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语文新课标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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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培训讲义:
试谈语文新课标的新理念
主讲:陈佳佳
自从上一世纪初语文学科以国文名义独立设科以来,我国专门的“语文”教育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的路程。自从新中国成立时“语文”正式定名以来,语文教学也已经积累了半个世纪的宝贵经验。期间经历了许多曲折,也经历了多次语文教育大讨论,尤其是上一世纪末开展的大讨论更为持久和深入。可以说,新颁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课程标准》(以下合称“新课标”)既是新时期语文教育大讨论的结晶,更是献给语文独立设科百周年的一份厚礼,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可能成为新世纪语文教育继往开来的一个里程碑。
语文课程标准具有法定的性质,它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语文课程的基础,是语文教材编写、语文教学、语文教学评估与考试命题的依据。与百年来所有的语文课程标准和语文教学大纲相比较,与现实的语文课程和教学相对照,新课标虽然不尽完善,但无论从宗旨、目标、内容、要求、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上,还是从结构、体例上,都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气息,在教育教学观念上有许多创新与突破,蕴含着现代教育,尤其是素质教育的新理念。这种新理念,主要体现在它的整合性、统一说、素养论、实践观、对话式、多元化和资源意识等方面。
首先,新课标较好地体现了“整合性”。此前的大纲侧重于“小教学”,新课标则建立了“大课程”,它既是课程与教学的整合,又是理念与操作的整合。此前的大纲侧重于传统与本土,新课标则既是历史经验与现实基础的整合,又是国际视野与本土背景的整合。
语文新课标从1999年初开始研制,几年来历经六七十稿。它整合了课程论学者、教学论专家等各方面人士的意见,以大课程观高屋建瓴,以课程与教学的结合催生新的理念,提出了语文课程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操作方案。尽管从名称上看,“课程”标准取代了“教学”大纲,但“课程”理念最终都落实到“教学”的操作上。因此,它实际上就是“课程”的“教学”依据,是“课程”与“教学”的有机整合体。
新课标旨在“总结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建设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文课程”,因此,它不但从观念上与国际主流的课程观保持同步,体现了全球化潮流中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时空观,反映了国际教育改革的大趋势,吸收了世界课程改革的新成果;而且关注课程改革的本土背景,将语文课程改革放到社会变革、经济发展、民族振兴的大背景中加以考虑,融入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语文教育改革的优秀成果;与此同时,它还在国际视野和本土背景中保持一定的均衡。应当说,全球化、后现代状况和知识经济等对任何国家的课程改革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它改变着我们关于课程改革的思维习惯和运作方式,但任何国家的课程改革又必定具有本土的特征。不言而喻,中国的母语教育课程,必然具有中国的特色。民族的,国家的,甚至地区的综合背景,为我国的语文课程敷定了改革的基本色彩。新课标所体现的国际视野与本土背景两个维度的结合,必将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一代新人
发挥重要作用。
新课标的新理念更体现为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说”。新课标在原来大纲强调“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应当说是语文教育大讨论中所形成的重要共识之一。
语文,是交际工具,负载文化而又自身是文化。语文学科,是一门人文学科,但它又与一般人文学科不同,是一门带有工具性质的基础人文学科。因此,我不赞成偏执一端的“工具论”或“人文论”,不赞成绝对化,不赞成一说工具就认为是否定人文,一说人文就认为是否定工具。我主张从语文课程的本意出发,还其本来面目,实现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统一。说到底,所谓“工具”,众所周知无非是一种比喻,其实它本身也是“人文”,只不过它属于广义的人文。所谓人文,广义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与自然相对;狭义的人文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它与科技相对。就广义的人文言,原始社会,制造工具就是人化和文化也即人文的开始,工具本身就是人文的标志。为什么说到人文就不能提工具,说到工具就不能提人文?工具性与人文性并非截然对峙、势不两立。平心而论,它们都是人的素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互相兼容,互相弥补。这不是折中主义,而是辩证统一、实事求是。(参见王松泉《语文课程革新的前提——树立正确的语文教育观》,《当代教育》2002年第6期)
新课标的新理念还在于它第一次以法定的形式强调了“素养论”。新课标提出的“语文素养”是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和展开的,这种“三位一体”的课程功能,既体现了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思想,又包含了扎实的基本功培养和潜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开发。它注重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反对片面强调突出其中某个方面,这是语文教育观念的一大进步。
语文学科是一门专门培养语文素质的基础人文学科,而“培养语文素质”或者说“语文素质的养成”,正是语文素养过程。所以,语文课程的教学就应当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语文素养过程。为此,进行语文课程教学,必须以“语文素养”为核心。这种“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的个性化的过程和目标,它与其他课程的共性化过程和目标“人文素养”相区别。是的,语文课程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这跟其他课程是一致的。但作为语文课程的个性,它必须以“语文素养”为核心,这样,我们就不会将语文课程教学的过程和目标无限扩展为涵盖灏渺的“人文素养”,将许多其他课程的教育教学任务硬拉到自己身上。所幸的是,现在口头上公开主张将语文课上成单纯的语言知识课或言语技能课的人已经不多,但主张将语文课上成“大人文课”的却不在少数。所谓“大人文课”,就是一味强调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共性,忽视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相区别的个性。近些年,不少文章竭力主张将语文课上成人文课,这从纠偏意义上说无可厚非,何况语文课程的确首先是一门人文学科的课程。但是,当你将这些文章中所有的“语文”二字改成“政治”、“思想品德”、“历史”乃至“哲学”时,你就会惊奇地发现,这些文章不但仍能成立,而且同样不失为一篇好文章!这就说明,这些文章说的虽是语文课程,但适用于所有的人文学科的课程;它所主张的语文课,与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哲学课毫无二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课呢?无形之中,他们希望语文老师们把语文课上成与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哲学相似的课。原来,这些文章都只论及语文课程的“属概念”,而全然忽视了它的“种差”。它的属概念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