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线接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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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线接入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接入地点、方式、带宽及用途
1、甲方需要租用乙方的 100 M带宽以光纤方式接入公众互联
网,安装地址:岳阳市路灯管理中心。
2、甲方使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业务,主要用途:办公。
二、接入费用及付款方式
1、一次性网络端口调测费标准资费1200元,优惠后乙方按 0 元
收取。
2、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年使用费标准资费为 12000 元/年,优惠后
乙方按照 11000 元/年收取。
3、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由甲方付费,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向乙
方交纳一次性网络端口调测费 0 元和 1 年的互联网接入
使用费 11000 元,乙方提供发票。交费使用期满前10日内,甲方仍按照预交 1 年费用的方式付费,以后付费以此类推。
3、甲方可采取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网络使用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在使用期间,甲方应按本协议中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交纳足额的相
关费用(网络使用费)。
2、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设备或网络的安全,无人为的破坏。未经乙
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拆改或更改设备配置(或线路)。
3、若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义务,造成乙方的网络环境或设备损失,
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因乙方免收甲方初装和光纤设备费用,甲方须承诺合同期限内不
能报停、退网、退费。
5、甲方端的设备由甲方自备,甲方应保证自身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能够满足乙方接入要求;因甲方自备设备或局域网络的原因造成的业务不能开通、电信障碍等各种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负责。
6、甲方应遵守关于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如甲方利用网
络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利用网络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乙
方一经发现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7、甲方依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和双方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交纳
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一次性费用和使用费。
8、甲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本协议的业
务内容、组网方式保持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对此乙方有进行不定期检查验证的权利,如果甲方在租用互联网专线上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任何一项变化的,都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其租用的专线:
(1)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
(2)甲方终端设备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
(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
(4)和其他用户合用租用专线的变化;
(5)是否对外发布信息的变化。
9、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不得用于对外经营电信
业务,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10、甲方应为乙方在安装和施工中提供方便条件。在乙方人员对其
设备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专线接入互联网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电信业务
规定,在甲方线路及接入设备不存在障碍且双方签署本协议并交纳初装费和网络使用费后,乙方保证在 _10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完成专线接入互联网服务。
2、乙方有责任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专线接入的网络环境,并负
责维护乙方设备。如乙方网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以最快的速度排除故障。
3、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公开网络故障申告电话及受理流程,并对甲方
的故障申告及时作出响应。
4、由于乙方设备或线路的原因造成的通信线路故障,所导致的一切
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专线接入的网络环境。
2、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市场的变化,有权调整
专线接入的各项资费。
四、保密义务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价格等信息,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相关费用(网络使用费),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为欠付金额的6‰。违约超过半个计费月,仍无法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专线接入的服务,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承担实际使用费的同时,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费用总额的50%标准支付违约金(未履行部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若乙方已经进入施工环节,所产生的工程成本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补充、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断履行的,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因不可抗力造成中断、终止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
(2)乙方网络资源虽能达到甲方接入地点,但接入成本将超出合同签订时根据乙方行业内标准所能预计到的成本时,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进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则双方就前述超出部分成
本承担问题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如双方就超出部分成本承担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甲方同意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本条视为不可抗力;
(3)国家举行特定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时期需要通信保证;
(4)运营商网络改造、市政工程改造引起的无法避免的线路中断因素;
(5)自然灾害(地震、大风、水灾、战争等)。
(6)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3、双方发生任何纠纷,经共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及其它
1、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期限届满之日起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如双方不能续签合同或因其它原因终止、中断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