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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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8第八章 中国服务贸易政策与管理体制

CH08第八章 中国服务贸易政策与管理体制

3、对外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有关情况没 有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对他们的做法和要价缺 乏了解或知之甚少,不利于对外服务贸易的发 展。 4、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统计存在很大问题。由于 历史原因,中国的产业划分同市场经济国家不 同,服务业的涵义、统计口径以及划分标准与 国际 惯例不一致,这不仅会影响对外交流和 政策决策,更不利于中国服务领域与国际市场 接轨。
近年来,虽然在海运、金融、保险、商业、律师业 等领域,通过体制改革和有关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 传统的国家垄断经营模式,基本确立了市场化经营原则, 但在如邮电、通讯等部门依然没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基本思路是先向国内服务企业开放,培育竞争能力,然 后俟条件成熟,逐渐向国外市场开放。 3、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高其竞争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发 展是硬道理,开放服务市场是为了发展,一方面,通过 引进,获得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出口,培育优势服务 行业,进军国际市场,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中国服务贸易法制体系
《对外贸易法》 各服务贸易领域的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
单项法规
(三)服务贸易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1、尊重国际惯例,充分利用GATS中的保障和例 外条款,以部门中服务经营者的服务水 平、经营规模、服务方式和技术等摸清楚。
5、目前对服务贸易的管理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 各有关职能部门多头、交叉管理,条块分割。 6、服务业各行业部门只局限于管理直属系统,有 些服务部门对直属系统实行保护主义,造成行业 垄断,不利于该行业的对外开放和竞争力的提高。 随着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这些问题暴露得越 发明显,这将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因此, 迅速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的管理机制,刻不容缓。
第二节 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和服务贸易立法
一、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现状

第八章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第八章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在商业存在方面,允许中外合作办学,并允 许外方获得多数拥有权,但不允许外国机构 单独在中国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在自然人移动方面,要求外国个人教育服务 提供者入境提供教育服务,必须受中国学校 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相应的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和2年专业工作经 验。
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主要方式及其发展状况
2.我国高等教育总体质量不高,国际化程度低
据相关资料统计,世界一流大学的外国留学 生已占到学校总人数的15%以上,如斯坦福 大学为21.8%,哈佛大学为20%,麻省理工大 学为21.7%,牛津大学为22.5%,新加坡国立 大学研究生部外国留学生所占比例更是高达 60%之多。而我国留学生人数只占高等学校 在籍人数的0.5%左右。即便是招收留学生最 多的北京大学也仅为10%,清华大学为5%。
对于没有收入或收入微的外国留学生而言, 教育服务出口国能否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障制 度也是决定其选择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教育部从2000年起才开始为享受中国政 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购买医疗保险,对自 费留学生只是规定其可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 购买保险。
(二)微观原因
1.我国高等教育相对规模较小,导致教育服务贸 易出口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
三、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入世时的承诺
除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的教育和政 府举办的义务教育不对外开放,我国在初等、中等、 高等、成人教育及其他教育服务等五个项目上做出 承诺,许可外方为我提供教育服务。 对跨境提供方式下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未作承 诺。因此,对外国机构通过远程教育、函授等方式 向中国公民提供的教育服务,中国可以完全自主地 决定开放尺度。 对境外消费方式下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没有限制, 即不限制中国公民出境留学或者接受培训等其他教 育服务。

RCEP区域自贸区协议全文第8章_中文版

RCEP区域自贸区协议全文第8章_中文版

RCEP区域自贸区协议全文第8章_中文版第八章服务贸易第一条定义就本章而言:(一)航空器的修理和维护服务指在航空器退出服务的情况下对航空器或其一部分进行的此类活动,不包括所谓航线维护;(二)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为提供服务而在一缔约方领土内通过:1. 组建、收购或维持一法人;或者2. 设立或维持一分支机构或一代表处,(三)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指由包含航空承运人的时刻表、可获性、票价和定价规则等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预订或出票;(四)法人指根据适用的法律正式组建或以其他方式组织的任何实体,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无论属私人所有还是政府所有,包括任何公司、信托、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协会;(五)一缔约方的法人指:1. 根据该缔约方的法律组建或以其他方式组织的,并在该缔约方或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内从事实质性商业活动的法人;或2. 对于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的情况:(1)由该缔约方的自然人拥有或控制的法人;或(2)由根据第五款第一项确定的该缔约方的法人拥有或控制的法人;(六)对于泰国和越南,法人指:1. 由一缔约方的人所拥有,如该缔约方的人实际拥有其50%以上的股权;2. 由一缔约方的人所控制,如此类人拥有任命其大多数董事,或者以其他方式合法地指导其活动的权力;3. 与另一人是关联关系,如该人控制该另一人,或为该另一人所控制;或者该人和该另一人为同一人所控制;(七)一缔约方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包括关于以下方面的措施:1. 服务的购买、使用或支付;2. 与服务的提供相关的、该缔约方要求向公众普遍提供的服务的获得和使用;及3. 一缔约方的人为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提供服务而存在,包括商业存在;(八)服务的垄断提供者指在一缔约方领土内的相关市场上,由该缔约方形式上或实际上授权或设立的,作为该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的,不论公共或私营性质的任何人;(九)一缔约方的自然人指居住在该缔约方领土内或其他地方的自然人,并且根据该缔约方的法律:1. 是该缔约方的国民;或2. 在该缔约方拥有永久居留权1,且该缔约方在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方面给予其永久居民的待遇与给予其国民的待遇实质相同,只要无缔约方有义务给予此类永久居民的待遇优于该缔约方给予此类永久居民的待遇;(十)服务的部门:1如一缔约方就永久居民在附件二(服务具体承诺表)、附件三(服务和投资不符措施承诺表)或附件四(自然人移动承诺表)的附表中提出保留,该保留不得影响该缔约方在GATS 中的权利及义务。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各章内容概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各章内容概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各章内容概览第一章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本章主要阐明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

第二章货物贸易本章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

规定包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本章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

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以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易于理解和使用RCEP协定。

在本章节第一节中,第二条(原产货物)和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完全生产的货物)以及附件一《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列明了授予货物“原产地位”的标准。

协定还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EP关税优惠时,将来自RCEP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积规则。

在第二节中,规定了相关操作认证程序,包括申请RCEP原产地证明、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以及核实货物“原产地位”的详细程序。

本章节有两个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涵盖约5,205条6位税目产品;(2)最低信息要求,列明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所要求的信息。

第四章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本章通过确保海关法律和法规具有可预测性、一致性和透明性的条款,以及促进海关程序的有效管理和货物快速通关的条款,目标创造一个促进区域供应链的环境。

本章包含高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水平的增强条款,包括: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方法等。

8第八章:通讯、信息及技术服务贸易

8第八章:通讯、信息及技术服务贸易
有,转型经济国家正逐渐占有一席之地 • 国际电信服务竞争主体多元化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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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服务业发展现状 • 在收入上,中国电信业务总量逐年增加。 • 网络规模迅速膨胀。 • 各个方面的用户数量破历史新高。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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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 全球电信业继续保持复苏增长 – 光纤和LTE网络将加快部署。
• 未来电信服务将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平台
• 国际间电信服务贸易发展各具特点
• 2013年全球电信运营商前四名:AT&T(美)、NTT(日 本)、Verizon(美)、中国移动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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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间电信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 国际电信服务迅猛发展,但是发展不平衡 • 各国电信服务发展重点不同 • 全球先进电信公司大部分为工业化国家所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狭义:在不同国家或属于不同国家任何性质的电信 局或站之间提供的电信服务活动。
广义:除传统观点下的服务贸易,还包括通过国外 直接投资进行的贸易。如外国投资者收购电信公司或 由国内外双方建立合资企业提供新的电信业务。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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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电信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 电信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很多新的业务被开发出 来,并很快被人们广泛接触,尤其在经济全球化浪 潮不断扩展的今天,一些新的通讯服务产品甚至在 很短的世界内就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
电子邮箱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电子货币
可视电话
可视图文 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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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电信服务是指通过电信基础设施,为客户提供的实 时信息(声音、数据、图像等)传递活动。

八讲服务贸易

八讲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服务贸易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益上升, 发展服务贸易对一国经济的贡献日益为各国所认知, 服务贸易的发展成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 是为消除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而达成的第一个关于服务贸易的全球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协议, 它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共同构筑了世界贸易组织完整的法律体系。

《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确立的有关服务贸易的一系列基本规定, 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创制了共同遵守的国际准则。

由于服务贸易在知识经济时代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可以预见, 服务贸易也将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领域。

中国要在21 世纪获得更大发展,就要和其他世贸组织成员一样, 一方面要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进行服务市场的开放和从事服务贸易活动; 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规定, 把握机遇, 迎接挑战, 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 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第一节:概述服务贸易的概念正式产生于20 世纪70 年代, 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其方式与分类均具有自己的独特性。

一、基本概念(一) 服务贸易的含义服务是相对于产品的一个经济学概念, 是指以提供活劳动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并取得报酬的活动。

服务和普通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 但服务这种使用价值的特点不是表现为物, 而是表现为活动。

因此, 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区别是, 商品贸易交换的是物化为产品的劳动, 而服务贸易所交换的是服务者所提供的劳动本身。

服务贸易同样可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也可以说是国家间服务输入(进口) 和服务输出(出口) 的一种贸易形式。

国际服务贸易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二)技术标准的垄断性
电信服务贸易与其他服务贸易或商品贸易最大的不同在于技术标 准的垄断性。电信行业企业是典型的网络型企业,网络结构的一 个基本问题是沟通和协调,标准则是沟通和协调的基础。在“赢 者通吃”的网络结构下,掌握标准的企业将成为行业中的主导者 和行业利润的主要攫取者。许多大型电信公司通过创造和制定隐 藏着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规则,迫使竞争对手成为追随者,从 而控制“游戏规则”和市场竞争格局,并通过跟随者对技术标准 的依赖而将其牢牢地锁定在技术跟随者的角色上。电信技术标准 在竞争中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信行业领导权的兴衰。
三、国际电信服务贸易在 国际服务贸易分类中的归 属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角度,国际服务贸易大致有四种分类方式。
若把服务贸易等同于无形贸易,则可将其分为要素服务 贸易和非要素服务贸易。一国向其他国家提供劳动、资 本及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服务,而从国外得到货币报酬, 这种收入被认为是该国的要素服务收入,其中包括直接 投资和间接投资收益及侨民的汇款,通常所说的服务贸 易则是指无形贸易中的非要素服务贸易。
(二)国际电信服务贸易所属分类
按照上述划分标准,国际电信服务贸易依次归属于以下 分类:狭义的电信服务贸易属于非要素服务贸易,广义 的电信服务贸易包括要素服务贸易;电信服务贸易属于 核心服务贸易;电信服务贸易同属于要素服务贸易、人 员和商品流动引起的服务贸易;按照 WTO统计和信息 系统局的分类,电信服务贸易属于通信服务类。据统计, 全世界电信服务收入高出电信设备销售收入。
全程全网和互联互通作为电信服务网络性的主要特征, 是国际电信服务贸易基本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电 信服务贸易的基本特点主要是通过国际间电信网络系统 的互联互通来实现的,需要各国电信企业的通力合作。 随着电信全球竞争的日趋激烈,跨国企业对全球“一站 式电信服务”的需求膨胀及以互联网和电信服务为基础 的全球电子商务的逐渐升温,国别的概念变得越来越模 糊。

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v 1997年1月,邮电部做出在全国实施邮电分营的 决策。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组建信息产业部。
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v 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电信重组方案,中国 移动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网通2000年相继 挂牌。
v 1999年4月,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立。昔日的 垄断者“中国电信”在确定纵向分切方案之后, 至2000年4月算是完成了自身的分治重组,致使中 国电信(经营长途和市内电话等业务)、中国移 动(经营移动业务等)、中国联通(经营全面电 信运营业务)、中国网通(经营IP电话业务等)、 中国吉通(经营IP电话业务等)五家电信公司并 存。之后,中国电信业终于挥别垄断,初步形成 了竞争性格局。
“人员进入”则表现为一成员电信公司的工 作人员去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电信服务(无论 是专业人员,还是一般的工作人员).
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v 《服务贸易总协定》电信服务附录以及其后达成的《基础 电信协议》,适用于一成员方进入和使用任何公共电信传 送网及其服务范围的一切措施,即每个成员方应保证自己 承诺的义务适用于有关公共电信传送网及服务供应者的一 切必要的措施。但电信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1)有关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有线或广播传送的措施; ( 2)要求一成员方批准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 它规定的承诺表外,设立、建设、获取、租赁、经营或提 供电信网或服务; ( 3)要求一成员方(或在其管辖权范围内)设立、建 设、获取、租赁、经营或提供电信网或服务,而这些电信 网及其服务又不广泛地向公众提供。
第八章国际电信服务贸易
v 专家组分别于2003年11月21日和2004年4月2 日提交了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 2004年6月1日, 经过再次磋商, 墨西哥放弃了上诉, 正式接受了 专家组的最终报告, 并最终就此电信服务争端 与美国达成协议。协议中, 墨西哥同意废除本 国法律中引起争议的条款, 并同意在2005年引 进用于转售的国际电信服务; 美国同意墨西哥 继续对国际简式电信服务进行严格限制以组织 非授权的电信传输。

国服务贸易

国服务贸易

2002
14.4 51.3 1.4 3. 1 0.5 0. 1 1.6 0.3 3.2 0.9 0.07 22.0 0.9
2003
16.9 37.2 1.4 2.8 0.7 0.3 2.4 0.2 4.0 1.0 0.07 32.2 0.8
2004
19.4 41.5 0.7 2.4 0.6 0.2 2.6 0.4 ------32.2 ---
3103 31.8 1.2 3.9 6. 1 0.6 1. 1
1.4 2.6 0.9
0. 1
18.7
0.7
1999
25.2 34.7 0.6 4.9 6.2 0.3 0.7
2.5 1.7 0.7
0. 1
20.3
2.0
2000
28.7 36.4 0.7 2.7 6.9 0.3 0.7
3.6 1.8 0.6
或专业机构 ,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 4 、 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 即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
供服务。
(四) 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根据世贸组织统计和信息系统局提供的国际 服务贸易分类表 , 则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 142个服务项目。
■ (2) 随着中国加入WTO ,服务业的开放度提高, 中国在服务贸 易方面将面临严峻挑战 。中国是《服务贸易总协定》 的创始成员 方 ,并且签署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几个基础协定 ,其中 ,金融 、 电信 、信息 、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目前都是我国处于劣势的产业 , 随着这些产业的逐步开放 ,进口额将越来越多。
■ 1. 明确国家统一 的国际服务贸易管理部门 ■ 2. 确定国际服务贸易管理范围

《服务贸易课程》课件

《服务贸易课程》课件
信息技术、商务服务、金融、电信等领域成为 服务贸易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服务外包迅速发展
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外包,促进了全球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服务贸易的区域化发展
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增多
为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各国纷纷签订区 域服务贸易协定。
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
各区域组织通过逐步取消关税壁垒、开放市 场等方式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4. 竞争压力和创新动力
服务贸易自由化将带来更激烈的竞争压力和创新动力,促 使各国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这有 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04 服务贸易的全球化与区域 化
服务贸易的全球化趋势
全球服务贸易额持续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全球服务贸易额呈现 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新型服务行业崛起
《服务贸易课程》 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服务贸易概述 • 服务贸易的分类 • 服务贸易的壁垒与自由化 • 服务贸易的全球化与区域化 • 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
01 服务贸易概述
服务贸易的定义
总结词
服务贸易是一种跨越国界的商业活动,涉及无形商品和服务的交换。
详细描述
服务贸易是指跨越国界的商业活动,主要涉及无形商品和服务的交换。这些服务包括金融、电信、信息技术、医 疗保健、教育、旅游等众多领域。服务贸易不仅包括直接服务提供,如咨询服务或教育服务,还包括与商业相关 的服务,如广告和营销、数据处理和信息技术服务。
金融服务
总结词
金融服务是促进资金流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
详细描述
金融服务是促进资金流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如银 行、证券、保险等。这些服务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了风 险管理工具。

中国对外贸易与世界贸易组织第八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PPT精选文档-精选文档

中国对外贸易与世界贸易组织第八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PPT精选文档-精选文档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协定的基本规则
01 最惠国待遇原则
02 透明度原则
03 发展中成员更多参与原则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遵守
我们可以对最惠国待遇中的“无差别待遇”作如下理解:一成员方可以给予来自 其他成员方的“类似”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形式上相同或者不同的待遇,以使它们享受 的待遇实质上相同,如果这些形式上相同或者不同的待遇对一部分其他成员方的服务 或服务提供者造成了不利的竞争条件(相对于另外一部分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 者),则视为不符合最惠国待遇的原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和基本框架
01 《服务贸易总协定》与服务贸易谈判
02 GATS的宗旨和基本框架
对于“服务贸易”,GATS在第1条第2款中作了定义,服务贸易的4种方式为跨境提供、境外 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1、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 跨境提供是指“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这种贸易形式一般不需要人员、 设备和资金的跨境流动即可实现。例如,国际卫星通信服务、国际金融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等。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和基本框架
01 《服务贸易总协定》与服务贸易谈判
02 GATS的宗旨和基本框架
对于“服务贸易”,GATS在第1条第2款中作了定义,服务贸易的4种方式为跨境提供、境外 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商业存在这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的形 式提供服务。商业存在是指以提供服务为目的,在某一成员方领土内的任何形式的商业或者职 业存在。这种存在既可以是通过购并建立,也可以通过创办独资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 代表处或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实现。比如一成员方企业或个人在其他成员方境内设立宾馆、批 发零售企业,或者开办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等。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rual Persons) 自然人流动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形式提供服务。也可以 理解为外国的个人入境为本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比如外国客座教授来本国讲学,歌唱家以 个人身份到另一成员方境内举办演唱会等。

服务贸易法律规定(3篇)

服务贸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贸易行为,保护服务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服务贸易秩序,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通过商业手段向服务接受者提供服务的贸易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服务贸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对服务贸易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保护服务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服务贸易发展,促进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服务贸易监管,保障服务贸易的公平竞争。

第二章服务贸易主体第七条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经营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资金和人员条件;(四)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主体,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九条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主体,应当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主体,应当依法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服务贸易范围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服务贸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一)金融服务;(二)电信服务;(三)运输服务;(四)旅游服务;(五)教育服务;(六)医疗服务;(七)文化娱乐服务;(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服务贸易的其他服务。

第十二条国家根据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可以对服务贸易范围进行调整。

第四章市场准入第十三条国家对服务贸易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第十四条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服务贸易许可证。

第十五条以下服务贸易活动,实行特别审批制度:(一)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贸易;(二)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服务贸易;(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特别审批制度的服务贸易。

第八章专业性的服务业

第八章专业性的服务业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点
(一)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236页)
1.公共卫生 在《WTO与公共卫生协议案》中,公共卫生分为八大 类第一类是传染病的控制;第二类是食品的安全;第三 类是烟草的控制;第四类是药品和疫苗的可得性;第五 类是环境卫生;第六类是健康教育与促进;第七类是食 品保障与营养;第八类是卫生服务。
第三节 中国入世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选择
一、中国入世与在医疗卫生方面所作的承诺
我国卫生服务部门在《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 表》承诺开放医疗和牙医服务两个部门。
目前我国对于医疗服务市场开放的承诺基本是根 据我国市场开放的现状决定的,仍然维持过去已有 的开放范围和程度,并没有新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医疗和牙医)具体承诺减让表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合资医院
和诊所的大多 数医生和医务 人员应具有中 国国籍。 (4)除务的政策选择
二、中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现状
1989年,《关于开办外宾华侨医院、诊所和外籍医 生来华执业行医的几条规定》; 1997年,《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医院的补充规定》; 2000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本章主要内容
导 论 专业服务贸易概述
一、专业服务贸易的涵义与内容 (理解)
二、专业服务贸易的形式
(掌握)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基本内容 (理解)
第二节 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掌握)
第三节 中国入世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选择(重点)
专业服务贸易概述
一、专业服务贸易的涵义和内容 (235页)
专业服务
一般是指当事人一方运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经验 和有关信息,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手段,根据委 托人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等,并 提供可靠的数据,法律依据,客观的论证、判断和具 体意见。

第八章 区域性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PPT课件

第八章 区域性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PPT课件
在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框架下,区域内服务部门相互开放将有所加快,尤 其是优先开放的金融服务、电信、旅游、海运、航空、建筑业等。
东盟成员国分别在1997年、1998年、2001年和2004年作出4次服务贸 易减让承诺。2003年9月,东盟成员国通过《修改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的 议定书》,允许其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成员国在承诺基础上,就某些部门的 进一步开放进行谈判。
第五节 中国内地-香港自贸区服务贸易
表8-3
CEPA实施以来中国香港与中国内地双边服务贸易内部结构变化情况(%)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旅游服务
输出
输入
24.1
57.9
31.0
53.7
33.8
46.8
34.5
47.9
34.8
第四节 亚太经合组织的服务贸易规则
APEC服务贸易自 由化的方式
• 在协商一致的共同目标下,由成员方自主自愿采 取单边行动和执行集体行动,通过协调来推进自 由化的进程。
《大阪行动议程》
• (1)开放性。 (2)灵活性。 (3)渐进性。
与服务业的自由化
《马尼拉行动计划》 • 一是总论;二是集体行动计划;三是单边行动计 与服务业的自由化 划;四是关于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进展报告。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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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输出
输入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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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商业服务贸易额最大且增长最 快,而运输服务增速重新超过旅游
• 服务贸易通常被分成运输、旅游和其他
商业服务(主要包括通信服务、建筑服务、 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 利使用和特许、咨询、会计、法律、广告 及文体娱乐服务等)三大类别,其中其他 商业服务是贸易额最大、增长最快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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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的界定
•过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是指一国向另
一国提供服务,没有人员和物资的流动,而是通过电 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如视听和国际金融 的清算与支付、两个成员间的信息传递,通过通讯方 式提供金融服务和教育服务等 )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是指一国消费
• 第二,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不是直接将服务输出到
服务迸口国而是由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直接到服务出口 国消费服务。比如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到服务出口国去 旅游、留学等。
• 第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指服务出口国的企业、
经济实体或个人直接到服务进口国去提供服务。提供的
方式既可以是通过创办服务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个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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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服务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 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
的交易方式多样化。
• 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向服务进口国直接提供
服务,这种方式中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只是 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也就是说服务 的供需双方不离开居住地而进行的服务交易。例如国际 电话、卫星广播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
•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与构成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与自由化 •第四节 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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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学习重点: • 1、国际服务贸易是如何产生的? • 2、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 • 3、当代服务贸易发展有那些特点? • 4、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有那些类型的 • 服务贸易壁垒? • 5、世界范围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如何决定的? • 6、简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和亚洲新兴工业区。发达国家始终是服务 贸易的主要输入国和输出国,在世界服务 贸易中占据着主导地位。WTO的资料表明, 世界服务贸易大国都是发达国家,2006年 世界服务出口前十位中除中国(排第8位) 和印度(排第10位)外均是发达国家;服 务进口前十位中除中国(排第7位)外也均 是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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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的初步估计数据显示,2007年世界经济实际
增长率由上年的3.7%放缓至3.4%,同期全球贸 易增长明显减速,世界货物贸易量增长率为5.5%, 低于2006年8.5%的较高水平。若按名义价格计算, 2007年世界货物贸易额增长15%,比上年低1个 百分点,出口总额达到13.57万亿美元;世界服务 贸易额增长18%,比上年高6个百分点,出口总额 达到3.26万亿美元。在2000-2007年间,世界货物 贸易与服务贸易出口额保持同步增长,年均增长 率都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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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1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驱动 •2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加强了服务国际化发展的
趋势
•3服务业已成为世界市场上竞争的手段和重要基础 •4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的多样化,促进了服务贸
易的扩大
•5通讯和信息技术、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 •6各国政府的支持
据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体现。但 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像货物贸易的统 计数据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第五,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 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 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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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及原因
国际服务贸易直到本世纪60年代才开始引 起人们的重视。70年代后进入了快速发展 时期。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为: 1、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
者到另一国消费,而受到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 (如外国人到本国旅游,本国学生到外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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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它是服
务贸易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指允许外国的企业和 经济实体到本国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 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如跨国公司到中国投 资办厂、美国的花旗银行在中国开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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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的现代化是经济现代化 的重要标志
服务业在现代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服务业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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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与构成 •一、国际服务的含义与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指的是各种类型的服务业的 “产品”越出一国国界而在国际间进行的交 易活动。 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分 为155个类别和四种提供模式(即跨境交付、 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及自然人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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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
益加强,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 分由于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 服务逐渐成为多数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 世界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地由价格竞争转向 了非价格竞争。
• 3、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亚
洲发展速在发达国家
•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personnel)是指
允许单独的个人入境来本国提供服务。(如外籍 教师、医生。中国的厨师在美国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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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的特征 •1、服务一般是无形性的 •2、服务的生产和消费通常是同时发生的 •3、服务一般是难以出储存的 •4、服务的异质性,即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差别 •5、服务具有较强的经验特征和信任特征 •6、服务价格名称多样,不易确定
雇或从事个体服务等,譬如在进口国受雇当司机、海员
或自己开设个体医疗诊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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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所
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 务的迸口和消费过程。

第三,国际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 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
• 第四,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的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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