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修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特别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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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修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特别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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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快知道】老年人建筑原来可以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新规范最多为三级,并且不超过2层。


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快知道】老年人建筑不应大于54米,也就是说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没有太高的建筑,基本都是单多层为主。


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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