽阔的条条大道,可任你走向天涯海角。

约公元前1000年左右,罗马人已经在后来的罗马城一带建立起城市公社。从公元前753年罗慕路“王”率众建立罗马城到公元前510年共和国建立。这一历史阶段,历史上称为“王政时代”。是罗马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度的时期。公元前6世纪,罗马“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因施行苛政激起罗马人反抗而被驱逐,罗马进入共和时期,实质是贵族共和国,贵族和平民的矛盾并没有因改革而消除。公元前287年,平民在反对贵族的斗争中决定成立平民会议,决议无须经过元老院批准即对全体罗马公民具有法律效力。从此,平民会议替代了百人团大会,成为具有立法权的公民大会。这是平民对贵族斗争胜利结束的标志。斗争调整了罗马各阶层的关系,扩大了共和国的社会基础;旧的氏族贵族与平民的上层合流而产生“新贵族”,成为国家的统治力量;自由平民和奴隶之间有了明显的界限。罗马奴隶主转而大量剥削外,来奴隶的劳动,为奴隶制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以平民为主组成的军队,成为对外扩张的中坚力量。公元前2世纪至前1世纪,罗马奴隶制进入繁荣期,战俘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在发展奴隶制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的新情况:小农因经常当兵在外,田地荒芜而破产;富有者大量兼并土地,利用管庄、监工来监督奴隶劳动,形成大庄园经济;大批小生产者丧失生产工具成为流浪无产阶级,他们靠国家和奴隶主的施舍生活,政治上仍有公民权、选举权、因此成为奴隶主不同集团争夺权力的工具。自屋大维在前27年建立元首制,罗马帝国进入前期帝国时期。屋大维在位期间,对外征战,将帝国版图扩大到了多瑙河以北。屋大维的统治为随后的百余年带来

了很长一段时期的稳定局面,称之为罗马和平时期。14年奥古斯都逝世,养子提比略继位,开创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到克劳狄一世时,对外发动战争,攻占了不列颠南部、日耳曼尼亚、叙利亚和非洲北部地区。到尼禄继位,由于他统治残暴,引起人民反抗,并导致了犹太战争。经过一些行省总督争夺皇位的内战,韦斯巴芗最后在69年建立了弗拉维王朝。弗拉维王朝经过提图斯和图密善两位皇帝的统治,涅尔瓦于96年继位,开创了安东尼王朝,这一时期也被称为五贤帝时代。这五位皇帝谦虚,爱戴臣民,这段时期也是自奥古斯都之后罗马帝国最强盛的时期。罗马帝国的基础设施,如:法律、道路交通、度量衡、货币制度都在这个年代得到统一,并通行全国。有文人将这个年代称赞为“人类最幸福的年代”。

我们对罗马文明的重新认识,有利于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西方文明的发展轨迹。更重要的是,它涉及到我们对西方文明内在特质的重新审视。关于西方文明的特质,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西方文明的特质主要体现为它的两个要素,即制度文明和社会伦理文明。这两个要素是对立统一的,它形成于罗马文明时代,贯穿于西方文明的始终,构成了西方社会二元文化和政治结构。这种二元结构正是西方文明区别于东方文明的显著特征。而罗马文明的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罗马共和政体为后世提供了最有价值的宪法形态。共和政体是罗马人的独创。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西塞罗曾经给罗马的共和政体下了一个定义,他说:“共和国属于人民大众所有,不是以任意的方式而聚集形成的人的集合均是人民共同体,人民共同

体是一个不仅居于共同的利益需要,而且首先居于共同的法律认识而联合形成的人的共同体。”罗马的共和政体是历史的一种进步,它是一种“混和”政体,是对以前三种传统政体加以混杂和平衡化的产物。在罗马共和制以前,曾经出现过三种政体形式,即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西塞罗认为三种政体形式均有其缺陷:在君主制中,公民不享有政治权利,不参与公共决策,因此他们无法享有实际上的政治权利。在贵族制中,人民缺乏真正的、确确实实的自由,特别是在无权自由地选择地方行政官,并且没有人能保护它免遭贵族的滥用。在民主制中,

政治权利的平等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因为它不尊重人的尊严,不允许

人们享有他应拥有的高于他人的荣誉或权力等级。在西塞罗看来,罗马共和制正是对这三种政体形式的一种扬弃,具体而言,就是把以罗

马执政官为代表的君主制、以元老院议会为代表的贵族制和由民众大会及平民保民官为代表的民主制绝妙地结合起来。由罗马首创的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的发展的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日益追求民主化生活的西方社会,为什么没有选择雅典式的民主政制,而是广泛地从罗马共和政制中汲取源泉,其根本原

因就在于:在西方的政治文化实践中,以权力制衡为基准的共和制是

迄今为止一种最有活力的政制。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或是共和制的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罗马法律制度奠定了西方法制文明的基础。如果说共和制度是罗马人民的一大发明的话,那么法律制度可以说是罗马人民创造的一个奇

迹。有学者指出:“在几乎所有其他智力创造的领域,罗马人曾是希腊人虔诚的学生,但在法律方面他们却是老师。在他们手里,法律第一次完全变成了科学的主题,他们从作为法律原材料的细碎规则中提炼出原则并精心构建成一个体系。”罗马的法律制度通称为罗马法,它涵盖了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发展时期的全部法律制度,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在罗马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法占有首要的地位,正如20世纪欧洲最伟大的罗马法学家朱塞佩・格罗索所指出的:“法是罗马人民天才的最高体现”。罗马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从广义上说,罗马法又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门,即公法体系和私法体系。由于罗马法的价值和高度发达主要体现在私法领域,由此,狭义上的罗马法即是指罗马私法。罗马私法的高度发达,正是罗马法的先进性所在。世界各国古代的法律都是重刑轻民,把民事问题纳入刑事法规之中。惟有罗马将民事问题独立于刑事问题之外,使得私法独立于公法,从而引起法律第一次分化为公、私法两个不同部门。罗马私法的发达,除了当时罗马社会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原因之外,其中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罗马的政治家和罗马市民将私权看得比公权更高。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罗马社会的一种普遍价值观。因为罗马法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罗马全体市民参与创造的过程。罗马法的神奇之处,不仅在于它创造了奴隶制时代最优秀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在于它为后来的资本主义的欧洲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十七、十八世纪当资本主义制度在欧洲各国确立起来以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了建立统一法制的要求。然而,欧洲的思想家和法学家们却惊奇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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