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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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篇一:案例-物体打击事故

案例

“11.11”物体打击事故

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经过:

1998年11月11日,在某单位承建施工的成都市树德巷楼房施工中,因使用扒杆起吊的砖斗车与四楼缷货平台碰撞造成运砖斗车倾翻,砖从斗车落下,砸伤正从扒杆下行走未戴安全帽的1名工人,造成当场死亡。直接原因:

1、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规则,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的规定。

2、违反卷扬机、吊笼下方作业过程中不得有人操作和通过的规定。间接原因:

使用扒杆作业,没派专人指挥,拉缆绳的人员在所吊重物没到位时,又擅自松绳,系违章作业。

因此,这是一起因个人违章作业和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完善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

1、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规则,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要求戴好安全帽,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应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未按要求报监,应对此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篇二: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

物体打击事故案例(二)

一、事故概况:

2002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总包、某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的某高层工地,分包单位外墙粉刷班为图操作方便,经班长同意后,拆除机房东侧外脚手架顶排朝下第四步围档密目网,搭设了操作小平台。在10时50分左右,粉刷工张某在取用粉刷材料时,觉得小平台上料口空档过大,就拿来了一块180×20×5公分的木板,准备放置在小平台空档上。在放置时,因木板后段绑着一根20#铁丝钩住了脚手架密目网,张某想用力甩掉铁丝的钩扎,不料用力太大而失手,木板从100米高度坠落,正好击中运送建筑垃圾至工地东北角建筑垃圾堆场途中的普工杨某脑部。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即将杨某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杨某伤势过重,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于8月29日7时30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粉刷工在小平台上放置180×20×5公分木板时,因用力过大失手,导致木板从100米高度坠落,击中底层推车的清扫普工杨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按施工实际情况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作业班组擅自搭设不符规范的操作平台。

(2)缺乏对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力。

(3)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严,对现场的动态管理检查不力。

3、事故主要原因

外墙粉刷班长为图操作方便,擅自同意作业人员拆除脚手架密目网,违章在脚手架外侧搭设操作小平台。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1、分包单位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并进行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教育,重申有关规章制度,加强

内部管理和建立相互监督检查制度,牢记血的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分包单位决定清退肇事班组,其所在分队列为今年下半年C档队伍,半年内停止参加公司内部任务招投标。

3、总包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并重申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条线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

4、总包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项目部要结合装饰装潢施工特点,安全员要组织好专(兼)职安全监控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和执法力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四、事故处理结果:

1、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7.8万元。

2、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总、分包单位发文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分包单位粉刷工张某,不慎将木板坠落,造成事故,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公告除名,并处以罚款。

(2)分包单位粉刷班长丁某,违章操作,事发后又安排作业人员擅自拆除操作小平台,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决定给予公告除名,并处以罚款。

(3)分包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高某,默认施工班组违章搭设操作小平台,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

(4)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高某,平时缺乏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5)分包单位公司副经理金某,对项目管理缺乏安全生产的考核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6)总包单位项目部关砌卫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7)总包单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张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其作出公开检查,并处以罚款。

(8)总包单位项目部副经理孙某,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其作出公开检查,并处以罚款。

篇三: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俄罗斯项目“10.3”物体打击事故

一、事故单位简介

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原油管道工程从西伯利亚东部

的泰舍特通往太平洋港口纳霍德卡,全长4000公里,管径为1220毫米。管道三公司承担2396-2443段47km的管线施工任务,其中管穿越公路1处,长度24米;穿越大型河流(英格拉河)1处,长度470米;阴保站3座;岸边阀室2座;线路截断阀室3座;清管站1座。

管道三公司第四工程处承担了该项目施工任务。该工程处现有员工78人,其中71人参与俄罗斯远东—太平洋管道的施工建设。

二、事故经过

10月3日上午9点05分(北京时间),三公司挖掘机手王

震在清理作业带时,用斗铲钩住中一棵砍伐后的树木根部,从坡下钩到坡上(该树长8.7米,树根的直径为270mm,树梢直径为120mm)。这时,树梢突然弹出,刚好击中赶到现场来通知他转场的朱XX面部,后送涅留恩格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挖掘机操作手正专注作业,没有看到来通知他的朱XX。

2、伐倒树木的树杈插入泥土和灌木中,因受外力,突然弹出伤人。

(二)间接原因

朱XX往从坡底往坡上走,看不到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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