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锦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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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社区治理改革案例
街道体制改革
(放视频)2008年起,锦江区开始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街道剥离经济职能,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在剥离经济职能后,街道办想要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必须要下沉,以社区为平台。由此,迈出了改革的第二步,具有锦江特色的社区治理机制改革,这是对街道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而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则是改革的必要补充。
社区治理新机制
(一)社区党组织建设
在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中,注重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普遍设立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实现党组织向院落、楼栋、单元及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的全覆盖;通过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对社区重大事项拥有提案权和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等措施,使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组织、领导、监督作用……
社区推行的是开放型党员管理制度,这样能让党员“全天候”发挥作用。“我们打破组织关系束缚,明确凡在院落居住的党员只需亮明身份,即可参加院落党支部的一切工作和活动。” 新模式之下,党支部由此深入到居民院落,成为居民自治的引导者和推动者,也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递到居民院落,开创出党建的全新局面。
(二)行政职能与社区事务的划分——居委会的回归
随着经济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行政事务和社会管理职能“集体”下放,小小社区手忙脚乱。推进社区角色转变、职能归位,给社区定好位、明职责是关键,即哪些事情必须由社区做,哪些事情不该由社区承担。
“过去,一些社区干部对社区和政府的职能划分模糊,”体制不顺的因素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工站人员交叉任职,多重身份模糊了工作职能界线。这种社区普遍存在的现象,导致社区居委会管得多,服务得少,主要精力都用于应付政府交办的任务,居民利益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例如,十几块牌子并列门口,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过来,这是传统街道居委会管理模式面对日新月异社会发展时遭遇的尴尬。尴尬的根源在于居委会日益浓厚的行政色彩和自治服务功能的弱化。
锦江区在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在制度设计上抓住了关键。通过制度规范、项目核准,初步“梳理”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政府委托事务和社区自
治事务的边界,为解决社区功能错位、基层公共服务运转不畅的问题带来了契机。
2008年12月5日,成都市首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在双桂路街办挂牌成立,按照社区工作准入机制,社区不再无偿承担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政府行政事务,此前分派到社区的大部分政务性工作收归公共服务站。从此,社区可以放下庞杂事务,真正为社区居民服务。
“社区物管中心”:从2009年3月开始,锦江区陆续在全区850个无物管院落,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行在街道办事处增设物业管理科;在全国首创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在成都市率先实行一个社区每年10万元标准的老旧住宅区房屋公共应急维修专项资金。通过积极与专业机构合作,为老旧住宅区及时提供有偿或低偿应急服务,目前锦江区已有50家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取得资质证书。
社区居委会回归自治组织本位,充当政府部门、社会中介组织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当好居民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同时,锦江区还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审批制度、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等,初步形成了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互联、公共服务与社区服务互补、政府支持与社区资源互动的社区治理机制。
锦江区提出“让居委会归位”,将行政事务从社区居委会中剥离出来,让“小巷总理”们从“政府之腿”变为“居民之手”,重新回到走街串巷、民事调解、采集民意等这些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来。从这个意义上看,居委会归位,是居民久违的归宿感,也是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的新天地。
在调查中,记者也看到了“政府加劲干,群众一边看”的个别现象。症结在哪里呢?他们大都认为,居委会与他们的利益关联度不高。对居委会不了解,也没有兴趣了解,是因为这件事没有意义或价值所导致的。这就需要进一步激活居委会和居民的关联。今后,居委会要想办法考虑居民安居乐业缺什么,需要什么,居民能从社区中得到什么,居委会要尽量满足居民需求。“人们总是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比较关心,所以居委会就要结合居民切身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公益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伴随着改革的深入,社区工作的透明度愈来愈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
愿也愈来愈强,这对推动社区建设带来了哪些影响?
很多居民认为社区建设与发展是政府的事,对社区活动不热心、不参与,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建设和发展,首先就要让居民参与进来,并给予他们充分的表达权,合理的诉求要全力给予满足、落实。如此一来,居民才会有归属感和认同感。地位得到认可,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将激发出来。
例1自实施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以来,双桂路五福桥社区推行社区居民代表常任制、社区重大事项提案制、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居民自治活力由此明显增强。社区居民代表就是居民群众心中的“议事代表”,关心社区建设,反映群众呼声,行使决策权力,监督社区工作。在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的监督下,48件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提案和建议及时办结。
在双桂路街办五福桥社区徐素清老人家的墙上,张贴着一张徐婆婆特别珍爱的奖状。“奖状是社区颁发的,还给了200元奖金。”身上荣誉无数的徐婆婆缘何对这张奖状情有独钟?“老有所为嘛,这是我为社区贡献力量的见证,社区也成了我发挥作用的新舞台。”
社区启动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后,徐婆婆抱着试试的态度,联合了其他6位居民,向居委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在沙河边上设警务室的提案。
一个月后,一座崭新漂亮的警务室便矗立在了沙河岸边。“我开始以为多半又没有下文了,哪晓得那么快,提案就得到了落实。”吃过晚饭,在沙河边悠闲地散步,徐婆婆总忍不住骄傲地给老伴讲———那就是我们提议后建的。
例2
2009年9月18日,一场具有特别意义的居民代表大会在永兴社区会议室召开,到会81名居民代表,讨论提议的5个项目。经过大伙儿投票表决,两个修建休闲活动室的项目被否决了,“作为社区而言,确实想推动休闲活动室建设,但被否决了,这对于社区,对于居民来说,都是第一次。”永兴社区党委书记肖文忠说,现在回想起来,居民的否决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两个被否决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