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读经、在家上学 这都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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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读经、在家上学这都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义务教育就等于应试教育,它因种种弊端而被舆论批评。所以不少家长绕过正规学校的义务教育,将孩子送进私塾、学堂或接回家中自己教育,并认为这才是因材施教。但是,对孩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是不是完全由家长说了算呢?法律告诉我们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如果不送怎么办?
案例
送孩子进私学被诉
父亲将儿送回学校
今年5月,家住石景山的刘先生将前妻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小宇(化名)的抚养权,原因是王女士令正该读小学二年级的儿子辍学,送到没有任何资质的私学学习。
主审案件的少年庭负责人杨洁法官前往小宇所在的某公学进行调查、走访。这所位于昌平区北七家一农场别墅内的“公学”外围无任何学校标识,由家长自发筹集资金成立筹委会对学校的资金及流向进行管理。进入别墅后,杨洁法官发现这里大概有四五十名学生,班级涵盖幼儿园到小学四年级。学校除外聘一些老师来教授语、数、英课程,还安排有唱诗、读经课程。
这所“公学”负责人向法官承认,“公学”在北京市未进行注册,国内不承认其办学资格。
“母亲为小宇选择不受我国教育法所保护的私学进行学习,这影响到小宇健康成长。”杨洁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小宇母亲的做法明显违法。最终,法院将小宇判由父亲抚养。目前,小宇已离开这所“公学”,进入公立学校学习。
父母一方因剥夺孩子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被剥夺抚养权的案例并不少见。几年前,离异父亲陈某将读小学的儿子接回家中自行教育,被孩子的母亲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父亲将儿子送回了学校。
现象
不送孩子在校学习引发争议
不同于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小宇所上的“公学”实际上是私学的一种。
根据媒体不完全统计,目前分布在各地学堂、私塾、书院超过3000家。2013年8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中国大陆约有1.8万学生不在学校上学,选择“在家上学”。
2005年,泸州市的李铁军将女儿李婧磁带回家自己教。女儿的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李铁军违反义务教育法,请求让女儿重返校园。面对法院的判决,李铁军表示“宁肯坐牢也不送女儿到学校念书”,女儿自此再未踏入过学校一步。11年过去了,媒体再访李铁军父女,发现21岁的李婧磁做不完初中试卷。
另一位践行“在家上学”的父亲是郑渊洁。儿子郑亚旗小学毕业后,就由他在家教育。作为童话大王,郑渊洁亲自编撰了10套教材,由自己的童话主人公串场。除此之外,他还请来退休教师给儿子教语数外物化生。18岁时郑亚旗离家自立,如今公司年入1.5亿元。
郑渊洁教子成功令很多父母羡慕,这个案例是目前中国仅有的孤本,难以复制。“在家上学对父母的学识能力、眼界格局和时间精力都提出很高的要求。”西城区一位初中老师告诉记者:“毕竟只有一个郑渊洁,不建议家长去模仿尝试。”
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离校是违法行为
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是国家、社会及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可以说在这9年内让孩子离开学校,在私学机构或家中接受全日制教育,都是违法行为。
此外,《义务教育法》第14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在深圳梧桐山麓的梧桐村,各类私塾自2004年起在这里聚集,因教学内容主要为诵读四书五经,故名“读经村”。私塾规模目前达到近30家,其中大部分没有办学资质。
“如今一些父母想借用外来教学理念来弥补应试教育的弊端,却脱离社会实
际和孩子自身发展的需要。”杨洁法官认为:“读经本身不坏,但不能让孩子脱离义务教育,那只会害了孩子。”
真爱梦想是一家致力推动中小学素养教育水平的公益基金会,该基金会北区负责人齐鹏举认为,无论是家长、学校、私塾都应该尊重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齐鹏举称:“为孩子选择什么样的学校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建议父母慎重考虑”
探讨
家长不送娃上学
谁来起诉
全国到底有多少父母因为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而被诉?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此类判决书不能上网,所以无法查询。
“现实中往往是离婚一方以另一方剥夺孩子受教育权为理由要求变更抚养权,问题才暴露出来。”杨洁法官说:“如果说父母没有离婚,都愿意把孩子送到私塾,那这种侵权行为很难被发现。”这反映出保障孩子受教育权面临的一个尴尬:公权力、司法力量和社会力量难以介入。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应当承担的民事及刑事责任,但未明确赋予特定机构具有专职的监护监督职责。
杨洁法官解释,这里面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孩子年龄小,没有提起诉讼的能力;二是在我国多以身份、血缘关系为基础确立的家庭监护关系中,作为第三方的个人或单位很难介入;三是当今社会人口流动量大,对于人户分离未成年人监管、保护存在盲区。
“法律只是告诉我们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如果不送怎么办呢?也没有处罚措施,同时法律没有赋予一些社会力量以权力,所以它们也成为不了诉讼主体。”杨洁法官认为,如何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可以借鉴今年3月份施行的《反家暴法》,“明确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等各方职责,形成一种干预制度,集全社会力量来保障孩子受到义务教育。”
吴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