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公平正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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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公平正义问题
内容摘要:
随着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经济问题研究的深入,有关环境领域的不公平问题,逐步被纳入研究视野。
如同环境问题是经济问题的转化与延伸一样,环境不公平问题也是经济不公平问题的转化与延伸。
下面就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论述。
关键词:环境公平与正义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等
我们对现实经济活动会提出这样一些问题: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活动,实质导致环境污染主要由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承担的状况,公平吗?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跨国投资活动,实质导致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向投资地转移的状况,公平吗?基于技术优势的企业,往往通过某种“巧妙”的外部性方式,将环境风险转嫁给地球生态系统、转嫁给后代人承担,以获取其垄断地位及利润,公平吗?在中国的现实发展中,环境不公平问题也日渐凸显。
如,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比落后的西部地区消耗了更多的资源与环境,城市比农村消耗了更多的资源与环境,实质是将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由发达地区转移到落后地区、由城市转移到农村,让西部地区以及农村来承担环境污染的后果以及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本。
这些现象,是强势群体利用其经济优势向弱势群体转嫁其环境影响后果和环境治理责任,以此方式实现其经济利益。
由此可见,环境公平正义问题的实质是,由于经济利益不公平(社会各群体间经济利益的争夺导致的利益矛盾)而转化为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利益的不公平。
如同收入差距等经济不公平一样,环境不公
平也是社会各群体各阶层间不公平的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
相对于经济不公平,环境不公平是更加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因为,经济不公平通常会通过采取“把蛋糕做大”的方式来解决,但环境公平却无法通过“做大蛋糕”的方式来实现,而且环境不公平与环境损耗之间会形成相互促进的恶性循环,而不断走向生态环境危机。
但是,相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之间的权衡的研究,对环境和社会公平之间权衡的研究有待深化。
1、环境公平正义的一般认识
环境公平正义问题,起源于美国一场旨在反对在黑人及少数族群地区建立有毒的垃圾倾倒场的民权运动。
因此,国外学者关于环境公平正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毒垃圾处理厂等环境风险是不是更多地集中在黑人及少数族群居住地区。
1992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了“环境公平:为全社会降低风险”的报告,认为:少数族裔和低收入人群明显地承担着更多的环境风险(铅污染、空气污染、有害废弃物处置、被污染的鱼类和农业杀虫剂等)。
对于环境公平,该报告定义为:在不同经济和文化的社会群体中环境权益和风险成比例的和公平的分配,以及政府对这种分配的政策反应,保证政府的政策和活动不会有区别地影响不同经济和文化的人群。
2001年该组织将环境公平表述为:在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遵守和执行等方面,全体人民,不论其种族、民族、收入、原始国籍和教育程度,应得到公平对待并卓有成效的参与。
国内学者对于环境公平与正义的认识可分为三类:一是人人享有清洁环
境不被破坏的权利和进行环境保护的义务;二是每个人享有的环境利益的公平和承担环境污染后果的公平;三是任何国家或任何群体都不应该不成比例的(过多或过少)承担有害的环境后果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成本。
2、关于环境公平问题的研究综述
2.1不同群体间的环境不公平问题研究以及国外环境公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少数族群和低收入阶层相比于白人和中产阶层是否更多的承担环境风险?已知的或未知的环境风险是否在不同人口特征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群体之间分布不公平?大多数研究认为,有色人种以及低收入阶层以及儿童和老人承受更多环境风险;Singer则认为,在移民地区,熟练使用英语的居民以及美国本地人以及非美国居民等不同阶层才是社会不公平的表现形式。
从群体间不公平的范围来看,一些学者认为环境不公平现象在全国范围存在,一些学者认为环境不公平现象在州范围内存在,一些学者认为环境不公平现象在大城市范围内存在,上述研究是关于美国的环境不公平现象,还有研究得出环境不公平现象在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国也都存在。
在环境风险因素方面,群体间环境不公平的污染源主要有:有毒的废物处理场,不活跃废弃物的修复地点,工业设施有毒物质排放和动态的交通污染。
关于哪个因素是影响环境公平的主要因素,有学者认为种族是最重要的因素,有学者认为收入是最重要的因素,有学者认为二者都重要,有学者认为二者都不重要。
关于环境不公平的原因,主要观点有:穷人社区缺少政治谈判权力从而不能使那些废弃物工厂移出该居民区,住房市场上少数种族被限制于那些不受欢迎的社区,这些社区是白人躲避的,住房成本在环境风险高的地方低廉,使得废弃物工厂周围的住房受少数种族所欢迎,Laurian总结了有毒工厂不公平分配的原因:历史遗留的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工业的需要(比如选址想要临近交通运输网络),社区的异质性(穷人相比富人迁徙能力差,行使自己权利的可能小),土地市场的动态变化(污染工厂所在的土地比较便宜,经常坐落在被剥夺公民权利的社区),贫困的家庭往往要在低环境质量以及低房价成本之间进行权衡。
对于中国不同群体之间的环境公平问题也有所讨论。
马春波通过实证方法得出结论:在中国种族和收入并不是影响环境不公平的主要因素,而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民工过多的承担了工业污染。
卢淑华通过大量主观指标的调查,得出:工人和一般干部居住在严重污染地区的机会要明显高于领导干部住在此类地区的机会,污染程度低的地方居住领导干部的比例要高。
王慧认为,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环境规制会导致污染者将污染转移到低收入群体社区,污染税对低收入群体有累退效应。
朱旭峰王笑歌提出我国环境决策不公平,没有考虑地区、人群特点,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使得人群间环境消耗和环境责任不匹配,以及不同群体的环境参与不公平。
潘晓东认为,造成穷人与富人之间环境不公平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政府管理。
2.2不同区域间的环境不公平问题研究
关于国家(地区)之间的环境不公平,主要是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之间的不公平。
主要集中在环境污染的转移以及环境责任的不对等两个方面。
Copeland和Taylor“污染避难假说”认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自由贸易结果将导致高污染产业不断从发达国家迁移到发展中国家。
因为发达国家通常会实施相对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执行较高的环境管制标准,这无疑会推动发达国家污染产业成本的上升。
于是环境标准较低国家的厂商将获得明显的成本优势。
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的“肮脏产业”就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结果便是后者称为前者的污染避难所。
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大多认为“污染避难假说”成立或在一定条件下成立,而来自发达国家的研究大多不认为“污染避难假说”成立。
关于环境责任问题,以全球气候变化为例,欠发达国家关注的是历史排放的公平,强调:过去的历史排放在处理现在的问题时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做到纠正或补偿的正义,不能忽视历史排放不平等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前景受到限制。
而发达国家则认为,过去的事情就应该让它过去,应该根据现在和将来的后果对行动的正确性进行评价。
发达国家更强调环境保护过程的效率问题,认为应保证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最小化和整体福利最大化。
NancyBrooks和RajivSethi用了多变
量回归和Logistic回归模型得出:教育程度低、贫困水平高以及少数民族集中的社区,更多地承受环境风险。
Gray和Sh
adbegian采用横截面数据研究得出:坐落在穷人地带的工厂由于环境规制的要求低会排放更多的污染,在边境的工厂排放的污染多,工厂周围黑人的比例多意味着规制压力小、排放多。
Saboohi分析爱尔兰城市和农村之间能源消费的不平等程度;Jacobson使用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比较5个国家能源消费的分布,得出:已完成工业化的国家的电力消费具有较低的不平等性,而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的电力消费则具有相对较高的不公平性。
国内研究中:王金南等通过对基尼系数内涵的扩展,提出了资源环境基尼系数的概念,资源环境基尼系数是用来反映在经济贡献率相同的情况下,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公平程度的一个指标,并用绿色贡献系数来判断资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的不公平因子。
结果表明,中国资源环境的分配差异较小,不公平因子主要集中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环境公平问题的实质是,由于经济利益不公平(社会各群体间经济利益的争夺导致的利益矛盾)而转化为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利益的不公平。
对此,既有研究虽然有所涉及,但没有把这一问题作为研究的主线,也就使得其研究缺乏理论基础的支撑。
总体来看,关于环境公平的研究,尚处于零星分散状态,研究视野较集中于族群环境公平等具体问题上,而缺乏全面的系统性的研究。
观点的提出和论证方向,主要源于直观感受而提出,而缺乏基础理论的逻辑分析。
对于环境公平,也缺乏普遍认同的一般标准或原则,因此也就无法提出改善环境不公平的政策方向和政策主张。
3.对环境公平正义问题的思考
研究环境公平正义问题,要把经济利益不公平转化为环境利益不公平作为环境问题的实质,亦即,始终关注社会各群体间经济不公平转化为环境不公平的问题。
环境公平正义问题所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①人类整体(全球社会及其成员、地球生态系统、后代人);②国家(国际间的利益主体);
③国家(作为国家内部环境规制主体及代表全民利益的中央政府);
④地方政府;⑤企业;⑥居民;⑦环保组织。
两两主体之间都存在环境—经济利益关系,也就可能存在环境不公平问题。
环境不公平的问题,不仅仅是污染承受的不公平,而且也包括生态利益、生态保护责任、生态环境容量的配置等方面的问题。
环境不公平问题主要有以下形式:
(1)某一区域范围内,经济活动导致的生态环境影响超出了生态承载力,区域内社会各群体之间存在生态环境影响承受的不公平、“生态环境容量”配置的不公平。
(2)某一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治理未达到应治理水平,区域内社会各群体之间存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分担的不公平。
(3)某一区域范围内,区域内社会各群体之间存在生态利益分享的不公平。
与此同时,为实现生态利益就必须进行生态维护,而区域内社会各群体之间存在生态环境维护责任分担的不公平。
既然环境不公平问题大多是由经济利益不公平转化而来,那么采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环境公平正义问题的主要方向应是,以经济学方法讨
论如何在各个层次利益主体之间实现:①公平享有生态环境利益(包括初始禀赋利益、转化利益、共生利益);②公平分配使用环境容量(在生态承载力许可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规模);③公平承受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后果;④公平分担生态环境维护责任;⑤公平分担生态恢复及环境治理成本。
成为了必然的途径。
参考文献:
《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徐祥民,田其云
《二十世纪环境法学述评》----金瑞林,汪劲
《国际环境法》----林灿玲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环境法》----李爱年,韩广
《(美国法学精选)环境法概要》----罗杰.W.芬德利、丹尼尔.A.法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