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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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05.28.)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指导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截止到2008年3月底,我省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28户,出资总额122537.6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5383万元,非货币出资47154.6万元,出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22192人,其中农民成员21304人,占总数的96%;非农民成员755人,占总数的3.4%;企(事)业单位成员129人,占总数的0.58%。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已覆盖了农作物、家禽家畜、水产品、食用菌、蔬菜、干鲜水果、花卉苗木、农业生产资料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的流通、购销、加工和技术服务。

一、我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省工商局要求全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服务措施,努力为合作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制定政策,鼓励发展。早在2004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省政府又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召开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暨“一村一品”推进会,对加快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进行全面部署。为加大扶持力度,我局配合省农委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扶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支持、信贷保险、税收减免、市场准入、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拟定了多项扶持政策。从2006年开始,连续两年,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我局协助省农委安排200万元支持省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对即将授牌的100个省示范合作经济组织,也将在有关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各地市根据自身特点出台配套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06年合肥市安排200

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7年又拿出25 0万元,对63个办得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以奖代补。滁州市工商局在2007年年初制定了大力推进服务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三年三步走”的目标任务,投入2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畅通渠道,热情服务。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一是在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企业注册窗口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咨询服务处,派专人答疑解难、咨询服务,提供登记辅导、文本表格;二是改变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模式,书面委托工商所办理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就地登记”,并免收农民合作社一切登记费用;三是组织编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南》,发放到各登记窗口。工商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咨询、名称核准、章程起草等进行全程指导;四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冠省名实行无条件限制;五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不限定有效工作日,凡是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六是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前的优质、主动、上门三项服务,保证登记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抓好培训。2006年7月,我局派人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宣讲团,赴全省各地宣讲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社的

意义、知识及国外成功典型。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培训班,开展以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工商所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的培训工作,全省17个市局和60%以上的县局都举办了培训班。参加省、市农委、供销社组织的系统外培训班12次,共36课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林巷村村民吴淮祥在外打工多年,看到“风台县七彩园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宣传报道后,急切赶回家乡,咨询政策,听到大通区工商分局人员介绍他也可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即刻返乡承包土地种植双包菇、草菇,到他领取营业执照,前后不到一个月。

(四)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合作社发展,我局配合省农委组织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创建工程”,按照“四个提高”即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选择50个建设比较规范,带动能力较强,成员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省示范合作经济组织。同时指导市县乡开展示范工作。在认真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评出100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授牌。

(五)立足职能,实施帮扶。我省工商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商标、广告、合同等红盾帮扶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对商标的认知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滁州市南谯工商分局通过宣传和大力帮扶,辖区内的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已有12户申请注册了农产品商标,还有3户也正在申请办理之中。舒城县城关镇舒丰蔬菜合作社注册了“舒丰”牌商标,有19个蔬菜品种先后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认证,“舒丰”蔬菜不仅畅销合肥,在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也倍受消费者青睐,产品供不应求。滁州市南谯区华夏草坪苗木合作社成立后,工商部门帮扶其制作和设立了广告牌匾和草坪展示区,河北建设集团第二分

公司负责人路过此地,看了草坪展示区,直接按照牌匾上的联系电话,向合作社订购了4万平方米的草坪,为合作社赢得了3万余元的利润。

(六)不拘形式,开放发展。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创办,同时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领办,形成了多类型合作,多形式发展的格局。一是农村能人(大户)创办型。这类合作社约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60%以上;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约占10%;三是涉农部门牵头型,约占25%;四是有关社会经济组织领办型,约占5%;五是跨村合作和联合办社的占25%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得到创新,由过去主要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为主,逐步向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工)、农产品收购、组织运销等多环节、全方位拓展。现有合作社中,单纯从事技术信息服务的约占3.6%;从事生产、加工、运销的占5.6%,其中实体型合作社占82%左右。服务功能的强化,有力地促进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我省广德县前程村余家坝竹木制品产销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服务,年生产竹木制品70多万件,2007年产值达1.2亿元。

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不够平衡。一是地区间不平衡。总体情况看,我省皖南、沿江地区发展较快,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整体较高。二是产业间不平衡。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的合作社比重较大,约占80%以上。三是经济效益不平衡。效益好的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人均增收2-5万元,少的只有几百元,甚至更少。四是带动农户规模不平衡,发展好的地方带动农户能达到80%,少数达不到20%,全省平均在3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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