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中的数字问题归总记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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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问题

股份发起人2------200人

有限注册资本3万元(1人10万元)股份500万元。

股份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保留期6个月。

有限公司必须批准的,应当在批准之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公司,董事会申请募集的,创立大会结束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1:减少注册资本,合并,锋利公告之日起45日。

2:名称;法人;经营范围;自变更聚义作出30日。

3:变更实收资本的,交足“股款出资30日之内。

4:有限:转让股权自转让聚义30日内。

5: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分公司登记事项涉及峰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变更之日期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请设立峰公司30日之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年度检验;每年的3月1日-----------6月60日进行年度检验;

扣留执照期限不得超过10天。

有限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人数1-----50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2:首次出资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3万。

13: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14: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首次会议,代表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16:有限股东会议,必须经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7:有限董事会3----13人。股份

5----9人。中外合资3人。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18:有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较小的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每年至少一次。

19:国读公司的股东,有1个,监事会每届不得超过3年,监事会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开一次会议。

20:控股股东====出资额/资本总额的50%

21: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接到30日未答复的====同意转让。

22;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股利的。且5年连续盈利的;

23: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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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股份公司发起人===2----200人。半数===中国人。

25:注册资本===500万元。

26: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15日前公告。30日未召开创立大会,返还。创立大会结束30日申请设立登记。

27:2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说定人数。2: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1/3。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8: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各栋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

29:单独3%。10日前---2日通知各股东。

30: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1:上市公司子啊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大于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聚义。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2: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挥着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5日内!不得进行规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33:股东提起界山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江股份转让或注销。

34: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作出变更决议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35:个人独资企业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内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额,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摘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36:个独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独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权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7:个独虚假、欺骗登记的,改正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吊执照。

38:名称不符。2000元以下罚款。

39:涂改出租转让执照。3000元以下罚款。严重吊执照。

40:伪造营业执照,责令停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犯罪,刑事责任。

41:未领执照擅自活动。3000元以下罚款。

42: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等级的责令限期,逾期未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43:个独成立后6个月不开业,开业后自行停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

44:至少2人以上-----不封顶

45:合伙企业发生变更的,作出变更事由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到国外网站阅读新闻怎么办?到国外收集参考资料怎么办?如何上Twitter Face book YouTube ?记住一句话番墙无忧. “白鸽 真象 长城 河蟹 目田 穿墙 柏林墙 英雄”八个词任选三个在一起用谷歌https://www.360docs.net/doc/d25834287.html, 搜,可立刻弹出番墙软件下载地址,不要点击搜索结果,复制网址例如HTTP://URL.IE/F1T4粘帖在IE 浏览器地址中进入即可,就能获取免费绿色的番墙软件。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番墙应该是每个网友必需掌握的技能,除非墙倒了。番墙的首要,就是番过心里的墙。心中无墙,才是最重要的。呵呵。空气是自|由的,网络也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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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通知退伙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7:被除名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48有限合伙人2------50人一下。

49:合伙企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提1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3人担任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0:清算人向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60公告。接到30日。未接到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照全。

51:清算…结算。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52:违法合伙企业法律责任:

虚假、欺骗登记5000----15万以下罚款。严重5万-----20万以下罚款。未注明“普通”“特殊”“有限”2000-----1万罚款。未领执照5000----5万元罚款。未办理“变更”登记。2000-----2万元罚款。。。。外商投资企业

53: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文件至少15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54: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出资比例低于25%,证书上加注“外商

投资企业”低于25%。

55: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额,注册资本210万美元以下投资额不得超过10/7。210---500----2倍。500----1200----2.5倍。1200万美元不超过3倍

56:并购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6个月支付去哪不对价60%,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57:认购增资,不低于20%新增注册资本。

58:资产并购,3个月支全部,特殊6个月。1年内支全部。

59:其余部分出资:1次6个月。分次第1次6个月。分期第1期15%3个月清:

60;低于25%:现金3个月;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自外商投资企业执照颁发之日6个月交清。

61:合营企业

62: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日。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

63: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64:董事会会议应当由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其决议方式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

65:合影期间;原则上----10---30年,尖端。有竞争力可以延长50年。、

66: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间,届满6个月前提出申请,审批机关收到文件90日内决定批准不批准。

67:中外合作;审批机关。45内距地偶那个批准不批准。

68: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收到文件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69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3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70:1/3一提议开会。决议2/3以上方能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会议10天通知全体董事71: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批准书超30日登记。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72: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商企业注册资本的20%。

73: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分期交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交清。

第一期不得低于15%。并在执照签发3个月内交清。未交清。失败。

74:延长经意期限。届满180天前报审批机关批准。----收到30天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收到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

证劵法:

75:不得担任证劵交易所负责人。。。主动犯罪5年。被动犯罪3年。

76:设立证劵公司。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吴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77:证劵公司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78:设立证劵公司结算机构----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79:公开发行:---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

80: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81:上市公司规定公开发行证劵的条件有----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的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82: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拟配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数的30%

83: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股份的承诺,代销期间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4: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85: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的90%

86:本次发行字2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8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的股份36个月不得转让。

88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现任董事、高管36个月受中、监、会处罚。12个月内受证劵交易所谴责。

89:公开发行债券:股份3000万元,有限6000。累计不超过净资产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90:证劵公司申请报荐机构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机构人员不少于20人)符合保荐资格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规、、、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9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劵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92:证劵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93: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吊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数量的,为发行失败。

9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95:基金是受到6个月、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

9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合同、及文件。

97:基金管理人受到核准文件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未实质变化。国、证、监、机构备案。实质变化。重新申请。

98:封闭80%。开放最低,持有人人数符合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受到验资报告10日内。备案。公告。

99:未满足条件;30日返还投资人已预交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0:股票上市条件: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25%以上。股本超4亿元;公开发行

股份必烈10%以上。3年无重大违法;虚假记载。

101: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符合;基金合同期限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人。

102:证劵上市公告;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的持股数额。

103:股票暂停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104:股票终止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未能恢复盈利。

105: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告;公告:季度报告;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的1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4月--11月)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106:重大事件: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变动;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控制变动。107: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承销期内和期满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日,不得买卖该种股票。董、监、高、不得超过25% ;---1年内不得转让。

108;短线交易:上市董监高买入(出)6个月的收益归公司。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而持有5%以上的股份的;不受6个月的限制;

109: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不执行;起诉;

110:证劵交易所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管理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人。

111:重大事件: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净资产30%。

112;标明已获得或者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113: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的重大违法行为。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劵市场失信行为。

114:通过证劵交易所的证劵交易。投资者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30%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115: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公告其收购要约。

116: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60日

117: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30%,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邀约。

118:一致行动人----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

11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其他人社会关系)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

120;权益披露的情形:通过证劵交易的证劵加油,投资者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是,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监、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公告。期间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121:达上市公司5%。每增加5%---或减少5%。报告。公告。---之后2日内日,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122:权益变动书的编制:

1:不是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未到20%。简式;

2;是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未到20%。关系结构图。

3;达到20%----30%祥式----结构图;1-2-3-4-5-6-7

123;在上市公司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税务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的转让;

124收购行为完成首,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国、监、机”“证劵交易所”报告。公告。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纠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例题·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6年12月1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合同履行地(交货付款地)为厦门,被告住所地(乙公司所在地)为长沙。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例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一、单选题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参考答案:B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知识点。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勤务员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答案:A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参考答案:D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知识点。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当然退伙”知识点。 5.某中外合人选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董事会决议事项”知识点。 6.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必看《经济法基础》口诀记忆-!!!

必看《经济法基础》口诀记忆!!!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考点】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60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无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义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联系微信号cpa10010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020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归纳(第一章)

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考点归纳(第一章)[考试大纲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掌握经济法主体资格 (三)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四)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 (五)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六)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 (七)了解经济法的体系 (八)了解法律行为特征、分类 [考点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法规 (四)规章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司法解释 (七)国际条约、协定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即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一)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二)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三、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 1.宏观调控权 2.市场规制权 3.调制权的分配 (二)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1.贯彻法定原则 2.依法调控和规制 3.不得弃权 (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现在总结一下。 顺口溜:普通决议“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VIP专享】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记忆口诀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记忆口诀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现在总结一下。 顺口溜:普通决议“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1.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 )。 A.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B.税务机关 C.财政部 D.商务部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 B.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C.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财务负责人 B.独立董事 C.总经理

D.职工代表 4.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的罚款。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6.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其留存的法定公积金最低比例应为( )。 A.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0% B.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5% C.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0% D.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8.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B.股票属于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不属于有价证券 C.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 D.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是完全相同的法律要求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第一节考点:经济法概述

2018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本篇为《经济法》第一章第一节考点:经济法概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持续关注。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1、经济法概念(起源于法国)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以及经济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将经济法体系作如下划分: ①经济组织法 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②经济管理法 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财税、金融、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律制度等。 ③经济活动法 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注意】《经济法》教材内容不完全局限于法学中的经济法体系范围,同时也涉及传统民商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总论、公司法律制度、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协定。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是经济立法的基础。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它规定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 以法律形式表现的经济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主体和核心组成部分。 3、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经济法大量以法规的形式存在,法规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②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 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的补充,对正确适用和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适用于本民族自治地方。 6、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7、国际条约、协定 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及其他具有条

经济法快速记忆口诀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快速记忆口诀: 1、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2、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 股票要上市,先要公开发,股本5千万,33双一千,3年都守法,报告没有假。 3、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残农托医学管(馆)) 残:残疾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农:农业机耕、排灌、植保等 托: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医: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 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劳务 管(馆):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门票收入 4、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界定(重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的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和公司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的变化 (7)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 (8)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 (9)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10)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1)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等 你背出来了吗??这样... 重整: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经营方针、经营范围进行变化 旗鼓:投资——购置财产——订立合同——产生了债务——亏损——损失(超过净资产10%)——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等 人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 楼空: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5、业务招待费 千5千5,超了上山 1500内扣千分之5,超了千分之3 6、内资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千5千5,超了上山 7、外资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工业商业等经营货物扣除:千5千5,超了上山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小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与其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2、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8.1 B.6.9 C.10.8 D.7.05 3、陈某等5人拟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出资设立一从事服装加工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拟为500万元。根椐《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B.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C.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150万元 D.发起人中至少要有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5、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销售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25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5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4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 40800 B. 42500 C. 47736 D. 49725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A.50% B.100% C.150% D.200%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练习题及答案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练习题及答案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练习题及答案 无效民事行为 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A、12周岁的李某订立的遗嘱 B、贾某以在马某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马某放弃对贾某的债权 C、甲国有独资公司与乙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公司董事会收受贿赂而将价值5000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2000万转让出去 D、买卖毒品的合同 ABCD 选项A中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选项B是受胁迫而为的单方民事行为。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选项D是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无权代理 多项选择题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A知道B以A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视为有权代理 B、该代理行为无效 C、B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属于A D、是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 AC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 诉讼时效中止 单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 )。 A、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欠款。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甲突然死亡 B、甲借给乙人民币若干,约定一年后归还。到期后,乙未归还。经甲催讨,乙同意归还 C、甲于去年2月15日被乙自行车撞伤,造成很大损失。经协商,由乙赔偿给甲2500元。直到今年2月10日,乙仍未支付赔款。甲准备起诉,但由于山洪暴发,道路不通,持续了十几天,因此直到2月底,甲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D、小张与小黄系夫妻,两人感情一直不和。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黄离婚。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终结前,小张在出差中因车祸死亡 C C项中,甲提起诉讼的时效是1年,从去年2月15日到今年2月10日不满1年,且不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此C项符合题干要求。A、D项发生在审理过程中,不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条件。B项“经甲催讨,乙同意归还。”没有必要再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的规定 单项选择题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中的常考知识点归纳

1.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予以增加。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 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 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10.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1.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12.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 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13.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或解除合同。 1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要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15.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16.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若持股5%以上的 股东人数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17.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 18.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19.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0.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1.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并不得超过60天。 22.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23.根据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应当 适用于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 2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5.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6.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 日起3日内通知该公司。 27.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

中级经济法记忆口诀

中级经济法记忆口诀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中级经济法记忆口诀 1、不适用: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3、(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4、(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5、(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6、【口诀】投资存在(债)本息 7、 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口诀】五年盈利未分红,合并分立转财产,公司到期还继续,股东反对可退出 3、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长、董事不可以);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不可以);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口诀】董事少五少大半,亏损达到一小半,董监会议提议开,十股股东两月办。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6、(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7、(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8、(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9、(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10、(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1、(7)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12、(8)普通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3、(9)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 14、(10)新合伙人入伙; 15、(11)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16、(1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17、【总结】口诀:继承担保交份额,入伙转变改协议,聘人处知不动产,改变范围地点名。 18、当然退伙的情形: ①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③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8日)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8日) 【导语】“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8日)”,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 1.【题干】杨某入伙时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负债30万元,杨某退伙时甲企业已负债80万元,后甲企业解散,尚欠100万元不能清偿。关于杨某对甲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杨某对其退伙前的8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在 B.杨某对其入伙前的30万元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杨某已退伙,不再对甲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杨某对甲企业解散时的1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 2.【题干】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选项】 A.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答案】A

3.【题干】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文件的是( )。 【选项】 A.招股说明书 B.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 C.债券募集说明书 D.上市公告书 【答案】B 4.【题干】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决算草案在编制后应经特定机关审查和批准。该特定机关是( )。 【选项】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财政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5.【题干】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因买卖合同解除导致其中的仲裁协议无效 B.一方当事人受胁迫而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D.约定仲裁事项为继承纠纷的仲裁协议无效 【答案】A 6.【题干】因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陈某难以履行债务,遂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意外灭失。该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承担人是( )。 【选项】 A.胡某 B.胡某与陈某 C.陈某 D.提存机关 【答案】A 7.【题干】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点:买卖 合同的标的物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希望大家喜欢! 《合同法》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环球网校提供买卖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1)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

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4)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5)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7)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

2020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试题A卷 含答案

2020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试题A卷含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小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2013年刘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并指定其妻宋某为受益人。2015年刘某实施抢劫时被他人捅死。事后,宋某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遭到拒绝。经查,刘某已缴纳3年保险费。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保险公司应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2、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B.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C.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D.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财产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3、下列款项可以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的是()。 A.财政拨款

B.预算内资金 C.银行贷款 D.实收资本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房屋 B.百货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食品 C.超市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红酒 D.会计师事务所向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5、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举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 B、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C、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若无力偿还,中央政府应实行救助 D、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6、A 公司拟收购B 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中,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A.与A 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甲公司 B.与A 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营意向书的乙企业 C.为A 公司提供贷款的丙银行 D.为A 公司收购方案出具修改意见的丁事务所 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银行汇票仅限于支取现金 B.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金额不一致的,该银行汇票无效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D.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使用银行汇票 8、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有,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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