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运维承包技术协议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站生产运行设备维护

技术协议

余热发电项目

项目经理

二0一四一月五日

电站运维承包技术协议

---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对电站的运营进行总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运营管理设备的分工

二、工作内容

1 运行工作:

1.1 按规定负责承包范围以内设备启、停操作,运行中的维护、巡视、检查、操作,保证运

行参数在合格范围以内,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安全运行。

1.2 负责承包范围以内设备异常、事故处理。

1.3 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办理工作票的接、开、收工手续,包括停、送电,安全措施布置等。

1.4 负责承包范围以内设备的安全、文明生产。

1.5 按生产管理规定填写各种运行记录、报表、台帐(按业主的要求的格式)。

1.6 按生产管理规定进行缺陷登记、并进行处理。

2 检修工作:

设备检修维护是指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监视、维修和养护,通过日常的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持设备及场所的清洁、定期养(维)护设备、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小修、治理设备“七漏”等除机组A、B修以外的所有检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1 承包范围内设备、系统的机务巡视、维护、保养工作,承担设备和系统的人工、常规

机械清垢及化学、特种机械清垢的配合工作,承担设备和系统的抢修、缺陷消除、更换设备、更换管道、阀门、更换备品、配件及治理“七漏”工作。

2.2 承包范围内设备、系统及承包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卫生保洁工作。

2.3 承包范围内设备、系统钢支架、钢桁架、支吊架、梯子、平台、基础、扶手、各种标识

标牌以及油漆保温的维护修复工作。

2.4 车间门、窗、锁的保洁工作。

2.5 检修专用工具、器具的检修维护及定检配合工作。

2.6 承包范围内备品配件、装置性材料计划编制,大(小)修项目计划编制、大(小)修备

品配件计划编制,技改项目计划编制,大、中修质量监督。

2.7 承包范围内转机设备的动平衡试验工作。

2.8 按业主规定清理拆卸废料,检修用工器具根据规定进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堆放。

2.9 根据技术监督规定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10 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各种标志、标牌、设备铭牌的维修保养工作。损坏和遗失的标牌负责配齐。

2.11 检修规程的修编工作,供业主审核。

2.12 按业主要求编制设备检修工艺卡。

2.13 配合业主进行发电设备评级工作。

2.14填写相关设备检修工作票及其它保证安全的三项措施。

2.15备品备件一次性承包给乙方,小修、中修、大修由乙方负责,检修费用(材料、人工费用)双发商议。(电力检修导则为标准)。

3 技术管理工作

3.1 根据检修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汽轮发电检修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等技术管理制度,供甲方审核后实施。

3.2 根据业主的管理模式,建立各种技术台帐、培训台帐、安全台帐。

3.3 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及指标分析报告。

4、循环水化验

4.1负责循环水化验,不负责油品化验及药品供应。

三、承包商应完成的服务

1.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1.1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细心和勤勉、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本项目所必需的全部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商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1.2 承包商应于合同履约日期前进驻现场,对所维护范围的设备状况进行摸底。

1.3 承包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标准等,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确认,服从甲方管理。

1.4 承包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各种缺陷。

1.5 承包方应按时向其员工发放工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提高员工劳动保护及安全意识,注意保护周边环境。

1.6 承包方负责对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的回收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统一处理。

2 承包商的雇员

承包商应满足附件的要求,并在项目中提供:

(a)在本行业中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

(b)按合同要求能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技工;

(c)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必须与其岗位相匹配;

甲方有权要求承包商立即从项目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甲方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甲方的批准不得重新在本项目中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甲方有权否决承包商从项目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甲方看来是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工。承包商在撤换这些人员时应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这种撤换不可生效。

4 承包商聘用的劳务人员及临时工人

承包商应为其聘用的每一位劳务人员、临时工人办理进驻项目工作现场工作的必要的许可,并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签订劳务、临时用工合同,其一切管理事务由承包商负责。

5 承包商保险。

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安全管理

1 承包商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电力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

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工作秩序以保证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 承包商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

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及各自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3 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是承包商在该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安

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检人员。

4 承包商必须服从业主方的安全管理,因承包方的原因给甲方或己方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或

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安全、文明要求

承包商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工作的规章制度。

除非另有协议,自开始工作直到合同终止为止,承包商应:

(a)全面负责在本项目中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作现场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b)为了保护设备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甲方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商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检修维护工作所需的临时照明、护栏、警告标志等。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工作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六、工作现场管理

1 承包商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现场的统一管理。

2 项目现场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

序,符合防火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