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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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同意解约引歧义,职工终获经济赔偿日25年10月年8月进入某电子公司任车床操作工,月薪2500元。20102009周某于凌晨,周某轮值夜班,同事王某用周某的笔记本电脑看电影,被主任发现。几天后,公司人“解除劳动合并拿出一份事先印刷好的事主管找到周某,说公司决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同证明”签收回执单,要她看完后签字。周某马马虎虎看了两眼就签了字。8000周某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天,元,未获支持后,周某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公司出示周某当天签字确认的回执单。公司表示,“已悉阅并同意按照该自己同意执行的是解除周某表示,证明容执行”表明周某同意公司解除合同的事实和理由。合同的事实,不等于同意解除的理由,公司也没有向她解释这句话的意思。 7500元。日前,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向周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案件解读:法院为何判决公司支付周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容由公司印刷,属格式条款,在公司未向原告明示该条款容的对格式条款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情况下,依照格式条款“歧义不利提供方”的解释原则,据此,法院认定,周某在签署签收回执单时仅同意解除的事实而非解除的理由。这意解释。味着双方并非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电子公司还需说明有充分的解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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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何谓“严重”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其一,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制度;其二,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被列为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其三,规章制度合法有
效并告知劳动者。即使周某的行为存在不妥之处,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显然处罚过重,构成解除。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用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起计算。来源:劳动仲裁网典型案例二:罗玉环诉市南海丝厂劳动争议纠纷案1989自罗某进入该厂工作,成为某厂的职工。某厂是全民所有制企业。1967年7月,
日起,罗某擅自旷工离厂。罗某所在的车间、厂部建议对罗某作除名处理,某厂月15年7月日对罗某作出除名处理的决定,某厂当时的主管部门某集团公司于同年9于同年9月18日批准对罗某作除名处理。罗某离开某厂后,既未重新回厂工作,亦未向某厂领取工资22日,罗某向市南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年20046月及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日,劳动争议仲裁委18要求某厂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为其补缴离厂后的社会保险费。同月该案不属于劳动争议主体不适格,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以罗某已达到退休年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后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条以及《省社会养老保险条条、第27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应由社会保险部门进行条之规定,36例》第35条、第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罗某请求某厂为其补缴社保费的诉讼请求,审查和征缴。因此,讼的围,一审法院不予处理。罗某请求某厂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因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工作年限罗某的这些条件均涉及到社会保险部门的职权围,因此,以及购买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等,该项诉讼请求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围。综上所述,罗某的两项诉讼请求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围,故罗某的起诉《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应予以驳回。《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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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第4第108 50元,由罗某负担。139条之规定,裁定:驳回罗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罗某不服一审裁决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法院裁决。本文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日施行)5月1(2008年中华人民国境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第二条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第五十二条
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国劳动法日施行)月年11(1995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集体合同规定1日施行)2004年5月(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第四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未提出申请的,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第五十五条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112008(年月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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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第五十六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单位承担责任;起诉讼。中华人民国就业促进法日施行)1年月1(2008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日施行)月14年(20109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
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条
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第七条
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第八条
人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2月日施行)(1999年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第二十三条情节严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上50001000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元以元以上10000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 下的罚款。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第二十六条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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