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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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包括生产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

第三条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小额贷款。

第四条农户小额贷款应当遵循“依法经营、审慎经营、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发放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的申请人应当为农户,并在当地有稳定的生产、生活基础。

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担保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第六条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应当遵循“审慎性原则”,根据申请农户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审核,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同时,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意愿和自愿性原则,不得强迫发放贷款。

第七条农户小额贷款可以根据贷款用途的不同,分为生产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

生产性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消费性贷款用于农户日常生活支出。

第八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应当建立健全的贷款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贷款申请书、担保人资料、合同协议、还款情况等关键信息的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利率与还款第九条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同时,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适当的优惠与补贴。

第十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包括按期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形式。

借款人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规定,按时足额还款。

第十一条对于到期未还的贷款,可以根据相关合同进行催收并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可以对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进行信用记录的登记,对其信用影响进行评定。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农户小额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相关内容。

同时,要加强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培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在贷款申请过程中,贷款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合理控制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贫困户和小农户的金融支持,推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及相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参与方。

第三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必须遵守政策法规,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在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必须是农村户籍,并符合相关条件及要求。

第二章贷款条件第五条:贷款人必须具备农村贫困户或小农户的身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有收入且收入稳定,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二)具备可靠的抵押或担保资产。

第六条:贷款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还款能力来确定,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年度收入的50%之上。

第七条:贷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3年之间,具体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八条: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及相关政策来确定,同一地区的贷款机构必须确保利率的一致性。

第三章贷款申请第九条:借款人在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二)农户归属证明;(三)经营情况证明,包括土地经营权证、种植养殖合同等;(四)收入证明,包括近期的种植养殖收入、经营收入等;(五)信用记录;(六)若提供抵押或担保资产,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借款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如发现虚假或伪造情况,将取消贷款资格。

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后,贷款机构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申请做出处理,并通知借款人贷款结果。

第四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贷款获得通过后,贷款机构应立即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并告知其相关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必须按时按量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四条:贷款机构有权通过合法手段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核查,并在发现还款问题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权在贷款到期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但需要支付相应的提前还款费用。

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户是农村经济的主体。

然而,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农户在资金需求方面面临较大困难,这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农户小额贷款应运而生。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银行机构面向农户,提供额度较小的贷款服务。

农户小额贷款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金额较小。

由于农户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需求较限,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一般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之间。

其次是手续简便。

相比起传统大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的申请程序较为简单,审核时间较短,便于农户快速获取资金。

此外,农户小额贷款还具有灵活的还款方式,可以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还款。

农户小额贷款的引入对农户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

首先,农户可以通过贷款解决种植、养殖、农机具购置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其次,农户小额贷款可以带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在农村经济中引入金融服务,可以推动农户从传统农业生产向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等多元化经营转变,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

同时,农户小额贷款还可以为农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然而,农户小额贷款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给农户带来一定的负担。

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的不发达,导致农户无法获得小额贷款。

此外,农户小额贷款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和金融服务机构对农户的了解程度不足,使得贷款申请和审批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了推进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在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应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

其次,应加强对农户的金融教育,提高农户对贷款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贷款的可持续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农村信用体系、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等手段,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贷款审批的成本和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面向农村农民、农村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服务的一种金融产品。

这种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农村产业、增加农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顺利实施,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

一、政策支持1.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并给予相应的财政、税收等扶持。

2.建立信用担保机制,提供对农户信用贷款的风险防范和解决方案,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二、机构组织1.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专门的金融机构或农村金融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审批、发放、管理及催收工作。

2.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信贷专员、风险评估师、催收人员等,确保贷款工作的高效进行。

三、贷款对象及额度1.贷款对象主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家庭农场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具备发展农村产业能力的农村居民。

2.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确保贷款金额在可承受范围内。

四、申请及审批流程1.农户凭借相关资料和申请书向金融机构或农村金融服务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2.金融机构或农村金融服务中心进行初步审核,包括信用调查、贷款用途审查等。

3.进行风险评估,对农户的还款能力、经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4.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贷款方案,并进行内部审批。

5.批准贷款后,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细则。

五、贷款管理及催收1.设立专门的贷款管理系统,对贷款流程进行管理和记录。

2.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理的农业经营或农村产业发展。

六、评估与调整1.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包括贷款发放数量、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的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农户的实际需求。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小额农户贷款调查报告

小额农户贷款调查报告

小额农户贷款调查报告小额农户贷款调查报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小额农户贷款成为了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小额农户贷款的现状进行调查,并探讨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小额农户贷款的定义及现状小额农户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农村居民提供的贷款额度较小的金融服务。

这类贷款通常用于农民购买农资、养殖、种植、农机购置等方面。

通过调查了解到,小额农户贷款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农民们通过借款来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小额农户贷款的需求与用途调查显示,小额农户贷款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营方面。

农民们希望能够通过借款来购买农资,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同时,他们也需要资金来购买农机具,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此外,一些农民还利用小额农户贷款来发展农村旅游、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三、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机构及方式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通过建立农村信贷市场和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了便捷的贷款服务。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额农户贷款的支持力度。

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方式多样化,既有传统的抵押贷款,也有无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等形式。

这些贷款方式的灵活性满足了不同农户的需求,也为金融机构降低了风险。

四、小额农户贷款的影响与问题小额农户贷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为农民提供了资金支持,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其次,小额农户贷款的使用范围广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然而,小额农户贷款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利率过高、流程繁琐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其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五、对小额农户贷款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推动小额农户贷款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政府应加大对小额农户贷款的政策支持力度,降低贷款利率,减少农民的负担。

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1. 业务简介1.1.农户小额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

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1.2.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国有农(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1.3.农户小额贷款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

1.4 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主要依靠农业银行工作人员来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农村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收回工作。

2. 相关规定2.1.借款人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 周岁,60 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是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且已经申请获得金穗惠农卡。

(3)应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信用评级为一般级及以上。

(6)品行良好,在金融机构没有连续逾期90 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 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贷款用途。

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用于农户维持基本生产所必要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1)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3)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户的医疗资金需求。

其中,用于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医疗资金需求的,须经省分行批准并制定实施细则后方可开办。

2.3.贷款额度2.3.1.农户小额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 元,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 %。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什么是农户⼩额信⽤贷款什么是农户⼩额信⽤贷款?农户⼩额信⽤贷款是信⽤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应具备什么条件?农户⼩额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什么是农户⼩额信⽤贷款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什么是农户⼩额信⽤贷款?农户⼩额信⽤贷款是信⽤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应具备什么条件?农户⼩额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2、信⽤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产或经营管理能⼒的劳动⼒。

三、农户⼩额信⽤贷款⽤途和安排次序是: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产费⽤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抽⽔机、脱粒机及其他⼩型农⽤机械等。

4、⼩型农⽥⽔利基本建设贷款。

四、农户⼩额信⽤贷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农户⼩额信⽤贷款的发放程序是:1、农户向信⽤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员调查农户⽣产资⾦需求和家庭经济收⼊情况,掌握借款⼈的信⽤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组根据信贷⼈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次或多次向信⽤社按规定⼿续办理贷款。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常的⽣活中,我们应该对⼀些常⽤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法律知识来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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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第三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坚持控制风险、有效发展、循序渐进、适度盈利的原则,努力解决中小农户小额贷款难问题.第四条农户小额贷款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管理水平、贷款不良率、贷款定价等因素对农户小额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差异管理、动态调整.第六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应该依靠工作人员来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农村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收回工作.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第七条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用于农户维持基本生产所必要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二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的医疗资金需求.其中,用于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医疗资金需求的,须经公司贷委会批准并制定实施细则后方可开办.第八条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是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且已经申请获得金穗惠农卡. 三应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五信用评级为一般级及以上. 六品行良好,没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一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及其他债务的.二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的.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第十条农户小额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单户最高余额由贷委会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第十一条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贷款起贷金额为3000元,贷款增幅基础数为1000元.第十二条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期限应根据农户从事基本生产的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授信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第十三条农户小额贷款定价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在国家规定的利率浮动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当地同业竞争情况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第十四条农户小额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或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第四章贷款方式第十五条农户小额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其中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第十六条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联保小组担保方式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联保成员不低于3户.二联保成员不得为同一家庭成员.三联保成员签订联保承诺书,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四联保成员的居所或主营业务所在地应相对集中.五联保小组组长需协助公司贷款清收,并及时向公司提供小组成员影响贷款偿还的信息.第十七条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的,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在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不得退出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出现不良贷款的,在不良贷款清偿前停止对该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新的贷款.第十八条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的,贷款部应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联保小组各成员的授信额度.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合计不得超过小组各成员单户保证担保额度之和.单户保证担保额度=3单户年正常税后收入-单户年债务性支出-单户年生活保障支出-该户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或者单户保证担保额度=单户的净资产-该户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第十九条以自然人、法人、信用担保机构和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以及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办理不超过年家庭收入30%的短期信用贷款,但单户最高贷款不超过5000元:一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二有合法、可靠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能力.三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所在县人均农民收入.四信用评级为一般级及以上.第二十一条要积极引导借款人参加相关的保险.第五章贷款程序和贷后管理第二十二条农户小额贷款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后管理、信用收回.第二十三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审批流程为:客户申请,网点调查岗调查,网点负责人审批,放款岗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客户经理实施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农户小额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起,老客户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客户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不在我公司营业机构覆盖范围的地区、边远山区等地方,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时间,具体由信贷部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六条贷后检查.贷后检查可采取实地检查、交叉检查、电话访谈、卡交易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一首次跟踪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要在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二定期检查.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额度核定后,无论借款人是否用款或是否存在贷款余额,客户经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第二十七条风险经理通过每日在线监测和定期监管方式,对辖内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风险实施非现场监管.对非现场监管发现风险或违规线索的,风险经理可以延伸现场检查.风险经理在贷后管理中的职责如下:一风险经理应密切关注国家产行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变化、自然环境等外部宏观因素可能对农户小额贷款造成的不利影响,向公司风险部发出风险提示函,定期评估辖内农户小额贷款质量并上报上级领导.二风险经理通过在线监测的方式,对辖内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实施非现场监管,并视情况对该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非现场监管中发现风险或违规线索的,应通知风险部,并定期上报农户小额贷款的整体风险情况.三风险经理负责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质量进行监督,主要通过抽查的方式检查农户小额贷款是否符合准入标准,客户经理是否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信号进行预警和处置,现场抽查结果须上报风险管理部门,并报告给公司董事会.第六章客户经理管理与农户信息库建设第二十八条从事农户小额贷款的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必须热爱农村金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专业素质.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每年必须接受累计不少于7天时间的业务培训.经营行要按照客户经理的个人品德、业务素质、控制风险能力、所处的经营环境和所管理贷款的成本利润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每名客户经理所管理的贷款户数和金额,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第二十九条客户经理应把向借款农户进行信用观念、风险意识、贷款申请条件、程序、理财基本知识等教育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强化借款人的诚信意识,引导借款人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重视个人信用记录的良好风尚.有条件的,还可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派出技术人员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第三十条客户经理应对所辖区域的农户进行广泛的信息采集,及时输入我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信息进行定期维护,以构建我公司农户客户管理的信息数据库.应采集的农户信息主要包括农户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财产状况、教育状况、信用状况、收入水平及来源结构等.第七章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十一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各环节具体承办人为相应环节的责任人.第三十二条公司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农户小额贷款的“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贷款数量、质量挂钩”的“三包一挂”制度.第三十三条信贷部根据农户小额贷款收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对在容忍度以内的风险损失设定合理的尽职免责条款,对无主观过错或重大失误的信贷人员给予免责或减轻责任;对损失率超出容忍度的个人,依据损失程度和尽职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第三十四条调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开除处分:一未按规定对客户提交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或调查严重失实的;二未按规定核实抵质押物权属、价值和变现能力以及保证人情况的;三对调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信贷审查和决策的;四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资料骗取银行信用的;五不坚持独立调查,按照他人授意进行调查的;六发生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现象的.第三十五条审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开除处分:一未对客户部门移交的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的;二审查通过不符合借款人主体资格、公司信贷政策以及贷款担保合规合法性要求的信贷业务的;三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四不坚持独立审查,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的.第三十六条审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开除处分:一审批信贷业务未明确签署意见的;二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三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四向不符合公司信贷政策的客户授予信用;五与客户串通,伪造有关资料骗取银行信用的;六通过授意、暗示等方式严重影响信贷人员独立调查、审查的.第三十七条管户客户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下岗清收,取消信贷从业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至降级处分:一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的;二未按规定协助风险经理进行资产风险分类的;三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预警信号,或虽发现但未及时报告的;四由于管理不力,导致抵质押物价值发生损失的;五未及时催收逾期贷款本息的.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一、农户小额贷款的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中,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

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经营的住户。

二、农户贷款的用途农户小额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生活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职业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医疗、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等生活消费。

三、农户贷款的准入条件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三)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农户贷款的禁止性规定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一)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或记录的;(二)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三)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

五、农户贷款的额度规定农户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经办行应根据客户的信贷需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但单户最高授信额度应控制在自助可循环额度有效期或一般方式贷款期间该农户家庭总收入的50%以内。

浅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及应对措施

浅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及应对措施

浅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及应对措施【摘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应加强信用评估,确保借款人信用记录清晰可靠;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加强监管与风险防范,提高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控能力。

通过综合应对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未来研究可在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提升监管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特征和防范策略,为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应对措施、信用评估、风险管理机制、监管、风险防范、综合应对措施、研究展望1. 引言1.1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背景农村信用社是指在农村地区发展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其主要业务包括为农村居民提供储蓄、贷款、支付结算、信用等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的设立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乏、金融资源稀缺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户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的一项重要业务,它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小微企业主,为他们提供小额资金支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提高了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随着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规模的扩大,其风险也逐渐显现。

贷款风险主要表现在逾期拖欠、恶意拖欠、贷款用途不明、贷款违约等方面,给农村信用社和贷款农户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经营困难。

为了有效应对农户小额贷款风险,需要加强信用评估、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监管与风险防范等措施,以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提高贷款偿还率,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为提高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风险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和建议。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基本概念: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信社根据农户的资产情况,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贷款用途: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小型农机具贷款;
(三)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
(四)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五)农户子女上学、建房、治病等消费贷款。

贷款对象及贷款条件:
(一)具有农业户口,且户口所在地在农信社的营业区域内;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资信良好,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五)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主应在农信社开立结算帐户。

授信额度:对单一农户初次授信或调整后的授信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该农户近三年平均年纯收入或家庭拥有的可变现财物之和,额度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贷款期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

因重大灾害造成损失的,可延期归还。

贷款利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利率政策,根据存款利率、费用成本和贷款风险等情况确定,并予以适当优惠。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
调查农牧户基本情况---评定资信等级和核定信用额度---帐务管理---贷款发放---贷款检查及回收。

农户小额贷款信用贷款评级准入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信用贷款评级准入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信用贷款评级准入条件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为农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服务。

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对农户的信用进行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决定是否准许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的信用评级准入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用记录:农户的信用记录是评定其信用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银行或金融机构会通过查询农户的信用报告来了解其过去的信用行为,包括贷款还款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以及其他信用活动。

如果农户的信用记录良好,没有逾期或欠款等不良记录,那么其信用等级会相对较高。

2. 还款能力:农户的还款能力也是评定其信用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银行或金融机构会根据农户的收入来源、经营状况以及负债情况来评估其还款能力。

如果农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那么其信用等级会相对较高。

3. 经营状况:农户的经营状况是评定其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关注农户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以及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如果农户的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营收入,那么其信用等级会相对较高。

4. 抵押担保:农户如果能够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可以增加其获得贷款的几率。

抵押担保可以是农户的房产、土地、机械设备等有价值的资产。

如果农户能够提供有价值的抵押物,并能够满足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抵押要求,那么其信用等级会相对较高。

5. 信用评级:银行或金融机构会根据农户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经营状况以及抵押担保等因素综合评定其信用等级。

一般来说,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

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制定相应的贷款利率、额度和期限等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的信用评级准入条件对农户来说非常重要。

只有符合评级准入条件的农户才能获得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贷款利率和条件。

因此,农户在申请贷款之前应该认真了解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评级准入条件,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评估和准备。

如果农户的信用等级较低,可以通过提高信用记录、改善经营状况或提供更多的抵押担保等方式来提升信用等级,从而增加获得贷款的机会。

农贷小额标准

农贷小额标准

农贷小额标准农贷小额标准是指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民和农业相关主体提供的小额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1. 驻地市场覆盖范围:农贷小额标准一般适用于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民集中的地区,旨在支持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 贷款对象:农贷小额标准主要面向农民、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小微企业等农业相关主体。

农民包括自然人农民和家庭经营农户。

农村小微企业是指农村地区以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农村个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小型企业。

3. 贷款金额:农贷小额标准中的贷款金额一般较小,通常为人民币数万元至数十万元。

具体金额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政策和考虑到借款人的信用、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用途而定。

4. 贷款期限:农贷小额标准的贷款期限一般较短,一般为数月至一年不等。

这是为了满足农民的短期经营资金需求,并适应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5. 贷款利率:农贷小额标准的贷款利率一般相对较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定价机制来确定。

政策性农村信用机构一般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优惠利率。

6. 贷款用途:农贷小额标准的贷款用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农业生产、农村经营、农资(农药、化肥等)购置、农业机械设备购置、农产品销售和加工、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等。

7. 申请条件:农贷小额标准的申请条件会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政策略有不同,一般要求借款人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农民身份:申请人需要具备农民身份,能够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 还款能力:需要能够证明具备还款能力,如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 资信记录: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申请成功,能够提供相关的信用证明或担保材料。

- 合法经营:农村小微企业申请者需要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和相关执照等。

总之,农贷小额标准是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贷款标准,旨在支持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发展。

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不同的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去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助循环借款合同5篇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助循环借款合同5篇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助循环借款合同5篇篇1甲方(贷款方):_________银行乙方(借款方):_________农户鉴于乙方需要资金周转,向甲方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支持,为明确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贷款事项1. 贷款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定金额的小额信用贷款,具体金额根据乙方信用状况及甲方审批结果确定。

2. 贷款用途:贷款应用于乙方生产、经营等合法活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贷款发放与偿还1. 甲方在审批通过后,将贷款发放至乙方指定账户。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偿还,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利率与费用1. 贷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及甲方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2. 乙方应按期支付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加收逾期利息。

3. 双方约定,除贷款利息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四、担保与保证1. 乙方申请贷款时,需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确保贷款安全。

2. 乙方应保证贷款用途合法,如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 甲方应对乙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五、风险管理与处置1.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风险处置。

2. 乙方应按时提供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资料,便于甲方对乙方进行风险管理。

3. 如发生风险事件,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保障贷款安全。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合同解除需经双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农户小额贷款免税计算公式

农户小额贷款免税计算公式

农户小额贷款免税计算公式免税额=贷款利息额×免税比例其中,免税额表示农户小额贷款所享受的免税金额;贷款利息额表示农户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免税比例表示农户可以免税的比例。

根据不同情况,免税比例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免税比例=B-((D-C)/A×E)其中,A表示农户家庭人口数;B表示贫困线标准;C表示当地农村低保线标准;D表示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E表示小额贷款金额。

这个公式从整体上反映了农村小额贷款免税政策的理念,即通过设定免税额度和免税比例的方式,降低贫困农户的贷款成本,提高他们的还款能力和可支配收入。

B表示贫困线标准,可以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定。

贫困线标准可以体现出一个地区或国家中较为基本的生活和收入水平。

通过将免税比例与贫困线标准相减,可以保证贫困农户能够享受到免税政策的实际效果。

C表示当地农村低保线标准,同样可以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定。

农村低保线标准是一个较低的收入标准,通过将农村低保线标准与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减,可以更准确地衡量农户的经济状况。

D表示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衡量农户实际收入水平的指标。

通过将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与C相减,可以计算出农户相对于低保线标准的收入水平。

E表示小额贷款金额,在计算免税比例时,贷款金额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小额贷款金额越大,农户可以享受的免税比例就越低。

这是因为小额贷款金额的增加会提高农户的借款压力,因此需要降低免税比例以适应农户的还款能力。

通过以上公式,可以计算出农户小额贷款的免税额度,并实现对农户小额贷款的有针对性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的获得贷款的能力,并减轻他们的还款负担,帮助他们实现更好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

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

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

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
一、简介
农户小额贷款是为农村地区的农户提供贷款服务,有利于促进农民生产,改善
收入。

但是,由于农户的收入来源不稳定,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有效方法。

二、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农户小额贷款的本质是为了帮助农户提高生产和生活水平,但风险管理是实现
这一目标的关键。

如果贷款风险不加以有效管理,不仅会对农户本身造成损失,还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行。

因此,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三、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方法
1. 严格的信用评估
在小额贷款发放前,金融机构应该严格进行农户的信用评估,包括农户的还款
能力、资产状况等方面,以确保借款人有能力按时还款。

2. 分散风险
金融机构应该避免将过多的贷款集中在某一农户身上,而是要将贷款分散到多
个农户,以降低风险。

3. 提供风险保障
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适当的风险保障措施,比如合理的担保制度、保险制度等,以减少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

4. 加强监督和管理
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
现和处理风险。

四、结论
农户小额贷款是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同时也伴随着一
定的风险。

只有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保障金融机构和农户的利益,促进小额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农户小额贷款申请书

农户小额贷款申请书

您好!我是一名居住在贵社服务区域的农户,为了改善我的农业生产条件,扩大种植规模,提高农业收入,特向贵社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个人基本情况我名叫XX,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年XX岁,居住在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

我家庭条件一般,但勤劳肯干,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还款能力。

二、生产经营情况我主要从事XX作物种植(或XX养殖),已有XX年种植(或养殖)经验。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迅速,市场需求旺盛,我的种植(或养殖)产品供不应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产量和品质,扩大生产规模,我计划投入以下资金:1. 购买优质种子(或种苗);2. 购置新型农业机械;3. 改善农田水利设施;4. 建设保鲜库、冷库等配套设施。

三、贷款需求及用途鉴于以上情况,我计划向贵社申请人民币XX万元的小额贷款。

该贷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购买优质种子(或种苗):XX万元;2. 购置新型农业机械:XX万元;3. 改善农田水利设施:XX万元;4. 建设保鲜库、冷库等配套设施:XX万元。

四、还款能力及担保情况1. 还款能力:我家庭收入稳定,具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贷款到期后,我将确保按时还款,以维护我的信用记录。

2. 担保情况:为确保贷款安全,我愿意提供以下担保:(1)个人保证:由本人及配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财产抵押:我将提供位于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物。

(3)联保贷款:我愿意与XX名农户组成联保小组,相互为彼此贷款提供担保。

五、申请理由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对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农业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贷款,我将能够购买优质种子(或种苗)、新型农业机械等,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量和品质。

同时,贷款还将帮助我建设保鲜库、冷库等配套设施,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我恳请贵社批准我的贷款申请。

如有需要,我将积极配合贵社进行贷款调查和审批工作。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农户贷款一本办法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

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有哪些特色1、贷款方式灵活。

农户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农户联保等多种方式申请贷款。

2、用款方式灵活。

根据用款方式不同,农户小额贷款分为自助可循环方式和一般方式。

自助可循环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随借随还,通过自助借款方式提款、还款;一般方式下,我行对借款人实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

具体用款方式由借款人与我行协商决定。

3、节省利息。

自助可循环方式下,农户小额贷款按照贷款的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可最大程度的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如何办理授信流程: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农户贷款二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贷利息免征增值税中新网6月28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号)执行。

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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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贷款1.业务简介1.1.农户小额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

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1.2.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国有农(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1.3.农户小额贷款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

1.4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主要依靠农业银行工作人员来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农村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收回工作。

2.相关规定2.1.借款人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是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且已经申请获得金穗惠农卡。

(3)应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信用评级为一般级及以上。

(6)品行良好,在金融机构没有连续逾期90天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贷款用途。

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用于农户维持基本生产所必要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1)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3)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户的医疗资金需求。

其中,用于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医疗资金需求的,须经省分行批准并制定实施细则后方可开办。

2.3.贷款额度2.3.1.农户小额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

单户最高余额不得超过3万元。

2.3.2.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贷款起贷金额为3000元,贷款增幅基础数为1000元。

2.4.贷款期限2.4.1.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期限应根据农户从事基本生产的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2.4.2.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授信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

2.5.贷款利率。

农户小额贷款定价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

在上级行规定的利率浮动范围内,各行可根据当地同业竞争情况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

对信用村、信用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户或已参加各类相关保险的农户可适当减少上浮幅度。

2.6.还款方式。

农户小额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或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2.7.贷款担保规定。

农户小额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其中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2.7.1. 多户联保。

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

2.7.1.1.联保小组担保方式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联保成员不低于3户。

(2)联保成员间不得为夫妻及两代内(含)的直系亲属关系。

(3)联保成员签订联保承诺书,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4)联保成员的居所或主营业务所在地应相对集中。

2.7.1.2. 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的,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

在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全部清偿前,不得退出联保小组。

联保小组成员出现不良贷款的,在不良贷款清偿前停止对该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新的贷款2.7.1.3. 采用联保小组担保方式的,贷款行应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联保小组各成员的授信额度。

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合计不得超过小组各成员单户保证担保额度之和。

2.7.1.4. 单户保证担保额度=单户的净资产-该户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或者单户保证担保额度=3*(单户年正常税后收入-单户年债务性支出-单户年生活保障支出)-该户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2.7.2. 借款人与农业产业化企业建立稳定购销关系的,可以采用“公司+农户”保证担保方式,或以自然人、信用担保机构和其他法人为保证人,以及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2.7.3.信用贷款。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办理不超过年家庭收入30%的短期信用贷款,但单户最高贷款不超过5000元。

(1)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2)有合法、可靠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3)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所在县人均农民收入的2倍。

(4)信用评级为良好级及以上。

2.8.会计科目核算。

农户小额贷款在“24232短期农户小额贷款”会计科目中核算,在CMS系统中的“农户小额贷款”类别进行统计和管理。

2.9.贷款限时办结制度2.9.1.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起,存量客户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增客户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9.2.对于不在我行营业机构覆盖范围的地区、边远山区等地方,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时间,具体由贷款行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10.责任追究2.10.1.农户小额贷款实行“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贷款数量、质量挂钩”的“三包一挂”制度。

2.10.2.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各环节具体承办人为相应环节的责任人。

责任人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3.操作流程3.1.基本程序。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由县级支行审批。

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客户经理调查、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支行审查岗审查,具有相应权限的独立审批人审批,支行放款审核岗审核贷款发放手续,客户经理实施经营管理。

3.2.贷款申请。

客户应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向经营行客户部门(营业网点)提出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

采用联保小组方式的,还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联保承诺书》。

客户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1)借款人及其财产共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金穗惠农卡。

(2)抵(质)押物或保证人相关资料,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提供。

(3)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3.贷款受理。

客户部门(营业网点)收到申请资料后,初步审核客户是否具备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同意受理的在CMS系统输入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受理相关数据及信息。

不同意受理的,经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同意后自行可终止信贷业务办理程序。

对借款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存在逃废银行债务及其他债务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4)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的。

3.4.贷款调查。

对同意受理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客户部门(营业网点)及时进行信贷业务调查,CMS信贷流程相应进入调查环节。

3.4.1.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须采取实地调查方式,客户经理要与客户进行面谈,并作谈话记录。

对首次申请信用的业务应由双人共同调查。

3.4.2.有条件的,客户部门要组织各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成立贷款协查小组,成员由村委会(合作社董事、企业董事)代表、村民(社员、企业)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协助客户经理对农户进行贷前调查。

贷款协查小组运作方式由二级分行制定。

3.4.3.各行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按照“批量发卡、整体推进”的要求,把农业经济发展活跃、农民信用基础好的村镇及特色经济化组织区域作为重点服务区域,以“农行+信用村+农户”、“农行+龙头企业+农户”、“农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循序渐进、集中批量地推进农户小额贷款营销工作。

3.4.4.调查的主要内容:(1)客户包括家庭成员个人品质、健康状况及信用记录。

(2)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3)客户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状况。

(4)客户自有资金投入情况。

(5)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

(6)核实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意愿,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等。

3.4.5. 调查同意的,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调查人员要根据调查情况,填制《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调查表》,明确拟提供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贷款资金进入金穗惠农卡主账户与专用子账户的比例等。

借助村委等外部组织调查的,还要填制《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协查表》。

调查人员按规定将调查核实的相关数据及信息输入CMS系统,通过CMS系统提交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

3.4.6.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同意认可后,在CMS 系统中输入相关数据及信息,通过CMS系统提交审查岗审查。

对调查不同意的,可终止信贷业务办理程序。

3.5.贷款审查。

支行审查岗负责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审查。

3.5.1.审查岗主要对信贷基本要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信贷风险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

3.5.2.根据审查情况,就是否同意贷款以及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贷款资金进入金穗惠农卡主账户与专用子账户的比例等提出明确意见,将审查的相关数据及信息输入CMS系统后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3.5.3.审查岗对客户部门(营业网点)移交的信贷资料不全、调查内容不完整、不清晰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可要求补充完善;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农业银行信贷政策的,可终止信贷业务办理程序,将有关材料及时退回客户部门(营业网点),并做好书面记录。

3.6.贷款审批。

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审批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事项,对审批同意的贷款要明确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贷款资金进入金穗惠农卡主账户与专用子账户的比例等内容,并将审批的相关数据及信息输入CMS系统。

对审批不同意贷款的,签署意见后退回审查部门。

3.7.合同签订3.7.1.经营行或营业网点取得同意办理贷款业务的批复后,与客户当面签订《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并依法办妥相关担保手续,确保其合规性。

3.7.2.在合同签订前或用信前,放款审核岗要审核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性手续和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审查信贷合同文本、审核担保落实情况。

3.8.贷款发放3.8.1.贷款合同生效并办妥有效担保后,客户经理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借款合同信息,将《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和《自助可循环贷款额度签约/修改通知单》交给柜面人员。

3.8.2.柜面人员核对无误后,在会计核算系统签约,在借款人的惠农卡内设定贷款额度、有效期限和利率、专用子账户额度比例等贷款要素并打印凭证,客户签字(章)后由柜台存档,并在签约通知单上签字盖章后返还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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