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低俗化倾向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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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低俗化倾向及其治理-新闻学

电视节目低俗化倾向及其治理

张蕊

【摘要】近年来,随着电视市场化的深入,电视节目越来越趋向于娱乐化、低俗化;为了提高收视率,吸引观众眼球,各电视台通过各种手段吸引观众,在此过程中,电视节目的质量难以保证,逐渐呈现出快餐化特征,品位也逐渐降低。为了提高电视节目品位,加强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提高受众素养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电视节目低俗化治理

近百年来,人类传播技术有了前几个世纪从未有过的巨大进步。从个体传播来讲,相聚数千公里的个人可以实现几乎无障碍的同步通话;从大众传播技术来说更甚,当下真正可以做到足不出户,目观千里。然而,传播技术的高速进步,是否带来的都是进步与文明?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我们获取信息的量越来越大,方式越来越便利,我们却越来越容易被控制?

这个问题绝不是危言耸听。赫胥黎曾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图景:机械文明下的未来社会中,人的“人”性被机械剥夺殆尽,处于“幸福”状态的人们以几种种姓产生于工业化的育婴房,接受种种安于现状的教育,热爱机械化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娱乐化的生活方式占据了人类生活的每个角落,人们在毫无知识性的信息中娱乐至死。不可否认的是传播技术的进步对于社会整合、凝聚群体有着不可否认的作用,但这种凝聚并不一定都是正面的。“无论是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一旦他们处于暗示影响的状态之下,那么他们的思考功能就会彻底丧失。从一个念头进入大脑到付诸行动,这期间没有任何的时间间隙,几乎是立即就变成了行动。群体所采取的行动与其思维逻辑产生了直接性的对立。”①在现代传播

技术面前,人类看起来似乎是全知全能的,但又却是空前脆弱的。

电视传播技术的崛起,不仅对思想自由进行了蚕食与侵犯,也改变了我们日常的思考方式。逻辑与论辩显得不合时宜,情感的宣泄才是正确的表达:“电视之所以是电视,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能看,这就是为什么它的名字叫‘电视’的原因所在。人们看的以及想要看的是有动感的画面——成千上万的图片,稍纵即逝然而斑斓夺目。正是电视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要舍弃思想,来迎合人们对视觉快感的追求,来适应娱乐业的发展。”②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倾向,迫使我们放弃思考,追求视觉的刺激与享受。加拿大著名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认为,“电视是人的听觉与视觉的同时延伸。”③这一延伸带来的结果却是,我们的信息载体——大脑承受了比以前更大量的信息洪流,在短时间内无法理解的前提下,我们就会更加倾向于接受简明扼要的、具有感官刺激的内容。电视艺术逐渐“以直接诉诸于人的感官和感性经验为特点,注重感官享受、视听感官的刺激甚至震撼。”④我国的广播电视亦不能例外。“电视大众文化在物质话语僭越的当代中国社会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以大众文化的商业性稀释消解着高雅文化的艺术性,具体表现为那些具有大众文化倾向的电视文本以商业目的的直接功利性替代着高雅文化的无功利性;以程式化、复制化、平面化、无深度感对抗着高雅文化的个性、独创性、典型性;以情感策划的虚假性拆解着高雅文化的情感判断的真实性和深沉感;以享乐性、消遣性置换着高雅文化的启蒙性、先驱性。”⑤近年来,广电系统为净化荧屏,抵制低俗之风下了大力气。从某电视台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被叫停,《星气象》的消失,到广电总局一纸“限娱令”,足可见国家治理低俗化电视节目的决心。然而,低俗类节目却屡禁不止。

就笔者看来,低俗化的节目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情色内容,挖掘隐

私,挑战道德。这几个方面,无一不是满足了人类最根本的欲望诉求。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分为“本我、自我与超我”三个方面,其实“本我”包含要求得到眼前满足的一切本能的驱动力,它的指向是“快乐原则”。⑥由于电视信息量大,节奏快,观众会在观看电视节目时本能地追求感官刺激。在《娱乐至死》中,尼尔·波兹曼警告美国人可能会成为没有思想,只会接受娱乐的木偶,现在看来,这些警告同样适用于国人。国内的许多娱乐类节目,都致力于满足观众的“本我”本能,从而争夺收视率。

1、情色内容

从“黄孩子”的时代开始,这一手法就一直长盛不衰。台湾著名娱乐节目《康熙来了》主持人小S,多次在节目内性骚扰男嘉宾,提问出位,表演大胆,满足了受众猎奇心理,从而带来了高收视率,而高收视率又带来了高广告回报率,从而使得同类节目克隆迅速,传播广泛,带来一股低俗之风。这种风气传到大陆,就出现了诸如《星气象》这样的低俗情色节目,主持人在暧昧的灯光下,穿着暧昧的服饰进行天气预报。

2、挖掘隐私

挖掘明星隐私,极尽窥探之能事,让明星当场尴尬现形,是一些娱乐节目的拿手好戏。国内“娱乐立台”的某档卫视的王牌节目,常常就邀请各路明星参与现场节目制作,在现场对其进行调侃、互动或是恶搞,从而迎合观众趣味,满足观众探寻明星隐私的欲望。

3、挑战道德

这是国内大部分低俗类节目的常用手法。发掘所谓的“丑闻”、“丑态”,像“芙蓉姐姐”之流,其貌不扬却极其自恋,借助电视一跃成为“明星”,迅速

走红。同时,“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等也是这些电视节目的惯用伎俩,各式各样的选秀类节目层出不穷,向底层民众兜售着“一步登天”的浮躁思想。更有的节目,堂而皇之地宣扬拜金主义,金钱至上。这类节目,往往本着猎奇心理,突破道德底线,宣扬低俗道德追求,严重抵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低俗化节目出现,需要推行怎么样的治理措施?笔者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电视台,受众与政府。从电视台角度来说,中国电视的娱乐、低俗化与世界电视泛娱乐化、新型消费主义的盛行是分不开的。在新型的消费主义面前,电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抓住受众的眼球,在节目越来越同质化的今天,面对相对固化、还未形成成熟细分市场的受众,没有收视率就意味着没有广告,而没有广告就宣告节目或是频道的死亡。在现实利益驱动下,电视台为了追求收视率用尽手段,什么节目能够吸引最广大的观众就推出什么节目,行业自律被束之高阁。在对大众的盲目迎合之中,电视台迷失了自我。

在这种情况下,受众对娱乐化的追求继续为电视的堕落推波助澜。弗洛伊德认为,人所有本能的目标都是降低自身的紧张感,“享受与放松”是人类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有需求才有市场,正是由于观众对娱乐化节目的无节制追求,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电视台泛娱乐化的进程。

在电视台与受众共同进行着这场媒介盛宴的同时,政府却没能及时采取措施。监管部门面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着重采取的是方针政策和相关行政手段,人治痕迹明显。由于相关新闻管制法律的缺失,当问题出现时,有关部门无法可依,只能临时“一刀切”,按下葫芦浮起了瓢,各电视台依旧钻空子、打擦边球,更有甚者,由于行政命令时效性、稳定性的缺失,往往会出现朝令夕改、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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