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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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状况分析

近年来, 国内外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热点问题。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件也时常发生。相比而言,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本文简要概述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介绍主要做法,并提出六个方面的共性特点。

一、发展历程

(一)美国。美国食品安全在一百多年以来得到了极大地发展,由乱而治,并且不断完善,成为世界上最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国之一。近年来,美国多次发生食品污染事件,奥巴马政府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大变革,签署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二)欧盟。由于口蹄疫、疯牛病、禽流感病等疫情频频爆发,暴露了欧盟原有的食品法规和官方控制存在缺陷。为了应对这一新变化,欧盟发布《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成立欧盟食品安全局,并逐渐形成了以“食品全白皮书”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令、指令等并存的食品安全体系新框架。

(三)日本。2001年发生疯牛病之后,由于民众的反应强烈,日本颁布了新的《食品安全基本法》,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负责风险评估,形成了目前农林水产省、劳动厚生省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三方协同制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并对原有风险管理机构内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进一步独立强化。

二、主要做法

(一)美国。一是建立三级监管体系,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食品药监局等在紧急情况下可强制要求企业召回食品。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明知故犯的企业主管和个人,将被判处最高十年监禁和不封顶数量的罚款。

(二)欧盟。一是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局,统一负责欧盟境内所有食品的相关事宜,负责监督整个食品链安全运行,根据科学证据做出食品风险评估。二是建立快速反应的预警系统。对原有的预警系统做了大幅调整,实施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它是一个连接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以及各成员国食品与饲料安全主管机构的网络。三是颁布实施了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要求满足食品可追溯性。新法规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问责制,强化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四是积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建立了及时快捷的信息发布制度。信息经过认真审核和合理评估,以诚实负责的态度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告之欧盟所采取的与风险规模相适应的措施,提醒消费者注意加强自我保护。信息交流方面积极欢迎非政府组织和普通公众的参与与互动。

(三)日本。一是实行可追溯管理,通过立法对牛肉实施从养殖场到零售的可追溯性,在其他产品上,日本食品生产企业都将自己的食品信息输入官方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每一种食品都有对应的条形码,在产品的前端,主要通过农协对农户卖出的农产品建立电子档案,将电子号码与农产品上的条形码相对应,为农产品确定了身份,确保了产品的可追溯;二是信息交流机制,日本非常注重信息交流,专门有针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以及信息交流渠道,例如农林水产省主页专门增设了

“消费者部屋”专栏,食品和农业投入品检查中心设置了食品安全放心信息交流专栏,分门别类向消费者公布检查信息和结果,并全面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三是严厉的处罚制度,日本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的处罚非常严厉,不仅有经济罚款和刑法处罚,更多是来自社会的强大压力,一旦企业故意违法违规,就会进入社会道德体系黑名单,企业就会彻底垮台,这是日本食品安全得以维护的重要原因。

三、共性特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发达国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二有健全的监管机构,三有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四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例如,美国的食品监管人员由政府的专业食品检查员、微生物学家、食品化学家、流行病学家及其它食品科学家承担,各方人员携手合作,使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得以有效运行。欧盟食品安全局设有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小组,对汇总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并做出评估,根据其危害程度向各成员国发出信息,以便各成员国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二)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实行风险评估可以为制定标准、掌握食源性疾病变化趋势和形成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提供依据。在发达国家,风险评估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技术法规的必要手段,也是仲裁贸易纠纷的基本准则。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政府已基本达成共识,未来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该是建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预防性体系。

(三)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机制。发达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加强风险信息分析和应急处理能力,普遍采取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跟踪、采集和分析制度,对所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例如,1979年欧盟委员会开始实施风险评估通报制度,并正式启用了食品、饲料快速预警体系。

(四)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可追溯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可以通过记录或标识进行追溯,及时召回问题产品,降低危害程度。各国对食品可追溯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欧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欧盟国家销售的牛肉制品和生鲜水果、蔬菜都要具有可追溯功能;美国通过联邦立法来要求动物产品必须使用标识;日本通过立法要求牛肉产品必须可追溯。(五)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透明度。发达国家都十分强调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管理措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增强生产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参与和监督,避免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炒作和误导。例如,美国制定了“行政程序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和“信息公开法”,以法律的形式保证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和透明,让公众参与和了解食品安全管理过程。这不仅使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有效,而且也使公众对食品安全更有信心。

(六)严格处罚制度。美国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对于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法国通过标签上的保质期,一旦发现有过期食品,商店就得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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