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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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野三关
车沟水库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水源保护方案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巴东县野三关车沟水库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三月
审定:宋沛审查:孟庆元编写:黄金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巴东县野三关车沟水库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水源保护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目的和依据 (2)
第二章、基本情况 (2)
工程概况 (2)
第三章水源保护方案 (3)
第四章: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5)
一、环境保护的责任: (5)
二、环境保护的内容: (6)
三、环境保护措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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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野三关
车沟水库工程施工水源保护方案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依据
本预案编制目的: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对巴东县野三关车沟水库工程上下游水源的保护,施工中不对水源造成污染,保证野三关集镇供水质量及饮水安全。
本预案编制依据:《巴东县野三关车沟水库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施工现状。
第二章、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巴东县城居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北部,距恩施市约100km,距宜昌市约113km。野三关镇距离巴东县城47km,是巴东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巴东县域经济副中心,车沟水库位于野三关镇冉家村,距野三关镇约12km。
车沟水库所在河流为西流水的源头车沟,西流水位于巴东县野三关境内,是野三河支流支井河上游一支苦桃溪的源头。车沟与洪大荒沟汇流后称西流水,西流水接纳张岩沟后始称苦桃溪。
苦桃溪河道全长14.3km,汇流面积59.4km2,河道坡度67.7‰。野三河属于清江左岸一级支流,为巴东、建始两县的界河,发源于巴东县绿葱坡镇的天扇坪,于建始县花坪乡的野三口汇入清江,全长66km,落差1482.3m,流域总面积1158km2。其中400m高程以上河道长39.1km,
落差1295.3m,流域面积523.7km2。
水库坝址以上河道长度3.3km,河道平均比降136‰,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1km2。本次还设计从西流水支流洪大荒沟通过渠道引水补充供水水源,洪大荒沟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km2。
2、工程主要内容
车沟水库规模为小(2)型,总库容99.5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的水库工程,属恩施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主要由水库工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输水管)、补水工程(洪大荒沟拦河坝和洪大荒沟引水渠)及灌溉供水管线工程等组成。
第三章水源保护方案
1、上游水源保护方案
本次水源保护方案主要针对坝体上下游水源进保护,关键工作在于对原坝体上游野三关集镇供水水源进行保护,我部结合实际现场情况,确定采用DN1000mm砼承插管进行预埋,从水源头处即坝体堆积料场影响不到的位置开始引至原供水管进水口,方案如下图所示:
上游DN1000砼承插管布置图
2、下游水源及水土保护方案
因原河道周边要作为弃渣场,固需对此段河道进行疏通及治理,确保下游无水污染及减少水土流失对山林、耕地等损失。
第四章: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我公司将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破坏。
一、环境保护的责任:
(1)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照本合同技术条款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工作。
(2) 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线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必须尽力加以保护。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
(3)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责任。
二、水源保护的内容:
1) 承包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 施工生产废水(如基坑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机修废水等)处理措施;
三、水源保护措施
(一)水源保护目标及方案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的原则,达到以下环境保护目标:
(1)施工弃渣场:所有施工弃渣严格按业主指定渣场和堆存方式弃存。弃渣场统一规划,提前建设,设置排水、拦渣设施。本施工区域弃渣场均在下游段,按前述施工方案先对原河道进行排水通道建设即浆砌块石河堤加钢筋砼盖板方保证水源不受弃渣影响。
(2)其他污水处理:生活区域在生产营地建造施工、设备清洗、污水处理池,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再排放至排水通道。
(3)废油处理:各废油产生点设置废油收集池或筒;对废油进行专
门的回收处理,不随意排放。
(二)水源保护组织机构
2、环保及组织机构各级人员及各部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各级水源保护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及发包人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配置和经费投入,并指派一名副经理分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
4)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同时布置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2)安全副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分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指导施工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的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协调各种生产关系确保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3)审定环境保护项目的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参加环保检查和会议,了解环保的各种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3)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技术监督和指导。
2)组织编制年度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措施计划的具体落实。
3)参加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入了解环境保护技术管理情况,帮助解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技术难题。
(4)安全文明监察部职责
1)在项目部领导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制定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颁布后监督执行。
3)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执行考评和奖罚。
4)负责“三废”、噪音等环境污染项目指标的监测。
5)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报表、管理文件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7)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8)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方面对外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5)工程技术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措施。
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3)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和关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