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002-2018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3-18修订 2018-3-19实施

*******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生产厂区特殊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其他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版)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危险化学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字【2015】79号

《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字【2015】79号

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特殊作业

本公司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4.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作业。

4.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4.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高1.2米以上垂直围堰且存在有毒有害或窒息性气体的场所。

4.5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身体任意部位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6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4.7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8 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4.9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4.10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 ℃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

4.11 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4.12 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13 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4.14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15 断路作业

在公司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5、职责

5.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负责。

5.2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和本人的作业能力、作业资质负责。

5.3作业地点所在车间部门对作业安全负监督责任。

5.4作业单位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5.5各级作业审核人对作业安全负主要责任。

5.6作业监护人监督执行作业票的各项规定,有阻止或隔级上报违章作业的责任。

6、工作要求

6.1作业许可管理

6.1.1公司厂区内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1.2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

6.1.3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的作业行为。

6.1.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区域内人员的行为和设施安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域与生产装置区域交叉时,作业区域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6.1.5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牌所表示的意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6.1.6安全部、企管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并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6.2作业人员管理

6.2.1车间、部门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直接管理责任,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组织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本人或指定专人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

6.2.2作业人

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进行危险性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持经过审批许可的相应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