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价语法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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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价语法上
●配价语法产生的背景
(一)法国现代语言学理论研究概况
1.对国外语言学理论的吸收和发展
如果说,在各国众多的语言学流派中,布拉格学派的功能语言学和美国的转换生成理论对法国现代语言学界的影响最大,那么索绪尔关于语言的社会性的理论在上世纪初对法国的影响则最为直接。
(1)A·Meillet(1866-1936)的社会学派和索绪尔
(2)以A·Martinet为代表的法国功能主义学派
(3)美国结构主义的影响,主要是分布主义和生成语法的影响
2.两种法国模式
所谓法国模式,并不是说它们完全脱离于国外语言流派的影响,而是在一定的基础之上,它们的理论在现代语言学史上独树一帜。
一位是提出心理机械论的纪尧姆(G·Guillaume),一位就是今天要详细介绍的配价语法的创始人特思尼耶尔。
他们两人都是结构主义者,但就像上面所说的一样,他们的结构主义又是别具一格的。
(二)句法学的兴起与发展
句子结构的分析,用传统的术语就叫做"句法"。
在当代语言学研究的各个专门领域中,句法分析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如果倒退八九十年,句法分析绝对没有今日这样的地位,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句法是否属于语言系统的一部分,还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霍凯特在回顾20世纪国际范围内语言学研究状况时指出,语言学在这段时期内取得长足进展的是音位学理论,而包括句法分析在内的语法研究,还只是处在人们"试图"为其奠定基础的阶段。
(二)从属关系语法
从属关系的思想早在阿尔诺和朗斯洛的《普遍唯理语法》(1660年)中就初露端倪,近代和现代不少语法学家都注意到一些词在句中从属于其它的词,提出来主从两类成分的区别。
但只是在《结构句法基础》中,从属这一概念才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运用到句法理论的各个方面。
为此,人们习惯将特思尼耶尔的理论称为从属关系语法。
1.从属关系语法三大核心
一切结构句法现象可以概括为关联(connexion)、组合(jonction)和转位(translation)三大核心。
在《结构句法基础》中,"句法"和"结构"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在特思尼耶尔看来,句法首先是结构的,它在于揭示句子构成成分之间的联系即结构。
而这种联系也正是句子成分之间的从属关系,它是结构句法中最为核心基础的东西。
这里我们重点讲"关联"这一核心概念。
●关联
a.关联赋予句子以严谨的组织和生命的气息,它是句子的生命线。
法语句子"Alfred parle"(阿尔弗雷德讲话)是由Alfred和parle两个形式构成的,但说法语的人在说这句话时,其意思并不是指一方面有一个人叫Alfred,另一方面有一个人在讲话,而是指Alfred做了讲话这个动作,而讲话人是Alfred,在Alfred和parle之间的这种关系不是通过这两个单独的形式来表达的,而是通过句法的联系来表达的,这种句法的联系就是"关联"。
正是"关联"这个东西把Alfred和parle联在一块儿,使它们成为一个整体。
特思尼耶尔说:"这种情况与化学中的情况是一样的,氯和钠化合形成一种化合物氯化钠(食盐),这完全是另外一种东西,它的性质不论与氯的性质或是与钠的性质都是迥然不同的"。
b.关联要服从于层次(hierarchie)原则,也就是说,关联要建立起句子中词与词之间
的从属关系,这种从属关系是由支配词和从属词联结而成的。
这种从属关系可用"图式"(stemma)来表示。
例如:"Alfred mange une pomme"
(Alfred吃苹果)可用下面的图式来表示:
mange
∣ ̄ ̄ ̄ ̄ ̄ ̄∣ Alfred pomme
∣ une
这里,动词mange(吃)是句子的"结"(noeud),Alfred和pomme从属于动词mange,它们被置于mange的下方,une从属于pomme,它被置于pomme的下方。
c.特思尼耶尔认为,动词是句子的中心,它支配着别的成分,而它本身却
不受其它任何
成分的支配。
例如:Mon jeune ami connait mon jeune cousin(我年轻的朋友认识我年轻的表弟)。
图式如下:
connait
∣ ̄ ̄ ̄ ̄ ̄ ̄∣ ami cousin
∣ ̄ ̄ ̄ ̄∣∣ ̄ ̄ ̄ ̄∣ mon jeune mon jeune
表示主语的词组和表示宾语的词组都平列在动词结点connait之下,这两
个词组是可以相互调位的,因此,可以组成如下的被动句:
Mon jeune cousin est connu de mon jeune ami(我年轻的表弟为我年轻
的朋友所认识)。
层次原则的一个必然推论是:所有的从属成分都从属于其支配者。
例如,
我们来对比:
P1:chante
∣ ̄ ̄ ̄ ̄ ̄ ̄∣ ami chanson
∣ ̄ ̄ ̄ ̄∣∣ ̄ ̄ ̄ ̄∣ mon vieil cette jolie
∣ fort Mon vieil ami chante cette fort jolie chanson(我的老朋友
唱这支十分动听的歌曲)
P2:charme
∣ ̄ ̄ ̄ ̄ ̄ ̄∣ chanson ami
∣ ̄ ̄ ̄ ̄∣∣ ̄ ̄ ̄ ̄∣ cette jolie mon vieil
∣ fort Cette fort jolie chanson charme mon vieil ami(这支十分动
听的歌曲迷住了我的老朋友)
P1中作主语的名词词组mon vieil ami在P2中变为作宾语的名词词组,
在P1中作宾语的名词词组Cette fort jolie chanson在P2中变为作主语的名词词组,而它们都是有关动词的从属成分。
d.特思尼耶尔认为,应该把结构顺序(ordre structurale)和线性顺序(ordre lineaive)区别开来。
例如,词组un petit garcon(一个小男孩)和un garcon poil(一个有礼貌的男孩)有着相同的结构顺序:
garcon garcon
∣ ̄ ̄ ̄ ̄∣∣ ̄ ̄ ̄ ̄∣ un petit un poli
名词garcon在这里是支配者,形容词petit和poli都从属于名词。
但是,这两个词组的线性顺序却不同:在un petit garcon中,形容词在名词garcon
的左侧;在un garcon poil中,形容词在名词garcon的右侧。
显而易见,结构顺序是二维的,而线性顺序是一维的。
e.在表示句子结构顺序的图式中,直接处于动词结点之下的是名词词组和副词词组。
名词词组形成"行动元"(actant),副词词组形成"状态元"(circonstants)。
"状态元"的含义是不言自明的,而"行动元"的含义则必须加以界说,特思尼耶尔给行动元下的定义是:"行动元是某种名称或是某种方式的事或物,它可以以极简单的名称或消极的方式来参与过程"。
●从理论上说,状态元是无限的。
如:Ce soir,je passerai vite,chez lui,en sortant du
bureau,pour.(今晚,我从办公室出来,将很快地到他家去,为了.)。
其中ce soir,vite,chez lui,en sortant du bureau,pour.等都是状态元。
●而行动元不得超过三个:主语、宾语1、宾语2。
行动元的数目决定动词的价(valence)的数目。
例如,"Alfred donne le livre aCharles"(Alfred给Charles一本书),其中从属于动词donne的行动元有三个:第一个行动元是Alfred,作主语,第二个行动元是livre,作宾语1,第三个行动元是Charles,作宾语2.
●一个动词,如果不支配任何的行动元,则为零价动词,如果支配一个行动元,则为一价动词,如果支配两个行动元,则为二价动词,如果支配三个行动元,则为三价动词。
例如:
零价动词(0个行动元)例如:il pleut(下雨)
一价动词(1个行动元)例如:il dort(他睡觉)
二价动词(2个行动元)例如:il mange une pomme(他吃苹果)
三价动词(3个行动元)例如:il donne son livre aCharles(他把他的书给Charles)
f.除了上面所述的关联之外,还有一种潜在的关联,它是语义上的关联而
不是结构上的关联。
潜在的关联在图式中用虚线表示。
例如:Alfred aime son pere(Alfred爱他的父亲)。
在这个句子中,
son(他的)这个词不仅与它在结构上从属的词pere有语义上的关联,而且它和
词Alfred也有语义的关联。
图式如下:
Aime
∣ ̄ ̄ ̄ ̄ ̄ ̄ ̄ ̄∣ Alfred pere
﹕∣
﹕ _______﹍ son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属关系表现在句子的联系上。
如果说联系使句子
中的各个成分连为一个整体,那么句子成分间保持的不是一分平等关系,而是
一种依存关系。
联系的双方,一方是支配、控制,另一方则是被支配、被控制,后者从属于前者。
换句话说,句子的结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有层次,有等级
的关系。
一般说来,从属成分只能依附于一个支配成分,支配成分则可以有一
个或数个从属成分。
特思尼耶尔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没有停留在这些概括的观察上面,而是进
一步地将其深化。
下面我们就来讲一下从属关系语法中的"价"。
2.从属关系语法中的"价"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说"价"是从化学中借用来的一个概念,特思尼耶尔
把这个术语引入语法研究,用以说明动词支配的行动元数目的多少,一个动词
能支配多少行动元,这个动词的价的数目就是多少。
特思尼耶尔不采用把句子先分成主谓两部分的传统分析法,而把动词结作
为句子的核心。
这里的所谓动词结,是由于句子的结构表现为各个联系结构之
间一层层递进的从属关系,它的顶端就成为一个支配所有成分的"结中结"或"中
心结"。
中心结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动词,也就是说动词是句子的中心。
动词中心结的观点打破了传统句法中主语谓语平分秋色的理论。
既然一般句子的中心结是动词结,那么研究句子的结构从很大程度上说也
就是研究动词结的结构。
特思尼耶尔认为,从属关系语法主要研究词的功能。
动词的功能是叙述一个故事,句子中另外两种功能成分是人物语和情景语。
人
物语和动词的关系又可以分为第一人物语(主语),第二人物语(直接宾语),第
三人物语(间接宾语)。
动词的价说明最多能带几个人物语,特思尼耶尔把动词
的价分为零价、一价、二价、三价四种类型。
零价的动词不能带人物语,一价、二价、三价动词分别能带一个、两个、三个人物语。
主语和直接宾语、间接宾语一样都是动词的从属成分,在结构上是属于同
一层次,这就和传统语法以及直接成分分析法的分析不同。
情景语可以有好多个,也可以没有。
情景语的分类和传统的状语分类一致,即可以分为时间、处所、方式等等。
不同的动词按情理可以和不同数量的表示人物的名词发生关系这一现象很
多语法学家早就注意到了,但是提出系统的配价理论还应该归功于特思尼耶尔。
随着语言学的进一步发展,语言学者们发现,不仅动词有价,形容词和名词也
有价。
因此,价可以理解为语言中的动词、形容词或某些名词在其周围开辟一
定数量的空位,并要求用特定的成分来加以填补的特性,有多少空位就有多少价。
因此,从属关系语法又可以叫做"配价语法"(valence grammar)。
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对配价语法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我们对特思尼耶尔
的贡献又该怎样评价,自然是既有优点又有它的局限所在的。
二、配价理论的重要发展--德国
(一)配价理论在德国的发展概况
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德国学者把特思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引
进了德语研究。
从属关系语法在德国一般叫"配价语法"(Valenzgrammatik)。
德国学者们十分重视这位法国德语教师的独特见解,经过多年潜心研究,他们完
善了特氏尚不成熟的体系,使之成为当前公认的描写德语句子结构的最佳模式。
在德国的对外德语教学领域中,配价语法已占据主导地位,而传统语法仅能在
词法范围内保守自己的阵地。
下面先来纵向把握一下配价理论在德国发展的脉络。
我们把它的发展史分
为如下几个阶段来简要介绍一下:1.配价概念引入德语;2.句法配价和语义配价;3.配价概念的扩展;4.语用配价。
1.配价概念引入德语
◎勃林克曼(H·Brinkmann)是德语学界第一个明确声称采纳特思尼耶尔理
论的学者。
他认为配价是"动词要求句中的另外一些位置的能力"。
他称这些位
置为"Mitspieler"(配角;借译自法语),并把德语动词分为八类。
但同特思尼
耶尔一样,他也把副词之类的成分完全排除在动词配价范围之外。
◎格雷波(P·Grebe)主编的《杜登-当代德语语法》虽未提及配价这一概念,但却探讨了德语句子的基本形式,并用删减法分出句法结构必需的"状态补充成分"和句法结构必需的"自由状态说明成分"。
◎阿德莫尼在《德语语言构成》一书中提出一个与配价等值的概念:"连接能力",并区分必有性和可有性两种连接能力。
总之,德语语言学家们在这一阶段对配价理论(在德语中的应用)仅作了初
步的探讨与尝试,且处在句法配价的范围内。
2.句法配价和语义配价
◎东德学者赫尔比希分析、综合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提出了研究配价语法
的三个先决条件和研究配价的四个步骤。
1969年,赫尔比希同申克尔合编了
《德语动词配价与分布词典》
◎西德学者对配价语法与结构成分语法的关系问题展开了讨论。
以赫林格
尔(Heringer)为代表的一派,认为两种语法是互补关系,不是取舍关系。
恩格(U·Engel)则持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这两种语法的关系并非互补。
◎施密特(W·Schmidt)在1963年就提出配价概念可分为句法配价和语义配价,但他并未对语义配价作系统的研究。
◎60年代末,邦茨欧(W·Bondzio)研究了语义-逻辑配价。
◎黑哥尔(K·Heger)的观点与邦茨欧的相仿。
他建立了一种概念-逻辑系统,描述了各种类型的配角模式。
总之,在这一阶段中,德语语言学家们加深了对句法配价和语义配价的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句法配价和逻辑语义配价的研究此时是并行的,互不相干。
3.配价概念的扩展
◎赫尔比希于70年代中期提出了综合研究配价的三种模式。
◎萨默费特(K·E·Sommerfeld)和施莱波尔(H·Schreiber)提出,不仅动
词有支配其它成分的能力,而且某些形容词和名词也有。
1974年,萨默费特和
施莱波尔合编了《德语形容词配价和分布词典》。
在这个阶段里,原属于动词范畴的配价问题已扩展到形容词和名词的领域。
4.语用配价
◎1978年,卢日奇卡提出语用配价这一概念。
赫尔比希也对配价这一概念
同交际范畴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透彻的分析。
但配价与交际之间的潜在规律是
什么,尚待进一步研究。
对德国配价理论的发展有了一个大致的纵向把握之后,下面我们就来重点
从横向上介绍一下德国配价语法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内容。
(二)德国配价语法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内容
我们把它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1.配价概念;2.动词的配价分类;3.
句子结构的分析和描写。
1.配价概念
在配价论发展过程中,语言学家有的从句法角度解释配价现象,有的从逻
辑深度挖掘配价本质,有的从语用交际方面探讨配价特性。
综合各家理论,我
们可以从三个层次全面认识配价现象,即逻辑配价、句法配价和语义配价。
(1)逻辑配价
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逻辑--语义现象,受词义制约。
德国学者威廉·邦茨
欧认为,在句法结构的组合过程中,词汇提供了决定性的前提。
词汇本身具有
联结的可能,其联结能力源于词汇的语义特点。
词义的概念核心反映了语言外
现实中诸现象之间的关系。
例如verbinden(连结、包扎)这一词义表示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即X:连接者,Y:连接的对象,Z:与Y相连的成分。
配价学者用谓语逻辑术语"空位"表示词
义所具有的关系。
verbinden的词义含有三个空位。
空位的数量完全由一个词
汇的词义决定。
在词义基础上产生的空位称作"价"。
某个词的词义含有的空位
数即为该词的价数。
由于这种确定词汇价数的依据是逻辑--语义关系,所以称
为逻辑配价。
在不同的语言中,同一概念的逻辑价数是相同的。
例如表示"给予"或"拿取"的动词在各种语言中都属于三价动词。
逻辑--语义关系(或称逻辑--语义结构)是超出个别语言的共同现象。
在某个具体语言中某个逻辑语义关系如何实现,
则需要借助该语言的特殊表现方法。
(2)句法配价
句法配价研究的是逻辑配价在某一具体语言中的表现形式。
逻辑--语义关
系在具体语言中总是通过语法关系表现的。
在句子中,逻辑--语义关系转换成
语法关系,即转换成某种语言特有的组织形式。
这种转换按一定规律进行,但
二者(逻辑结构与语法结构)并不完全一致。
不能简单地用逻辑结构推导或解释
句子的语法结构。
下面举一些例子说明这种转换:
a.同一逻辑结构在不同的语言中有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
"帮助"这一概念的逻辑配价为三项,即有三个空位。
填补这三个空位的语
义成分分别是:三个语义成分相应的是三个补足语。
在德语中具体的表现形式
是:Er hilft mir bei der Arbeit.(他帮助我工作)。
谓语动词helfen需要变位,用第三人称单数hilft。
表示"帮助者"用第一格名词性成分,表示"受助者"用第三格名词性成分,表示"提供的帮助"用bei构成的介词短语,同一逻辑结构在汉语中则有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
b.在同一语言中同义词的逻辑配价一样,其不同往往在句法配价即句法表现形式上。
例如德语的warten与erwarten,它们都表示"等待",逻辑配价一样,均为二价,要求两个语义成分即等待者与被等者,但是转换成句子之后,其语言形式很不相同:
Er wartet auf seine Freundin.↖ Er erwartet seine Freundin.↙他等待他的女友。
Warten的第二个补足语(被等者)需用由auf构成的介词短语表示;erwarten的第二个补足语(也表示被等者)则需用第四格名词性成分。
Warten支配的介词短语auf在句中可以不出现,句子结构仍然正确。
但是erwarten支配的第四格补足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删去。
这个例子表明:在句法层面上,动词周围出现什么形式的补足语以及它们是否必须出现或可以出现,与逻辑概念无关,只受动词句法配价的支配。
简言之,句法配价以逻辑配价为基础,是后者的语言表现形式。
逻辑配价只规定某动词的价数,是超个别语言的共同现象;句法配价则规定用什么形式的词语表现某种语义成分,它研究的是具体语言的特殊组织形式。
特思尼耶尔曾经指出,补足语与动词在语义上构成一个整体。
据此推论,词义所含的语义成分在句法层面上应有相应的成分,但是,特思尼耶尔本人并没有得出这一合理的结论,却规定补足语只能是名词性成分,并表现为主语和宾语。
赫尔比希在论述形式化配价概念时提出了三个前提,即:
①确认动词为句子结构的核心,承认主语与其他补足语一样,都受动词的支配;
②区分句子的结构成分(补足语)与非结构成分(说明语);
③确定传统语法中的句子成分哪些是配价要求的成分,哪些是非结构成分。
赫尔比希对第三点特地加以说明,强调不仅主语和宾语是配价要求的成分,表语和部分状语也是补足语。
这段话是针对特思尼耶尔说的。
这一点对我国配
价研究者很有现实意义。
许多汉语学者至今仍然像特思尼耶尔那样,认为动词
价支配的只限于名词性成分。
(3)语义配价
语义配价指的是充当补足语的词语在语义及语用方面与动词是否相容。
例如:
Er wohnt in Berlin.他住在柏林。
Der Tisch wohnt in Berlin.这张桌子住在柏林。
第二句尽管语法结构正确,但不能被认可,因为该句动词的主语必须由表
示人的词语充当。
无生命的词语如桌子在语义上与动词不形容。
语义相容与否不一定总能用逻辑判断。
语言有自身的规律。
例如汉语可以说"喝汤",德语的(汤)与(喝)则不相容,只能说(吃汤)。
汉语的"吃"使用面很广,表示人、动物的词语都可当"吃"的主语,但是德语的(吃)则只要求"人"作
主语。
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词语搭配失当是常见现象。
学生把母语中的语义配
价转移到外语中去往往是造成失误的原因。
配价论要求教科书编者和词典编者
在说明动词的句法配价的同时,必须解决如何说明语义配价的问题。
赫尔比希
和申克尔在《德语动词配价与分布词典》中,第一次标注了动词与补足语之间
的语义限制规律。
舒马赫在他主编的《德语动词句法与语义配价词典》中,更
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2.动词的配价分类
(1)关于及物与不及物的概念
传统语法把动词分为及物不及物两类。
这种分类问题很多。
就德语而言,至少有以下弊病:
a.语法规定,支配第四格宾语者为及物动词。
但是许多动词在支配第四格宾语的同时,还支配另外一个成分。
Er stellt das Buch ins Regal.他把书放到书架上。
ins Regal这一介词短语(传统语法视为状语)是该句动词要求的必有成分。
Ich finde das Buch interessant.我认为这本书很有趣。
interessant这一形容词(有趣的)也是该句动词要求的必有成分。
上述例句表明,及物这一概念并不能说明这些动词的特点。
在外语教学中,
仅仅告诉学生这些动词是及物的,还不能保证学生造出正确的句子。
b.所谓不及物动词,在德语中包括支配第二格、第三格宾语,支配介词宾语及不支配任何宾语的动词。
无论从逻辑还是句法角度看,支配第二格,第三格
及介词宾语的动词似乎不属于"不及物"。
即使那些不支配宾语的动词,也往往在主语之外还要求一个必有成分,例如:
Meier ist mein Freund.迈耶是我的朋友。
Sie wohnt dort.她住在那里。
这两例中的动词都可说是典型的不及物动词,但是它们除主语外都各自支配一定的成分,第一句中的mein Freund(第一格名词、表语)及第二句中的
dort(副词、状语)都是有关动词支配的必有成分。
用"不及物"也同样不能说明
它们的特点,并不能保证学生正确使用。
(2)动词的配价分类
配价论主张对动词按价分类,这包括两个方面,即a.按动词支配的补足语的
数量分类;b.同价动词按其补足语的种类分类。
下面先说如何确定动词的价数,然后再说补足语的分类。
零价动词Es regnet.下雨呢。
一价动词Mich friert.我冷。
Bayern hat gewonnen.巴伐利亚队获胜。
二价动词Das Stuck gefallt mir.我喜欢这出戏。
Sie wohnt dort.她住在那里。
三价动词Wir danken ihm fur seine Hilfe.
我们感谢他的帮助。
四价动词Er bringt dem Vater die Mappe ins Buro.
他把公文包给父亲送到办公室。
a.确定动词价数的问题上,德国学者有三种不同立场。
●邦茨欧的定价原则
邦茨欧完全在语义范围里讨论配价问题。
他认为价是词义的特性。
一切实词他指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都具有配价特性。
就动词而言,可根据其词义分为三类,即表示存在的动词,表示占有的动词和表示致使的动词。
它们分别具有一个空位,两个空位和三个空位,也就是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
邦茨欧把动词的配价称为一级配价。
他认为任何行为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之下。
因此,表示时间、地点、原因、条件等的副词也有配价能力。
副词的价支配着动词,称为二级配价。
一个动词支配的成分以及它依从的二级配价合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配价结构。
邦茨欧的理论与其他学派如以赫尔比希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和以恩格、舒马赫为代表的曼海姆学派的理论完全不同。
到现在为止,邦茨欧还没有把他的两级配价理论具体运用到词典编写中。
他的理论如何具体使用,是学术界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