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干部犯罪预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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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干部犯罪预防的建议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农村小城镇改造,特别是村集体的拆迁,近几年我区村干部犯罪率有上升之势,赤土山拆迁引发集体访,从而引发村书记、主任、会计窝案,所有这些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下面就近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如何加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

作如下探析:
一、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基层组织是我们党的细胞。

如果细胞都发生了病变,党的整个肌体就不可能健康,最后甚至可能垮掉,解决这一问题,仅仅靠惩治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目前为什么一些村干部干部还敢以身试法,甚至不惜生命去触法律的“高压线”呢?村干部职务犯罪又有哪些特点呢?
(一)经济犯罪为主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村集体财产越来越多地来源于征地补偿款及其孳息和投资收益。

村财政的“腰包”越来越鼓,相应的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就越来越大,“村官”犯罪率就显现出来。

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勾结国家工作人员采取虚增土地、隐瞒收入不入帐的手段,骗取公款。

还有小产权房建设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二)犯罪手段简单直接
“村官”职务犯罪。

主要表现为四种:一是集体私分,以发误
工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分发;二是直接侵吞,将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扶贫、救济、移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款物,直接落入个人腰包;三是虚报冒领,借加大费用,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归己;在协助政府工作中,利用职务上之便,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

四是挪用公款,对有关单位支付给本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大笔资金,或借给他人获取高额利息及其他非法利益,或挪归本人、亲友使用。

(三)作案手段相似
“村官”经济犯罪中,贪污、挪用资金现象相当突出,犯罪手段简单。

一是从土地征用补偿费里“淘”。

在协助政府征用在土地过程中,利用其参与丈量土地、青苗及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便利条件,虚征、重征土地和用覆盖集体一栏的手段复印补偿名册的方法贪污移民补偿款。

二是从集体土地征用款与承包款中“挪”。

在村集体资金中,个别村干部未将集体款项交财务入帐,进行经营活动。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

基层村干部皆来自于农村,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自身素质较差,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

加之不懂法,不依法办事,思想观念一旦发生变化,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难免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

(二)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还不十分健全,财会人员不专业。

近年来,一些农村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无帐、片帐、现象虽然已逐步消灭,包帐、白条入帐等在村级财务帐目中相当严重。

一是村干部利用白条自批自支的现象存在;二是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够,收支缺乏透明度,理财小组把关不严格;三是财会人员不专业,缺乏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原则性,对村干部言听计从,成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帮手,有的与村干部共同作案。

(三)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

一是农村基层管理和监督职能组织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无力。

如白条入帐现象在村组帐目中依然存在,审查人员对此无可奈何。

二是纵向监督软弱。

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和分析没有进行严格审批。

三是横向监督虚化。

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的支配由村里书记、主任少数人说了算,其他人员不敢提意见,也不敢反映,起不到应有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

四是对村干部的贪污、挪用等问题,一些知情群众慑于这些人的权势,敢怒不敢言,害怕招来报复。

三、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律意识教育。

村民在选举村干部时,一定要认真用好自己的选举权。

一是选用政治立场坚定,品质作风优良,工作创新、求真、务实,德才兼备的人;二是选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彻底摒弃当官“捞钱”的村干部。

形成正气压倒邪气的良好氛围,把那些为官清廉,开拓进取,百姓信赖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

三是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党政理论及法制理论及早对村级干部进行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腐线。

(二)加强农村资金管理,堵塞漏洞。

制约和监督农村干部权力行使的关键:一是发挥“村帐乡管”制度的作用,各村定期上报财务凭证,由镇专门机构审核,制止“白条”、“包帐”等违反财经纪律费用的支出。

二是改变村领导与财务人员的隶属关系,会计由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报酬分配由镇政府统一支配,与村没有隶属关系。

这样可以让会计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也使村干部在财经上没有歪脑筋可动。

三是在农村基层广泛推行民主理财制度,杜绝公款随意开支等现象存在。

(三)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

要施行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相结合。

一是必须增强基层单位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发言权,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特别是在土地转让、出租、承包、工程发包等问题上,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乡镇经管、审计等部门经常下村检查,做到有案抓查处,无案抓预防,把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改善“村官”待遇,以有效防止发生违法经济犯罪问题。

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都要通过“村官”才能最终落实到基层。

改善“村官”待遇不能忽视。

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拖欠“村官”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及生活,同时也是其违法经济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五)加大打击预防力度,确保经济发展。

针对农村干部犯罪较为突出的现状,在加大查办村级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作用,重视农民的举报和上访内容。

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特别对群众意见大,多次上访影响稳定的大案要案坚决从快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既要将查办结果向群众说明情况,同时也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民心、增加农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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