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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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分析分析可以看出,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很多问题,结合结合2013年5月到2014年2月,国务院先后颁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三个文件的精神,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发展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要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勇于开拓创新。

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并把这一改革融入整个改革发展稳定的大环境中去认识和把握。

只有这样,才能顺乎时代潮流,完善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一,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

电子政务是当前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

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来使市民更方便地获取政府的信息和服务,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同时使市民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政府的民主进程。

广义地讲,电子政务是指应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来提髙政府的效率和加强政府职能,使公众更好地获取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好地获取信息,增加政府的透明度。

它是一种政府管理的组织方法,通过广泛地、战略性地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来提高政府效率、增加透明度,广泛地、快速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电子政务要求要加强电子政府建设,实行网上注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通过电子网络把审批的程序和进展情况公开化,把审批的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用“阳光作业”的方式来驱逐“暗箱操作”。

电子政务的核心问题之一立足于电子政务的业务领域,实现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程序的电子化、网络化,即网上审批。

网上审批是指运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政府的各项行政审批业务转移到互联网上进行,实现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程序的信息化、网络化,同时起到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政府机构、提髙办事效率的作用,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网上审批”是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政府办公效率,改善投资环境而采
取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网上审批”项目的建设,将实现审批政务工作的信息化,从而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审批业务的工作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快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网上审批将使提髙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政府机构、更好地为公民服务等目标得以具体实现。

网上审批系统的主要范围对外是对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各种行政事务的流程查询、表格下载、在线填报、批复信息反馈等项服务,对内实现网上审批、时限监督、流程控制、办公自动化等功能。

第二,要把减少审批的随意性与建立规范运作的机制结合起来。

一个审批项目可以早点批,也可以晚些批;可以多批,也可以少批。

这种审批的随意性,既扭曲了政府职能,又容易引起“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因此,对淸理中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按照减少审批随意性的要求,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监督。

一是对一般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审批的内容要具体,审批的条件要可操作,审批的程序要科学,审批的时限要合理,并对外公布,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二是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审批事项,要制定详细的审批技术规范。

三是对事关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审批事项,要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坚持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

要努力改进审批方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窗口式办文”制度、联合审批制度,形成规范管理的运作机制。

(二)加速配套制度建设,为行政审批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到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影响到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因此,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过程中,少数千部必然会产生丧权、失利思想,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

因此想要顺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加速配套管理制度的建设,有效巩固改革成果。

必须重视下面几个配套措施的建设。

第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现行政审批的透明化。

公开是行政民主化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手段和方式。

它要求在减少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审批工作透明度,规范审批行为。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政府改进管理方式的一项基本方法。

它要求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应当公开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杜绝“暗箱操作”。

在政府公报
上统一公布,并装订成册,免费向社会发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是形成新型审批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各级政府应在管理过程中尽量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并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如听证制度、咨询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增加政府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要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听证制度,特别对物价、收费、市政城管、环保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充分听取和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

尤其对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审批项目,事前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
第二,建立便民服务制度,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便民原则是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主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行政审批既是便民服务的“窗口”,也是政府机关的形象工程。

因此,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要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行政水平和密切群众关系结合起来;改革行政审枇的方式,简化环节,提髙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程度地方便基层、方便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

让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进—家门办好,缴规定费办理,按承诺制办完”。

第三,切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使政府职能的转变。

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是与政府职能密切相连的,影响到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和权力。

现行的审批事项过多、过繁,甚至一个事项在一个部门内部要来回几次。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行的行政机构过多,职能交叉,人浮于事。

因此,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必须与机构改革同步进行。

在今年的市、县机构改革中,要本着清简、统一、效能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进而使审批事项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

第四,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防治行政审批中的腐败问题。

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

对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应当制定审批的技术性规定;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有明确监管措施的,要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监管措施的,应当制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制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是行政审批制定改革后续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行政审批制定改革后续工作是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改革向深入发展的要求。

要切实加强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继续承担职能范围内的责任。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以审批项目已经取消为由,放弃职能范围内的监督责任。

对取消的审批项目公布后可
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解决的事项,要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

对取消审批后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部门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实现对企业的间接管理。

对需要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项目,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对由事后备案管理取代的审批项目,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包括备案的时限、备案的形式以及出现问题后的处罚措施等。

对于取消审批后转为日常工作的,要釆取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审批项目取消后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结论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

这为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搞好疗政审批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在深入进行,需要认真落实2013年5月到2014年2月国务院先后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文件内容,对全国的审批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

我国实施的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要取消行政审批,而是要做到使行政审批合理化、科学化、法治化。

这场政府的自我变革,是为建立现代化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进行一项艰巨工程。

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到权力结构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它必将遇到各方面的挑战和阻力。

改革也不可能一跋而就,还需要努力建设一系列制度与之相配套,进而推进中国行政审批制度在制度进一步向现代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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