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 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理性原则
选举法的普遍、直接、秘密、平等原则 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 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行政法中的合法性原则 国际法中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以原则的覆盖面为标准
基本法律原则
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 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 中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人权不可侵犯原则。
第二节 法律原则 与法律概念
一、法律原则
概念
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是法 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 决定性规则。
(一)法律原则的功能
1、指导意义
对执法、立法和司法都有指导意义。
2、弥补规则的不足
(美国)黑格斯诉帕尔默案:16岁的男孩帕尔默毒死了 他的祖父,他能否继承被害人的遗产?按一般法律规则 他是合法继承人,应当继承遗产。但这与法律的目的 和一般社会伦理不符,法院依据 “一个人不能从他的 不当行为中得利”这一法律原则剥夺了男孩的继承权。
(1)表达功能
(2)认识功能
(3) 提高法律科学化功能
一个概念的外延改变也常常会改变法 律规则或原则本身。二、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概述 对各种
有关法律来自百度文库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 (二)法律概念的...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
1、以概念涉及的内容为标准
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
具体法律原则
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律领域的 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发点。如一事不再罚原则。
3、以法律原则的内容为标准
实体性原则 规定实体法律问题的原则,调整实体上的
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罪刑法定原则、诚 实信用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 程序性法律原则 规定程序性法问题的原则,调整程序上的 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回避原则、司法独 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排除非法 证据原则 。
3、法律原则也可以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4条的正当程序原则常常作为直接的 审判依据。
(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 的区别
1、对事和对人的覆盖面 2、变化速率 3、确定程度 4、确定相互冲突的适用方法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 1、以原则产生的基础为标准
政策性原则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2、以概念的确定性程度为标准
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脑袋光而亮的男人是秃子,头发蓬乱的男人不是秃子, 那么头顶光亮而周变有发的男人是不是秃子呢?这就 有不同的看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语言本身的问题, 因为语言本身具有一种空缺,“在所有的经验领 域……都存在着一般语言所能提供的指引上的限度, 这是语言所固有的,”
二、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概述
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 术语。
(二)法律概念的功能幻灯片
10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三、关于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的总结
狭义的“建筑物”仅限于房屋。建筑物是周围由于地面牢固连接的墙 包围的空间,它可以为人或动物居住,或者用于贮存物品。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文明的勃兴,其弊端便日益明显。如在民事 侵权领域,“建筑物”被认为是一种对人有危险的物,适用过错推定 或严格责任。尽管现代民法的开山之作《拿破仑民法典》及其诸多效 仿者均采用了狭义建筑物的概念,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发现 除了房屋之外,还有大量的与房屋一样对人们有危险的构造。因此, 后来的《奥地利民法典》做了扩大化的理解,将“建筑物及类似建筑” 这一术语率先引入了立法。德国、意大利、希腊、相沿不改。 “建 筑物(building)”与一般意义上的“构筑 (construction)” 已相差无几。 因而,一堵防洪墙可以符合“建筑物”的条件,一根柱碑、一座水坝、 一条下水道均可以符合建筑物的条件,所谓 “由顶檐遮盖的、砖或
3、以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为标准
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
二、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概述 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 (二)法律概念的...
三、关于法律原则、法律规 则、法律概念的总结
1、立法应当以规则为主体,而不应当停 留在一般原则上 。 2、在法律体系中,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3、概念必须精确、规范、统一。
石的砌成”的条件已消失;棚屋、工棚、活动房、鹰架、自动楼梯同 样成立建筑物,“必须本身持久地附着于土地”的条件也开始松动, 只要间接附着就可以了;而所谓“站立于其上”的条件也被免除,即 使是地面的和地下的建筑也已经被认为是建筑物。简言之,只要是通 过人的劳动给土地增添价值而定着于土地的物均是“建筑物”。它不 限于房屋,不但如公路、街道、人行道、铁路以及一般的现代道路, 矿场、水利设施、隧道、涵洞、文化体育设施等皆可称为“建筑物”, 而且已经播植的种子、树木,装饰材料,定着于地面而难以分割之物 也属于“建筑物”的范畴。与上文所言的“建筑物”比较,我们把它 称之为广义的 “建筑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