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通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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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建设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运销处业务工作中心,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管理制度好、作风建设好、工作业绩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党支部设置
党支部设置的原则: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坚持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原则。
(一)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科室、站台,都要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或没有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可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科室、站台共同组建;党员人数多、
工作量大的支部可分设为若干党小组,便于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党员多于7人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通过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每届任期2--3年。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党支部任届期间指派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三、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学习掌握现
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提高综合素质。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党性修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应按程序决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程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一般需经1年以上的考察,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列入发展对象后,必须经过公司党委短期集中培训才能吸收入党。
(六)配合做好各项行政业务工作,要紧紧围绕行政业务工作中心,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七)积极争取行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努力搞好党支部建设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好党支部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的关系,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党支部的工作。党支部要积极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保证行政任务的完成。行政领导要关心支持党支部的工作,为党支部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党支部班子建设
(一)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至五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改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委员会出现空额时应及时补选,以保证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健全。
(二)党支部委员会应由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强、热心党的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组织领导能力群众威信高的正式党员组成。
(三)为便于工作,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科室、站台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要拿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党支部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做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有计划对党务干部进行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短期集中培训,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需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未设支委会、未划分党小组的,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每年上一次党课。
(三)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应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党内民主渠道,鼓励党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精神、工作责任心,敢于和善于找出问题、批评缺点、发挥监督作用。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中央“两年进行一次党员评议活动”的要求,党支部要根据公司党委部署和运销处党总支的安排,严格程序、认真评议、确保质量和效果。
(五)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本处室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对群众意见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对上级党组织查处的违法违纪的通报、案例,要及时组织党员讨论、分析,并提出防范要求,促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六)廉政责任制度。按照公司纪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职责,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机关纪检组开展效能监察,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有关廉政规定,教育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廉政纪律,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
(七)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八)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规定,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因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按季度交纳一次,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