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
最近几天,由于《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继出台,有当事人问我,你们律师收费标准和法院收费标准相比,为什么贵得多。针对当事人的疑问,我给他做了口头解释,但总觉意犹未尽,于是把原因作了如下总结。
首先,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法官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因此,律师收费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的调节,而法院的收费则只能由国家统一规定,不能受市场调节。
其次,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代表的是私权利,法院代表的是公权利。私权利的维护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而公权利却不能由市场来交易。
再次,律师要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律师的办公费、交通费、生活费、交际费等等费用都要靠自己挣钱支付。而法官则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享受着由财政保障的福利。办公条件由国家提供,差旅费用由财政负担。如果律师像法院一样收费,则乞丐一样的生活(不是指靠乞讨敛财的假乞丐)都难以维持。
第四,当事人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可以选择律师,但不能选择法院,也不能选择法官。在一国的境内,律师的执业没有地域限制。
小地方的人可以请北京上海的律师,北京上海的人也可以请小地方的律师。对律师的不同选择,也决定了请律师的价格存在差异,而且这种差异还可能非常大。甚至没钱的人,可以选择法律援助或不请律师的方式。
而法院的管辖权却是法律硬性规定的,当事人不能天南海北地随意选择法院。经济发达地方的人可能到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打官司,经济不发达地方的人也可能到经济发达的地方打官司。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让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法院的收费必须统一,且只能是象征性的。
第五、法院的诉讼业务是有保障的,而律师的业务来源却不固定。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成为很多社会矛盾不得不选取的一种解决方式。因此,法院的案件不是太少,而是太多。目前在经济发达地区,甚至出现了一个法官一年要审理三四百件案件的情况。目前,不少法院的法官严重不足。
当然,的确也存在边远地区法院案源偏少的情况。即便如此,由于基本收入来源于财政,因此法官维持生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律师的业务却要靠自己开拓,对于从业时间长律师,案件的来源当然不存在问题。但对于刚从业不久的律师来说,案源是没有保障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因此,在个案的收费上比法院偏高是完全应当的。
第六、就个案而言,律师和法官工作量的差异是很大的。目前的民事案件,都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就是基本的证据都需要当事人提
供,诉讼请求由当事人提出,法官只是起一个居中裁判的作用。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的缺乏,这些繁琐的工作只能求助于律师,法官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就限于开庭和制作裁判文书。
就拿执行来说,目前的法院也很少主动调查执行线索,一般都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采取执行措施。而对方执行能力的调查,当事人也只能求助律师。
就个案而言,律师的工作量应在法官工作量的五倍以上。
正因为上述原因,因此,律师的收费应该比法院的收费高,而且这个差距还应该很大。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却存在法院收费偏高的不正常现象。在前几年,法院在国家正常的标准之外,还收取高额的其他诉讼费,就有争议标的的案件而言,有的案件收费比例甚至达到8%以上。
目前,为规范律师收费和法院收费,国家相继出台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分别规范律师的收费和法院的收费。前者于去年12月 1日实施,后者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以改变目前律师收费和法院收费中的不正常现象。当然,由于律师收费在很大程度上由市场调节,因此全国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具体的标准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而法院的收费标准则全国统一。就律师收费而言,各省制定标准的时候都充分考虑了律师行业的特点,每一种标准都规定了很大的上下浮动幅度。与以前相比,律师的收费更加规范,法院的收费在以前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更加公
平合理。
作为在不同角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律师和法官,虽然从事着不同的职业,但其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新的收费标准的出台,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能充分地保证穷人也能打得起官司,让司法这道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作用。
来源:(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
版)/ss/486392.html)
诉讼知识.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上诉书范文都有哪些内容
/ss/662490.html
∙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ss/662489.html
∙撞死人保释需要多少钱
/ss/662488.html
∙解除监视居住就是撤案了吗
/ss/662487.html
∙二审不服还能上诉吗 /ss/662486.html
∙审查起诉阶段程序 /ss/662485.html ∙人民法院怎样决定逮捕
/ss/662484.html
∙刑事案件再审程序规定(2018)
/ss/662483.html
∙职务侵占很难立案吗 /ss/662482.html ∙哪些情况下被刑拘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ss/662481.html
∙2018年如何办理2018取保候审
/ss/662480.html
∙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
/ss/662479.html
∙公诉案件不起诉的种类
/ss/662478.html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ss/662477.html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经过什么程序2018最新/ss/662476.html
∙坐牢花钱能保释吗 /ss/662475.html ∙案子到检察院能取保吗
/ss/662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