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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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油田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摘要:在油田井下作业中,如果不注意安全管理,不及时消除人为、机械等原因所造成的安全因素,抱着侥幸心理强行作业,不仅会对现场工作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人身伤害,而且还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和产量损失。本文作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与经验,提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需从人员安全意识、技术手段、法律防范等方面综合入手。
关键词: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众所周知,井下作业是油田生产最前沿、最艰苦的岗位,由于技术手段、机械设备、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危险性较高。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强行作业,不能及时消除人为、机械等原因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不仅易造成现场工作人员和其它人员的人身伤害,也会给油田企业造成严重的产量和经济损失,其影响不容忽视。严格按照操作章程作业,消除井下不安全作业,不仅关系着作业进度、作业质量、完井投产等各个方面,而且直接涉及到井下作业工作人员和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危。井下不安全作业主要是指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未排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等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下,强行作业的情形。其中不安全状态包括:保险、防护、信号等装置有缺陷或缺乏;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工具、设备、附件、设施有缺陷;施工场地环境不良;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或缺少
等情形。而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不穿戴劳保;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使用不安全设备;忽视警告、忽视安全、操作错误;手代替工具操作等情形。
一、井下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隐患
根据不安全因素的原因不同,可以将井下不安全作业划分为:因作业现场防护措施不齐全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因井下工作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因受害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等等。因作业现场防护措施不齐全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是指在井下作业现场,因作业环境、条件、设备配置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防护措施不齐全甚至缺乏,如不设置围栏、警示牌不齐全等等。因井下工作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是指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井下工作人员麻痹大意,或者持侥幸心理,或者自信能够避免损害,无视既存的危险或不安全因素,结果导致了人身伤害或者其它损害的发生。这种情形中,工作人员的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未意识到危险存在或意识到了而基于自信或其它心理,未引起足够重视。因受害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是指为了获取某种利益,受害人无视既存的危险,在作业现场实施过激行为,造成伤害的情况。主要体现在部分外来人员不顾工作人员的劝阻,私自进入作业现场所导致的一些人身伤害。
二、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井下作业事故、案例的分析、归纳及井下不安全作业的表现进行分析、总结,本人认为井下不安全作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
个方面:一是,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对人们思想的冲击和原油价格的持续升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不法人员违章进入作业现场盗取物资等。二是,井下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与操作。井下作业属于高空危险作业,受作业条件和生产条件的限制,违章指挥与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井下作业属野外作业,工作人员整天受着风吹日晒雨淋的考验,天气及工作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作业安全。
三、加强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不安全作业行为所造成的不仅仅是财产损毁,更严重的是人身伤亡,是血的教训。要实现油田井下安全作业,国家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依照相关的法律、政策,坚决取缔非法物资回收点和土炼油炉,以便能够有效避免部分外来人员无视法律法规,盗取原油或物资所带来的现场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管理、监督和教育,强化井下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第一,企业应强化每位员工的安全意识,要让工作人员明白“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违章不一定出事,但出事一定违章;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这些安全理念。第二,加强企业劳动保护,特别是劳动卫生技术,安全技术,及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方面的保护,坚决杜绝长时连班上岗现象,保护作业人员的体能。第三,加强和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各环节的安全卫生事故预防、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第一,安全警示内容。对非作业人员从法律上进行约束警示。目前作业队的警示内容主要有当心坠落、当心机械伤人、禁止烟火等,这些都主要是用来约束自身工作人员的,对非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旦发生诉讼纠纷,作业企业和人员将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有必要增加“井下作业现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出现事故后果自负”等内容的瞽示牌对外来人员进行约束。这样,既可以警示外来人员严格遵守该警示牌,远离作业场所,也可让企业通过警示牌来证明自己履行了必要的告知、警示义务,减少自身的责任。第二,作业过程中,要在作业区域设置围栏警戒,使外来人员明白井下作业过程的具体施工区域。第三,外来人员如果不管工作人员的极力劝阻,强行或私自采用其它手段进入作业现场时,作业人员必须告知其相关警示牌的内容,告知其行为可能受到的人身伤害和不合法性,以及存在的危险性,劝其立即离开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综上所述,在井下作业过程中,遵章是安全的保障,违章是事故的预兆,责任是最好的防范,失职是最大的祸根,意识是最大的安全,麻痹是最大的隐患。井下作业工作人员,只要加强防范,提高警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法律、行业和企业规定,就可以将事故控制在零发状态,实现作业现场的全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