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前景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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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前景(1)
2010年11月17日8点42分来源:经济要参作者:李德
相关标签: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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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状况
(一)金融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成效显著
200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调整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三个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创新货币政策调控工具。
2002年9月,人民银行将当时公开市场操作未到期正回购转换为中央银行票据。
2003年4月,人民银行开始直接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并于2004年4月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2005年7月,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2007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正式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货币政策决策的有效性、预见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情况,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工具进行宏观调控。
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在加快增长的同时面临国际收支顺差及流动性偏多、通货膨胀压力逐渐加大等问题。
2007年,货币政策由稳健转到适度从紧,四季度起开始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
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先后18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8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2008年5月以来,国内外形势逐步发生变化,国内发生汶川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国际上美国次贷危机加剧。
人民银行在2008年三季度及时调整货币政策取向,由从紧转向适度宽松。
先后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5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
2009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同比增长27.68%;狭义货币(M1)余额同比增长32.35%;全年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59万亿元,同比多增4.69万亿元。
随着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较快扭转了经济增速明显下滑的不利局面,实现了国民经济总体回升向好。
2009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7%,增速比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
同时我国国内需求增长较快。
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增速比上年加快4.6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343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最后,国外需求有所改善。
2009 年,出口12017亿美元,下降16.0%;进口10056亿美元,下降11.2%。
实现贸易顺差1961亿美元,比上年减少994亿美元。
中国金融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战略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
我国银行业监管不断细化,提出“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稳步推进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证券期货监管效能显著增强,形成了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三点一线”,覆盖全市场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现代保险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初步形成了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为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积极推进风险监测与评估系统的建设,积极完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效运转,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论证基本完成。
(二)金融业改革稳步推进
我国金融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不断增加。
截至2009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资产总额达到78.8万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8%。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按照“一行一策”原则,稳步推进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择机上市等工作。
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2009年1月16日,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工作小组,拟制了进出口银行的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和《章程》修订草案。
农业发展银行不断深化内部改革,为全面改革创造条件。
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
本次改革明确提出: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为“三农”服务的社区和地方金融机构。
截至2009年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2054家,农村商业银行43家,农村合作银行195家;已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
截至2009年3月末,2005-2006年试点成立的7 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7亿元。
中国证监会按照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形成机制的总体思路,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
到2007年8月底,综合治理工作结束,实现了各项主要目标。
截至2009年末,我国全行业106家证券公司总资产达到2.03万亿元;6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证券投资基金557只,基金资产净值达2.7万亿元。
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保国际、民安控股等6家保险公司已成功实现境内外上市。
2007年,中国再保险集团的股份制改造完成。
2009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集团)正式成立。
2009年末,保险公司达到138家;保险业保费收入11138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06万亿元。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成员逐步增加,交易和信息系统服务功能逐步完善。
债券市场快速发展。
票据市场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外汇、黄金市场快速发展。
2009年,同业拆借累计成交19.4万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量47.3万亿元。
2009年,我国债券发行量(含央行票据)达8.9万亿元。
2009年银行间市场全年回购累计成交70.3万亿元。
2009年,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0.3万亿元;累计贴现23.2万亿元;累计办理再贴现248.8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1718家(其中B股公司108家);总市值24.39万亿元;流通市值15.13万亿元;总市值全球排名第三位。
2009 年,我国期货成交量21.48亿手,成交金额达到130.61万亿元。
2009年,人民币外汇掉期市场累
计成交8018亿美元;人民币外汇远期市场累计成交98亿美元。
2009年末我国外汇储备达到23992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
2009年黄金市场的黄金交易量4710.82吨,成交金额10288.76亿元。
我国银行业全面履行对外开放承诺。
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取消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非审慎性限制。
截至2009年末,在华外商独资银行33家、合资银行2家,在华外国银行分行95家,代表处229家。
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13492.29亿元。
截至2008年底,中资银行在全球26个国家设立78个网点,境外资产达3700亿美元。
证券业已经履行了所有对外开放承诺,主动实施了部分自主开放措施。
截至2008 年末,共有76家QFII获得审批,额度共计106.7亿美元;共有80家QDII获得审批,额度共计645亿美元。
制定《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获准赴港发行债券,总计150亿元。
2001年以来,国内大型企业境外上市不断增加,H股、红筹股成为香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8年末,H股上市公司已经达到153家。
截至2009年末,共设立9家合资证券公司、34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各有3家特别会员,并各有38家和19家境外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
目前,除了外资在合资寿险公司中的参股比例不得超过50%、外资产险公司不得经营机动车第三责任险的限制外,保险业基本实现全面对外开放。
到2009年末,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52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291个营业性机构,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137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83家代表处。
截至2009年底,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共设立了41家保险营业机构和9个代表处。
金融法律框架逐步完善。
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建成。
支付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征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金融会计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
金融人才建设初见成效。
二、金融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形势较为复杂和面临新的挑战。
从国际上看,国际金融危机最为严重的阶段已经过去,但是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比较薄弱。
从国内来看,当前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国内内需回升的基础还不平衡,民间投资和内生增长动力尚待强化,持续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的任务还很艰巨。
二是金融发展格局还不合理。
我国间接融资比重高,金融体系仍然由银行主导,银行业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90%以上,全社会的融资风险仍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
资本市场仍具有“新兴加转轨”的基本阶段性特征。
保险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保险密度和深度较低。
三是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需要加强与完善。
从组织体系看,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银行业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开放仍有空间。
从服务领域看,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强化。
截至2009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还有2792个。
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仍不足。
金融机构开拓国际市场力度不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需要加强。
四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于机构的增减和人员变动,对金融制度和组织结构创新不够重视。
银行业战略规划比较薄弱、竞争同质化、考核机制和经营模式不科学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观。
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
证券公司业务模式比较传统,创新能力较弱。
一些保险公司内控和基础管理
较为薄弱,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市场竞争行为仍不规范。
四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于机构的增减和人员变动,对金融制度和组织结构创新不够重视。
银行业战略规划比较薄弱、竞争同质化、考核机制和经营模式不科学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观。
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
证券公司业务模式比较传统,创新能力较弱。
一些保险公司内控和基础管理较为薄弱,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市场竞争行为仍不规范。
五是金融机构潜在风险和金融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
银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仍然突出,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控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银行巨量信贷增长存在风险隐患,贷款集中度风险日趋突出,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有所加剧。
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金补充压力。
证券期货、保险类机构的经营机制和风险管控能力需要加强。
普遍存在的顺周期行为和监管、会计等制度因素不利于防止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对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存在缝隙。
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主体和部分金融理财产品存在风险隐患。
六是主要金融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
货币市场利率向信贷市场利率的传导机制不畅,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仍有管制,长期利率定价缺乏有效的外部基准,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较低。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需要进一步完美。
三、金融业改革与发展前景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和加强金融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环境,逐步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
完善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和方式,不断创新和丰富货币政策工具。
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
二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进一步推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Shibor 的基准性。
通过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完善市场机制,为最终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
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逐步确定中央银行目标利率及主要操作工具,理顺利率传导渠道,更多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机制中的作用,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减少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实现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
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四是充分发挥信贷政策作用,支持金融产品创新。
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以加快经济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三农”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等目标为着力点,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提高实施效果。
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需求的信贷政策,扩大消费信贷,支持发展服务消费。
创新低碳金融产品。
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丰富房地产金融产品,鼓励股票、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直接融资工具发展。
五是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建立和完善逆风向的调节机制,抑制信贷等顺周期波动,防范宏观风险。
探索建立逆周期监管指标,研究、实施动态杠杆率监管方案,进一步完善流动性监管制度。
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国内银行业实际、基于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总体框架。
推进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强化净资本监控,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加强证券评级业务监管。
强化基金公司监管,完善基金公司内控制度。
加强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监控。
建立期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
进一步健全现代保险监管制度。
重点监管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保险投资风险、寿险退保风险和新的利差损风险,全面推进分类监管。
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
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风险的评估。
加快建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督促和引导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
完善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标准,加强监管协调。
完善金融信息共享制度。
建立规范的最后贷款人制度。
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金融业改革
一是深化大型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
继续深化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
合理制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进一步发挥境内外上市对试点银行改革的促进作用。
慎重稳妥地进行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试点。
全面推进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
扎实推进农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
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促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化改革。
进一步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转型。
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加快建立和完善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完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
维护和巩固县(市)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
省级联社主要履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大力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
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继续实行支农再贷款政策。
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和增量奖励等政策,建立健全涉农信贷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
三是推进证券期货机构改革和发展。
进一步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改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水平,提升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
支持内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兼并收购。
引导和鼓励国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
不断加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上为提高行业竞争力创造有利的条件。
四是推进保险机构改革与发展。
努力巩固改革成果,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增强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
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转变经营机制。
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积极培育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大型保险集团。
五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以放松资本
项目交易限制、引入和培育资本市场工具为主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照“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留有余地”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完善资本流出入均衡管理,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进程。
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率先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以便利跨境融资为重点,健全对外债权债务外汇管理;以扩大个人用汇自主权为着力点,进一步放松个人其他资本项目跨境交易;以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和扩大对外证券投资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可兑换程度。
稳妥推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重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继续完善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有序拓展海外业务,稳步扩大海外布局。
加强内地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加强内地同港澳的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发展金融服务业,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继续推动区域货币合作,积极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治理,提高中国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话语权。
(三)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推动货币市场发展。
积极发展货币市场,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短期融资券市场、商业汇票市场协调发展,拓宽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
二是促进债券市场发展。
推进公司债券发行体制和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统一债券审核、交易和监管标准。
建立债券市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丰富债券品种,完善债券投资者结构。
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继续推动非金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创新。
试点发展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研究建立交易商协会监管制度。
加强债券市场基础建设,提高市场流动性。
三是稳步推进股票市场发展。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行业结构。
进一步促进机构投资者协调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基金公司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
继续推进保险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企业年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逐步增加在资本市场的参与程度。
继续深化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简化审核程序,完善新股发行询价制度,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继续发展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积极加强创业板市场建设。
不断完善期货市场。
研究和探索建立统一监管下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四是大力发展保险市场。
推动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业务。
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促进对外贸易。
稳步推进保险机构以债权形式投资交通、通讯、资源等基础设施项目。
稳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企业和其他优质企业股权试点,支持产业调整和企业改革。
五是进一步加强外汇市场建设。
继续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交易方式多样化、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产品日趋丰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的外汇市场体系。
第一,丰富外汇市场产品。
继续稳步推进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建设。
第二,推进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完善外汇市场清算机制。
第三,完善外汇市场交易机制。
统筹协调银行间外汇市场竞价和询价交易模式的发展,适应不同产品对交易方式的多样化需求。
第四,推进国内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研究引入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外汇市场和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境外人民币外汇市场。
第五,完善外汇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外汇市场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异常和违规交易的监测,保障
外汇市场平稳和有序运行。
六是推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整合优化配置黄金市场资源。
加强黄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黄金市场交易、运输、仓储、交割和黄金账户及清算服务。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研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