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8.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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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采用分类课征制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因任职或受雇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补贴、误餐补助。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9、财产转让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①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
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
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③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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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扣除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
•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
1、费用减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小李是北京某大学应届研究生,于2010年7月在某公司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为8 000元。
当第一个月的工资如期打到小李的工资卡上时,小李发现只有5967元,比劳动合同约定的8000元少了2000多元。
是公司违约,还是会计弄错了?到底是谁动了小李的工资?
•在本案中,并非公司违约,也不是会计弄错,而是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了小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各项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总额×8%
(2)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2%
(3)失业保险费=工资总额×0.5%
(4)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8%
(5)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2 000)×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小李扣除各项税费后的所得如下(单位: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8 000×8%=640
•基本医疗保险费——8 000×2%=l60
•失业保险费——8 000×0.5%=40
•住房公积金——8 000×8%=640
•“三险一金”累计——640+160+40+640=1 480
•个人所得税——(8 000—1 480—2 000) ×15%-l25=553
•小李纯所得——8 000—1 480—553=5 967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6)财产转让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总结
2、附加减除费用
•(1)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月扣除2000+2800=4800元)
•(2)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④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3、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不能以每天
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中国居民李某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稿酬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多选题】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例题】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计算该公民应交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偶然所得:(7)其他所得:
4、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例题】2010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
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2)资助的扣除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4)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
(5)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
(6)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张凡为高校教师,每月工资收入为3200元。
该校聘请外籍教师伍德的月薪为8000元。
张凡和伍德全年各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张凡每月应纳税额=(3200元-2000元)×10%-25元 = 95元
其全年应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为95元×12=1140元
伍德每月应纳税额=(8000元-4800元)×15%-125元= 355元
其全年应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为355元×12=4260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王先生开设一家个体工商户,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0
年度,其账面总收入为l23 000元,总支出为73 000元(包括成本51 000元、费用20 000元、损失2 000元)。
税务机关经过查账发现,总支出中包括消费税、营业税等
税款5 000元,包括消费税的滞纳金、罚金2 000元,王先生本人的工资24 800元,王先生家庭支出(孩子学费)5 000元(作为费用扣除),向该村小学赞助运动会1 000元。
其中没有包括王先生自己的费用扣除。
根据上述查账结果,王先生2010年度
应纳税额为多少?
【答案】
王先生的个体工商户2010年度的纳税情况如下(单位:元):
总收入¡ª¡ª123 000
总支出¡ª¡ª73 000
不能扣除的滞纳金罚金¡ª¡ª2 000
不能扣除的投资者工资¡ª¡ª24 800
不能扣除的家庭开支¡ª¡ª5 000
不能扣除的赞助支出¡ª¡ª1 000
纳税调整数额¡ª¡ª2 000+24 800+5 000+1 000=32 800
投资者生计费¡ª¡ª24 000
应纳税所得额¡ª¡ª123 000-73 000+32 800-24 000=58 800
应纳税额¡ª¡ª58 800×35%-6 750=1 3 830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2009年1月1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规定每月取得工资2500元,每季
度取得奖金15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
成果归张某所有。
2009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缴纳多少个人
所得税?
【答案】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2500×12个月+1500×4个季度+(95000-50000)=81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81000-2000×12个月=57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7000×35%-6750=13200(元)
【提示】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还应就其生产经营活动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说、教育费附加和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李某从2009年起承包一市区国有招待所(承包未改变经营性质),平时不领取工资,规定从企业净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 000元,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2010年该企业利润总额100 000元,所得税率25%,但是企业在年终汇算时发现,企业漏计餐饮收入10000元,招待费超支3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2010年企业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调整账目收入:10 000元;
调整账目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00×5%×(1+7%+3%)=550元
调整申报表招待费:3000元(不调整账目,只调整申报表)
(1)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10 000-550+3000=112 45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2 450×25%=28112.5(元)
(2)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后净利润=100 000+10 000-550-28112.5=81337.5(元)
【注意】只有账面记录的数字才直接对税后利润有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81337.5-20 000-2000×12=61337.5-24000=37337.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7337.5×30%-4250=6951.25(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2)次的规定(3)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例】某歌剧团的两位演员应邀参加营业性演出一个月,两个演员各演出四场,其中甲演员是每场800元,乙演员每场8000元,请计算两位演员在这次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4)代付税款的问题:P231
•【例题】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先生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
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题】王某为某大学会计教授,2010年9月在本职工作之余替A单位咨询取得收入5000元,付给中介人500元;到B学校讲学4次(讲学共5次,当年10月再讲学1次)。
每次收入均为2000元。
合同注明讲学收入为税后收入。
则王某就上述收入在9月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
咨询收入不能减除付给中介人的费用
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B校讲学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9月和10月分别计算。
9月讲学应纳税所得额=2000×4(1-20%)÷[1-30%×(1-20%)]= 2000×4(1-20%)÷84%=8205.13(元);讲学应纳税额=8205.13×20%=1641.03(元)
9月合计纳税=800+1641.03=2441.03(元)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税额减征30%;
4.关于合作出书问题。
应该先分钱,后扣费用,再缴税。
【例题¡¤单选题】作家马某2010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
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出版再连载视为两次稿酬,
(3800-800)×20%×70%+450×10×(1-20%)×20%×70%=924(元)(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例】王某和赵某共同研制开发一项专利,经申请于2月取得专利权,同年11月将专利权使用权转让,共同取得专利权使用费收入12万元,王某分得8万元,赵某分得4万元,计算王某、赵某各自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80 000元×(1-20%)×20% =12 800元
赵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0元×(1-20%)×20 =6400元
(七)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王某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09年度的利润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10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00÷10×3×1×20%×50%=300(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
4.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
重点掌握内容: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例题】某市丁某1~6月每月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
5000元(按市场价出租,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
计算丁某1~6月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答案』
(1)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3%×6 =900(元)
【提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征收。
(2)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900×7%=63(元)
(3)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900×3% =27(元)
(4)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4%×6=1200(元)
(5)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000-5000×3%×(1+7%+3%)-5000×4%〕×(1-20%)
×10%×6=2224.8(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刘某转让其拥有的一辆汽车,取得转让收入150 000元,按规定可以扣除购进价格和其他有关费用100 000元,卖出时交付手续费6 000元,计算其转让汽车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
财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150 000元-100 000元-6 000元=44 000元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44 000元×20%=8 800元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例】王某佳因购买体育彩票中奖20万元,其中8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某贫困
地区,计算其中奖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允许扣除公益性捐赠额=200 000元×30%=60 000元
•应纳税额=(200 000-60 000)元×20%=28 000元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计算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二)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计税问题
1.取得不含税工资收入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例】某塑料厂2011年3月支付给李某不含税工资薪金2795元,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负担,计算该塑料厂为李某负担多少税款?
2.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例题】张某为中国公民,在某单位任职,月工资超过费
用扣除标准,2011年1月取得2010年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
金收入22800元。
请计算单位为张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三)第十三个月工资的使用
(四)实物或消费券
(五)年终奖不算入¡°12万年收入¡±
(六)采掘业等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的计税问题
(七)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八)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1.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一方在支付工资、薪金时,
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中方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
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王某为以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假定2010年5
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王某的薪金为7200元,同月,王某还受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900元。
请问:该外商投资企业、派遣单位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王某实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
(1)外商投资企业应为王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7200-2000)×20%-375=665(元)
(2)派遣单位应为王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900×10%-25=165(元)(3)王某实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为:=(7200+1900-2000)
×20%-375=1045(元)
因此,在王某到某税务机关申报时(从两处以上取得收入
的,应自行报税),还应补缴215元(1045-665-165)
(九)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
(十)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十一)企业利用资金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2)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十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问题
【例题·计算题】某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9600元(平均每月5800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两项收入在A国缴
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15000元,并在B国缴纳
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1720元。
▪计算其抵免限额,及需要在我国补交的个税。
▪『答案』
1.A国所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应纳税额为:
(5800-4800)×10%(税率)-25(速算扣除数)=75(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75×12(月份数)=9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0%)×20%(税率)
=4800(元)
该纳税义务人从A国取得应税所得在A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抵免限额为5700元(900+4800)。
其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低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计500元(5700-5200)。
2.B国所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该纳税义务人从B国取得的稿酬收入应纳税额
=[15000×(1-20%)×20%(税率)]×(1-30%)=1680(元)
即其抵免限额为1680元。
该纳税义务人的稿酬所得在B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720元,超出抵免限额40元,不能在本年度扣减,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
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十三)关于承包、承租期不足一年如何计征税款的问题
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承包承租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份数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额-(2000元×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从7月份起承租一家针织厂,合同规定该年度定额上缴4万元。
当年承租经营利润为10万元,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7万元。
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元-40 000-27 000)-2000×6=21 000元
应纳税额=21 000元×20%-1250元=2 950元
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纳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2.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
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
(1)构成12万元的所得:11个税目
(2)不包含在12万元中的所得:①免税所得;②暂免征税所得;
③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如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
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各项所得的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三)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
(四)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
(五)自行申报的申报地点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有生产、经营所得(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无生产、经营所得的(5)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一)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范围
•除“个体工商户”税目之外的10个税目
(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
1.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
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2.扣缴义务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三)代扣代期限
•应当在次月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