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氏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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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氏管理法”造就企业本质安全
按: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具体要求,也是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湖北襄樊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中的“顾氏管理法”,将公司一切工作都以安全为核心来开展,创建以尊重人、保护人和塑造人为目标的企业安全文化,以科技进步、企业管理为手段,持续改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为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安全管理范式,也给其他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借鉴。
湖北襄樊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一家建于1964年的地方军工企业,在改革的浪潮中一度濒临破产边缘。1994年12月26日发生的一起造成4人伤亡的爆炸事故,更是让卫东公司付出了血的代价。2003年底进行股份制改革后,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该公司产品涵盖民用爆炸物品、机加产品和军用产品三大类,共40多个品种,是国家工信部民爆器材和民爆专用设备的定点生产企业,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在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已经连续多年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2006年轻伤事故率达到1.7‰,2007年降至1.6‰,2008 年降至0.74‰,2009年为1.25‰,先后被襄樊市安监局和湖北省安监局命名为安全管理示范企业。
卫东公司从事高危行业的高危产品生产,之所以能够实现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协调进步,得益于企业领导和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塑造“本质安全”为核心,不断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个环节探索强化安全管理与控制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了一套以顾勇同志姓氏命名的“顾氏管理法”。
一、“顾氏管理法”主要内容和特点
“顾氏管理法”的管理逻辑,是将公司一切工作都以安全为核心来开展,创建以尊重人、保护人和塑造人为目标的企业安全文化,以科技进步、企业管理为手段,持续改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六项法则:
(一)本质安全战略持续推进法。作为一家高危行业企业,卫东公司深知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董事长顾勇同志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实现“本质安全”纳入企业管理核心战略,明确提出“五零”安全目标(即零死亡事故、零重伤事故、零重大火灾事故、零爆炸事故、零职业中毒事故),并从安全技改、安全投入等方面持续推进,狠抓落实。自2005年开始,公司股东已经连续5年没有分红,把企业赚来的钱全部用于塑造企业本质安全上,截至目前,用于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改项目的总投入已经达到1.3亿元。先后建成了电引火生产线、导爆索制造生产线、雷管全自动激光编码生产线、导爆管雷管生产线、电雷管装配生产线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线,建成了11座完全符合国
家规范标准爆炸物品库房,完成了成品总库区的全面改造升级,装备了国内最先进的可靠的安保系统。包括厂区安全全方位网络化视频监控系统、库房钥匙指纹识别自动控制系统、人员进出脸谱识别自动控制系统等。在整个安全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坚持标准从高、技术从新。危险工序操作工安全防护间,国家标准规定钢板厚度为8毫米,公司实际采用厚度为20毫米,而且整个防护小间也加高和加大间距,为此企业多投入50多万元;雷管编码生产线同行企业都是采取一重防护,公司经过自主创新,建成三重防护设施,完全实现无人传送产品,为此多投入157万元;企业投入80万元建成的一座危险品库房,因实际测量安全距离比国家规范少3米,立即推倒重建。原来雷管装配全部采用手工操作,危险工位防护较差,而且人员密集多达53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很大。公司在考察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经过自主创新,率先在全国实施全自动化生产,实现了人机分离。危险工序生产人员减少到12人,而且只是通过视频进行隔离操作(不接触危险品,危险岗位用机械手替代)。
(二)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安全违章是事故之源。为强化职工违章行为的监控、整改,顾勇创造性地提出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着力构建安全违章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每月组织一次集中隐患排查,每日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巡查。二是凡排查出来职工违章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统一填制“安全违章整改跟进表。”跟进表有五项内容,1、违章行为。
包括违章依据、风险评估、可能给职工自身和他人造成的危害。2、整改要求。3、整改期限。4、整改责任及投入保障。
5、整改跟踪时间,1至6个月。三是在公司网络、公示栏、大型视屏等公开展示。为保护员工积极性,采取不记名方式。四是公示时间与整改跟踪时间一致,为六个月。只有该违章在六个月内不再重复出现,才可以确定为整改到位,撤销公示;若在公示期间再次出现同样违章,则从重复出现之日起,延续追踪六个月,直至整改到位。
安全违章整改跟进法的提出与实施,一是实现了一个职工违章,全体职工共同受教育。连续六个月的视觉冲击,会使每个职工形成深刻记忆,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二是保护了职工的积极性。有的员工动情的说:“以前违章就会被点名,虽然也能起到纠正违章的作用,但感觉还是没有面子,往往会产生抵触心理。自从实行了违章跟进管理法,违章后只是把违章现象写在公示板上,不被点名,技安员们把违章的弊端及改进方法单独和我们交流,既保住了个人的面子又起到纠正违章的作用,真正激发了我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2006年实施当年,共计发生各种违章现象27起,主要有超量、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违反公司安全十大禁令、无证上岗等,职工违章率为1.7%;到2009年,违章现象降低为7起,职工违章率降到0.4%。
(三)安全生产累进奖励法。为全面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公司在对公司高中层领导、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的同时,对一线职工实行安全生产累进
奖励办法。以一个月为考核周期,如职工当年一月安全考核合格,则计发当月安全奖,并作为全年累进奖励基数,逐月累进。假如第一月累进奖励额度是10元的话,则第二月的奖励额度累进增加到20元,第三月40元,逐月呈几何级数增加。若职工在中间某个月安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当月累进奖励,从下月起重新累进。
为体现安全奖励的公平性,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的大小,把累进奖励级别分为A、B、C三个等级,确定不同的奖励系数。A类主要针对直接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B类主要针对各类生产员工;C类主要针对为生产服务的各类人员。
为充分发挥安全累进奖的激励效应,对职工的安全奖励采取按月考核、计发,按年度兑现发放的办法,若职工在年底出现违章行为,全年安全考核不合格,则扣发全年累进奖;所在分厂发生一次重伤以上事故,则扣发全分厂全年安全累进奖;若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则全公司免去全年安全累进奖。
由于这个办法“做加法,不做减法”,职工全年不违章、分厂全年不发生重伤事故、公司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职工可以得到累进的高额奖励;出现安全问题,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是扣罚全年奖励,不影响职工正常收入、日常生活,既体现了奖罚分明,又很人性化,为职工所乐意接受。2006年实行当年,全公司共兑现累进奖励80多万元。2009年,安全累进奖总额已经超过500万元。对于公司职工而言,安全已不仅仅是生命健康保障,而且成为富裕生活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