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古文物看大理国时期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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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元史・地理四》载,大理国:“其地东至普安路之横山,西至缅地之江头城,凡三千九百里而远,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凡四千里而近”。大理国的统治区域包含今天的云南省,以及四川,乃至缅甸、老挝、越南的一部分。凡大理国统治300余年,既是古代西南地区重要的历史时期,也是古代云南政治比较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在洱海、滇池的腹地,经济水平几乎接近于中原汉族地区的水平。随着大量历史考古文物的发掘与发现,大理国时期古代云南的社会经济发

展状况不仅拥有历史史料证据,更具备了丰富实物考古资料的印证。并且,考古文物也为研究大理国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开辟了一条广阔而深远的新视角、新道路。

1农业生产的发展

大理国时期,在洱海、滇池的周围地区,农业生

产进入了精耕细作的阶段。据宋代杨佐所著《云南买马记》载:宋熙宁七年(1074年),四川商人杨佐前往大理国买马。其行至滇中后,“见大田,生苗稼,其山川风物,略如东蜀之资、荣”。可见,大理国时期滇

从考古文物看大理国时期经济发展状况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

[摘要]随着大量历史考古文物的发掘与发现,大理国时期古代云南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仅拥有历史史料证据,更具备了丰富实物考古资料的印证。从考古文物资料及相关史料来考察,大理国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在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对外贸易等方面都在南诏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进步和提高。在洱海、滇池的腹地,某些领域的技术水平甚至赶上、超过中原地区的发展水平,显示了古代云南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创造才能。[关键词]大理国;考古文物;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K8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345(2007)11-0016-04

[收稿日期]2007-07-16

[作者简介]闫峰(1981-),女,山东济南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民族史研究.

TheeconomyofDaliKingdominarcheologicalperspective

YANFeng

(SchoolofHumanities,YunnanUniversity,Kunming,Yunnan650091,China)

〔Abstract〕Withalargenumberofhistoricalrelicsunearthed,wehaveobtainednotonlyevidenceofhistoricaldataconcerningthe

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fancientYunnanduringtheDaliKingdomperiod,butalsoagreatdealofarcheologicalmaterialsasevidence.Viewedfromthearchaeologicalfindings,duringtheperiodofDaliKingdom,theeconomicdevelopment,agriculture,handi-craft,commerce,foreigntradeandotheraspectshavemadefurtherprogressandimprovementsonthebasisofNanzhaoperiod.IntheinlandareassuchasErhaiLake,DianchiLake,theyevencaughtupwiththetechnologicallevel,evensurpassedtheCentralPlainsregionintermsofthelevelofdevelopment,andthereforedemonstratedtheancientYunnanpeople'swisdomandcreationability.

〔Keywords〕DaliKingdom;archaeologicalrelics;economicdevelopment

大理学院学报

JOURNALOFDALIUNIVERSITY

第6卷第11期2007年11月

Vol.6No.11Nov.2007

中地区的农业耕作发展水平已与川东相接近。此时,促使大理国农业进步以及体现农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

1.1封建土地制度的确立在大理国统治期间,云南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上层建筑方面,最重要的变化是大理国的社会政治制度,由南诏时的奴隶制,前进到早期的封建领主制。据《元史・地理志》卷六十一地理四,载:高明量于楚雄筑德江城,“传至其裔长寿”。至段正淳在位时,善阐诸侯李观音得来朝,“进金马枝八十节,人民三万二千户”。由此而见,大理国时期,受封的封建领主需要向中央政府纳贡货物,提供劳役等。大理国具有封建性质的分封制度,相对于奴隶制而言,显然是进步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理国时期云南经济的发展,也才能为封建领主制的确立奠定经济基础。与此同时,在经济基础的层面,封建性质的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也确立、发展起来。

从考古文物来看,于1984年在大理海东挖色高兴村出土的高兴蓝若碑(今存大理市博物馆)是反映大理国时期云南土地耕作及所有制状况的典型代表。高兴蓝若碑,高1.22m、宽0.55m、厚0.10m,碑顶成半圆形,中间刻有“高兴蓝若”四字。碑文所记乃是僧俗人士施舍土地,以捐助财务共建寺院之事。高兴蓝若碑的发现不仅为研究大理国时期的社会、宗教、民族、语言等状况提供了文物资料,更重要的是它有关土地的记载,为研究大理国时期的土地耕作和所有制状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由《高兴蓝若碑》考察,一方面《高兴蓝若碑》中关于土地计量单位的记载说明了大理国时期对于土地丈量的精算,也同时反映出农田耕作的细致。《高兴蓝若碑》中记载土地单位,一曰“禾地”,计量单位有双、角、分;二曰“搔地”,计量单位用“禁”。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引《云南杂志》称:“犁一日为一双,以二乏为己,二己为角,四角为双,约有中原四亩地”。赵吕甫先生认为:“大抵滇中度田不用尺度,而以佣工力作以日计算,南诏一日约耕五亩,宋以后始降为四亩”〔1〕。这可看出大理国的农业生产较南诏更为精细。另一方面,《高兴蓝若碑》中关于土地施舍的记载表明了土地的私有以及封建领主土地制度

的形成。《高兴蓝若碑》中所载施主黑洱、戒超、戒净、高妙音护等10人,都能以土地来施舍,可见施主,即地主对土地拥有支配的权力。换句话说,大理国时期,土地所有制已经是地主、领主私有。葛元声《滇史》卷八载:“段智祥建法华寺,山下田亩以供僧人”。按亩征税这种状况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土地领主所有制的形成。同时,《陈氏墓碑铭》载,陈明政(段智祥时期)因其有功于国,“前后镯免赋役”。这说明土地征税以及土地领主所有制的广泛普及与确立的事实。

因而,以上考古文物资料以及史料佐证的表明,大理国时期存在着土地地主私有的情况,但总体上,土地制度已经发展到封建领主制阶段,而且农业生产较南诏有进步。

1.2农田水利建设大理国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段思平建立大理国之后,在确立封建制度的基础上,便着手发展农业,兴修农田水利工程。今云南祥云白塔村的段家坝,就是段思平建国初修建的水利工程。段家坝“东接镜湖”,可灌溉较大面积的农田。在今祥云一带,大理国还兴建了不少蓄水陂塘。陂塘一般是利用自然湖泽地势的基础上围筑而成的蓄水工程,以蓄水灌溉为主,兼有防洪除涝以及养殖等功能,是古代农田水利的重要设施模式。大理国统治者也在三辅、河内、山阳河等地区开凿了许多灌溉渠道,以“穿渠灌溉”。

倪蜕《滇云历年传》载:“金簪即金汁河,银棱即银汁河,金棱银棱犹云金堤银堤。”对此,黄士杰《六河总分图说》(雍正八年)所说甚详。云:二河水头至水尾各分为排,且水尾先放,规定如数,周而复始。虽黄士杰所言主要情况是在清初,但这当源于古代云南农村公社水利灌溉体制。此二河各个时期均进行整修,惟至大理国段素兴时,已具相当规模。胡本《南诏野史》中,段素兴于金汁、银汁二河堤种花、宴乐的记载,当与农田水利建设不无关系。其时,大理农田水利建设比南诏后期有了进一步发展,使当地农业呈现出禾麻蔽野,连年丰收的景象〔2〕。

总而言之,大理国的农业发展与封建领主土地制度及农田水利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封建土地制度的确立为社会进步和农业发展确立了制度保障,农

闫峰从考古文物看大理国时期经济发展状况第6卷总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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