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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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评价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我们认为,对于中国法治建设来说,走到今天这一步成就是巨大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有喜有忧,喜中有忧,忧中见喜,喜忧参半。
主要分两个方面。
一,要充分肯定28年来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于这28年来的成就,分四个方面来谈。
一,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和定位。
我国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11届三中全会党和国家重心完成了转移,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1978年底的11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针,可以说这就从此吹鸣了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时期的号角。
到了1997年,党的15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家,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建设国家,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写入宪法,2002年党的16大提出了党的领导、人民
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时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我国从党的15大以来,党的法治建设的定位和一些提法,就能够清楚地看到今天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是何等深刻,这是第一点。
二,我国在立法上的成就。
为什么要讲立法?因为立法它直观、可统计、有说明力,客观。
所以在总结28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成就时需要专门讲一下立法。
11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28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已经有法可依了,而且按照规划到了2010年我国将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这是很直观的。
我国仅以2005年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例子说一下。
200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草案,法律解释和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18件,有些法律给我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比如说废止
农业税条例,结束了两多年来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为我国国家的法治建设进一步走向统一税务制做好了铺垫,打好了基础,迈出了第一步。
再比如说,公务员法,可能大家都比较熟悉,认为这是两个里程碑。
一,它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里程碑,这是从政治角度讲;第二,它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里程碑,集两个里程碑于一身就是我国的公务员法。
再比如说跟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期以来我国都是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一次改了,叫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内容上有两个大的变化,第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许多新的民法行为,社会变化剧烈,违规、违轨行为不断翻新,所以现在规定了许多新的违法行为;第二个方面,对警察,对我国的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如何行使权力做出了更多的规范,更好地依法行政,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很有自己的特点,很值得我国称道,这是立法这一块。
三,法治建设的成就。
我国的司法和部分执法基本框架已经基本成熟,经过28年的检验也基本合格,如果说刚才讲立法还是静态的话,那
么现在讲司法执法基本框架我国就进入一个动态的领域了。
这个动态领域也分两部分来讲。
第一个是我国的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就是我国司法机关跟我国的执法机关机构设置,从我国的政体出发来看。
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权力中心,然后产生政府、法院、检察院,通常所说的一府两院,法院、检察院就是我国一般理解的司法机关,在政府当中还有一些,比如说税收、工商管理、海关、检疫等等,这些也具有执法职能,所以就是我国一般所说的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我国的司法与执法设置就是这么一个框架。
我国的法律适用从国家公权力适用主体角度讲就是这些机关在适用。
紧接着就是司法与执法的运转。
你实际运转起来效果怎么样,司法机关办案,还有行政执法机关办案运转怎么样,可以说28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我国这一套中国特色的司法与执法机关运转是正常的,是没问题的,是基本合格的,这也是我国所取得的法治建设成就之一。
如果说运转不灵,
或者说运转不下去,或者运转老是遇到问题,矛盾解决不了,妨碍了社会生活,影响了经济建设,那就不能说我国司法跟执法机关,我国的司法和执法运转是好的,是正常的,是合格的,现在不是,实践已经证明,司法与执法的运转是正常的,是成熟的。
四,民众对法治建设的认知。
就是说老百姓对法律怎么看,一般的中国老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建国50年来,或者说改革开放28年以来认识发生了逆转,我们这里用了逆转一词,什么叫逆转?就是180度的大转弯,过去向东,现在向西,过去向南,现在向北大转弯。
大家知道在旧社会,中国的老百姓是仇视法律的,是蔑视法律的。
为什么?因为法律不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法律代表的是达官贵人,是富人阶层的利益,是统治阶级镇压国家和劳动人民的工具,这种性质的法律老百姓当然不会欢迎。
解放以后,我国党砸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废除了旧法,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制定了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志的新法,但是由于历史的惯性太大,由于我国党在执政
条件下如何有效地利用法律缺少经验,长期以来老百姓中间厌烦的情绪很重,对法很抵触,几乎到了谈法色变的地步,这种情况的转变是28年来发生的。
大家回忆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对法治建设是什么态度?是批判、是震怒,现在社会已经大不一样了,学法、用法已经是社会的一种时尚,比如说具体的例子,现在中国的大学法律系全国在三百所以上,法律系本科的,当然这里面有仓促上马的痕迹,有办学质量的问题,但不管怎么说,反映出来法律热,法学热,还有中央电视台12频道就是法治建设频道,还有7频道是军事频道,专门一个频道就讲法治建设,好多地方电视台也有法治建设频道。
还比如大家通过社会生活中电影能说明问题。
举两个,一个是《秋菊打官司》,一个《三杠爷(音)》,就反映出了老百姓现在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力的意识是增强了。
秋菊有一个台词,说就是要讨个说法。
讨个说法在中国现在可以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无人不晓。
有一个画面专门来讲法律是增强的,对这个问题,民众对法律认知这个问题,的概括是全民法律
意识有所增强,用法积极性大大提高,守法自觉性也有一定的进步。
大家注意到是这么看,法律意识是有有所增强,用法积极性大大提高,积极性高,手法自觉性有一定程度的进步。
那么上面四点可以说粗线条地勾勒出来这28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领域所做出的主要成就,非常可喜,不能否认,要充分肯定,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国现在所要来解决怎么看待和评价中国的法治建设现实,在一开始就说喜忧都有,忧,问题是哪些呢?下面第二部分还要专门来讲,现在可以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我国今天法治建设要看到面临的难题还是很多的,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监督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方方面面,没有理由现在就盲目乐观,因为每一个难题都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解决的,有些是结构性的难题,牵涉面很广,很宽,牵一发动全身,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国要有很强的忧患意识,要看到任重道远。
那么第一个大问题就给大家先做这么个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