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前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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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任可显2011101205
中国政治学前沿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XX政治问题研究报告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发展中引人注目的成就之一就是农村基层XX政治的发展。然而,在肯定积极进展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蕴藏的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正是这些矛盾和问题关乎着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因此,应积极探讨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问题所在
(一)基层干部选任存在较大难度。
一是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使他们在思维理念、治理方式、工作能力上受到极大限制。
二是村干部年龄普遍偏大。这些不足往往使村干部在领导基层XX建设的过程中遇到各种麻烦。但另一方面,基层后备干部资源却存在不足。后备干部中多为年轻人,资历太浅,威信不高,还不够当选资格。这直接导致基层村干部选任存在难题。
(二)选举过程中的XX违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一是候选人私下向村民送钱送物进行拉票活动,实施贿选。这些不正当手段妨害了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了基层XX选举。
二是个别权欲熏心、品行不端的人采用胡乱许愿、欺诈,甚至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活动。有村民反映:在选举活动中,有人指使帮派威逼选民,跟踪选民,公开胁迫选民为自己写票;有的殴打致伤与其意见不一致的选民;而一些乡镇干部在组织选举过程中见候选人是“村霸歹徒”便不敢得罪,放任其胡作非为。另外,一些地方不按法定程序和方法进行选举活动,引起当地村民群众的不满。(三)各地经常出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纠纷
一些村民群众因户口问题,被排除在当地选民X围之外。由此,许多当事者不服,甚至上访、闹事。如XX市晋安区鼓山镇远西村、茶会村分别居住着百多名和几十名的下岗职工,其户口和有些人的党组织关系均在村里,他们认为他们是村民,有选举权;可村选委会认为他们不属于农业户籍的,非村民,无选举权。类似的情况在全省各地的“城中村”、“城边村”中还不少。
(四)基层组织实际职能尚未根本转变。
我国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对村级组织职能定位指引了前进方向,强调了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但是,目前许多村级组织更多的是执行乡党委的指示,不是更好地为民办事、为民服务。
(五)村务公开仍然不到位
许多地方村务公开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没有彻底到位:一是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一年到头就公开一次或二次;二是只公开财务收支
总账目,不公开明细账;三是只公开小的,不公开大的,对群众关注的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宅基地分配、村提留的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及开支等,不作详细的公开。村务公开不到位,村务运作不透明,势必影响对村委会工作的有效监督。
(六)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不畅通。村民代表会议在许多地方仍然没有制度化,村民群众参与村务决策的应有作用在许多地方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个别地方的村民代表会议有名无实,一年到头开不了一两次会,甚至都没开过会,村里的事务始终是几个干部说了算,村里上下情况不通,干群之间难以有效接触和交流,群众难以向村委会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七)基层组织缺乏公信力。农村基层政权在财政短缺与职能转型的双重压力下,自身的公信力和政治权威面临不断流失的严峻挑战。一些村委会的干部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不为农民办实事,不去帮助村民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天天只顾着到乡里吃喝,讨好乡镇干部,大多数农民将中央政府看作是仁慈的化身,而基层政权多被表述成掠夺者的形象。
●原因分析
一、村干部和村民的XX法制意识和自治能力有待增强
一些地区由于考核机制不完善而使得少数素质低的人员混入党内,造成了党在基层地区形象的打击。而村委会中更是鱼龙混杂,某些历史
有疑问的人员进入领导班子,对农村基层XX政治建设造成了巨大损害。有的干部认为村民群众不懂决策和管理,阻拦群众参与对村务的XX决策和XX管理。
一些地方的村民群众不能正确行使XX权利。他们中有的以封建宗派意识对待XX选举工作,在选举过程中不是出于公心,而是按房派、宗族来确定投票对象,分大姓小姓,投“宗族票”,使选举工作渗透着很强的宗派色彩;有的村民按个人恩怨好恶来挑选村干部,投“感情票”;有的受利益驱动,谁给好处就投谁的票,影响了村委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另外,一些村民群众只管自身的事务,不关心集体利益,不过问村里公共事务,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监督村里的选举、议事、管理等事项。
二、乡镇干部法治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许多农村基层干部并不熟悉村民自治的法律知识,不懂如何依法指导、帮助村民开展自治工作。如有的乡镇干部仍以传统的思维模式,动用简单的行政命令干预村委会工作。一些地方变相的指选、派选、撤换的现象依然存在。也有的乡镇干部片面地认为,农村实行自治,村民怎么干是他们自己的事,于是就不积极主动去关注、引导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在这些干部眼皮底下,村民不按照法律程序开展选举,他们既不引导也不管;村里出现控选、贿选甚至胁选,他们仍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影响了村民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宣传不到位
由于各级政权组织对《组织法》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其认识很肤浅,
参政素质不高。绝大多数农民只知道选举时自己可以投一票,至于召开村民大会,监督村委会等事项,大多闻所未。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某些侯选人本身也不懂法,他们的政治权利从根本上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要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和基层XX,不光是出台几部法律就能解决的,更重要的是普法、启民智,从思想层面上培育法律意识,使村民自觉认识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和捍卫自身XX权利的紧迫性。四、农村积淀的历史封建思想根源深厚。
农民中有一种实用主义思想和潜在的男尊女卑、辈分排名的旧秩序。在对日常事物的处理中,也往往不分建议的好坏,而只是按照年龄、辈分排列来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主导权。
五、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村委会服务群众的动力不大。
“村财乡管”和“乡财县管”的推行使得基层政权组织在经济上高度依赖于上级政府,甚至连村级组织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也需要通过上级转移支付来保障。这一方面导致基层政权组织与农民之间丧失了税改前因税费征缴而存在的利益相关性和依赖性,同时也改变了基层政权组织的责任意识和行动逻辑,只关注搞好同上级政府关系而不是服务于基层公众。
●对策思考
(一)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和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尤其的重要。在建设农村基层XX政治时期,在发挥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