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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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

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

各委属(代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委属单位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发展党员

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委属单位2017年发展党员计划数》(附件)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数量控制在年度发展计划以内。

二、优化发展党员队伍结构

各单位新发展党员,要求35岁以下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80%,高中以上文化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90%,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20%,学生党员不超过发展党员总数的50%。

三、提高发展党员总体质量

各单位党组织既要通过严把入口、控制总量来提高质量,又要通过好中选优、提高质量来调控总量,实现质量与数量的有机统一。

在发展程序上,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公示、政审、票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发展“关系户”、突击发展等违规现象,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做好发展党员档案基础工作

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档案整理汇总工作。今后,凡预备期满转正的党员,都要把“三张党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薄》《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等材料作为党员个人档案的必备要件,并作为委属单位党建工作交叉检查的重要内容。

中共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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