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水产品卫生法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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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
• 起草法律(包括认可第三国的决定等) • RASFF通报 • 通过FVO核查成员国和第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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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one member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from each EU country, but they work independently of national governments. They meet every Wednesday to discuss EU policies and to propose new European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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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计划术语1
进行病原菌定性检测时(常见于病原菌限值)
限量值:m 可接受的最大限值
抽样数量:n 每批检测需要抽取的样品数量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Institu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Economic and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 European
Soci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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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96 2074/2005 2073/2005
二、欧盟法规概括
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食品法, EFSA, RASFF, SCOFCAH
2076/2005 被 479/2007修改
178/2002
从第三国进口
协调程序 – 决议 2006/766 出口证书 - 2074/2005被1664/2006修改
• 初级产品的一般性原则

1)防止污染

2)清洁、用水、用药、杀虫剂等:

3)保存记录

4)良好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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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 853 /2004
• 针对动物源产品的卫生规定(包括肉类、贝类、水产品、奶制品、其它)
• 1、食品”可追溯性”
• 2、总要求
• A、身份鉴定(身份)标识:
• B、HACCP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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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uropean Council—欧洲 理事会
- EU成员国首脑 - EU政策决策 - 每年定期在Brussels开会,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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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概括
• 欧盟委员会:
• 27个委员,任期5年,由欧洲议会批准 • 26个总司,9个服务机构
Leabharlann Baidu• 提出新法规 • 执行欧盟政策与预算 • 强化法律 • 欧盟国际舞台的代表
过渡期 - 2076/2005 被1666/2006修改
残留 (养殖水产品)
分析方法 &结果处理
指令96/23 决议2002/657
污染物 (最高限量) 重金属的取样和检测方法
罐头食品的取样和检测方法
二恶英和多氯联苯的取样和检测 方法
苯并芘的取样和检测方法
1881/2006 333/2007 333/2007 1883/2006 333/2007
C 219 – 243
October L 305 – 328
C 244 – 267
November L 329 – 354
C 268 – 295
December L 355 – 396
C 296 – 325
Access by year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1999 1998 Other years
• 6、水产品要求标准:感观检查 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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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 854/2004
• 对供人类消费的动源性产品进行官方控制的规定

1、官方监管的内容

2、进口监管:第三国和部分地区许可

企业应被注册


3、注册名单问题

4、水产品与双壳贝类产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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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 183/2005 :饲料卫生要求 • (a)与饲料卫生相关的一般规则; • (b)确保饲料追溯的条件; • (c)企业注册和审批的条件。
官方控制 一致性的核查: 饲料和食品法,动物卫生和动物福

水产品的官方控制 产品 – 附件 III, 第II章
横向的
饮用水
食品添加剂
标签 消费者信息
98/83
指令89/107 & 95/2
指令2000/13 104/2000 & 2065/2001
感官检验 (市场标准) 鲜度检测(TVB-N) 组胺(生物指标)
REGULATION EC No 853/2004
REGULATION EC No 854/2004
REGULATION EC No 88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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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852/2004 853/2004 882/2004 854/2004
部分被 2074/2005废止
被 2074/2005, 2076/2005, 1662/2006, 1791/2006, 1243/2007修
了欧盟食品与饲料法,动物健康与福利条例所要求的职责,确保对食品饲料
法以及动物卫生与动物福利法规遵循情况进行核实。
• 1、各成员国的官方监控: 欧盟FVO

食品卫生、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 企业与主管当局

分析官方样品的实验室:方法、仪器设备与MRL、资格

• 2、对来自第三国食品和饲料的官方监控
• 3、针对违规时的强制措施

部分被2076/2005废止 被776/2006, 1791/ 2006, 180/2008, 301/2008修改
被882/2004, 2074/2005, 2076/2005, 1663/2006, 1791/2006修改
食品卫生 附件1: 初级产品,附件 II: 总体卫生要求
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 第 VIII部分: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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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The EU Legislative
.
Process
• Initiative • Consultation • Decision making
Europea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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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1、法规Regulation (EC)852/2004 欧盟理事会 欧洲议会 普遍适用性、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性
• C、特殊要求: 运输福利要求
• 3、动物源性食品企业要符合852/2004、853/2004法规规定的条件, 获得注 册。
• 4、对双壳贝类产品: 不同区域A、B、C(854/2004),

对暂养要求、对净化要求

内包装和外包装要求, 标记要求

• 5、对水产品: A、对船只的要求

B、对水产品加工厂的要求
微生物检验 (即食,热加工)
2073/2005
.
二、欧盟法规概括
178/2002是所有食品卫生法规的基础
制定了食品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成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制定了有关食品安全方 面的程序。
确定了追溯的基本原则
852/2004规定了食品企业经营者确保食品卫生的通用规则,主要包括:

政府、食品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2004.5.1) • 2007年1月1日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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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uropea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Court of Justice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
Ombudsman
一、欧盟概括
布鲁塞尔Brussels
比利时首都 欧洲心脏、欧盟首都、北约总部 人口:约100万 语言:荷语、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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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概括
.
一、欧盟概括
• 主要机构(INSTITUTIONS)
• 1、欧洲理事会( Council of the Europe):首脑会议 ,
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每年至少举行两次 会议,欧洲联盟的内部建设、重要的对外关系及重大的国 际问题 。 • 2、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最高决策机构,又部长理事会。 • 3、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 ):欧洲联盟的 执行监督、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立法职能。 • 4、欧盟委员会(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
.
二、欧盟法规概括
• 2073/2005 食品微生物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指确定拟用于投放市场的某一种产品或某一批产
品可接受性的标准;

加工卫生标准:指表明生产加工可接受状况的标准。该标准不适
用于投放市场的产品。它设定了一个指示性的污染值,高于这个值,
就需要纠偏措施以维持加工的卫生情况与食品法相符合;
• 所有成员国直接使用,无需生效
2、指令Directive 欧盟理事会 欧洲议会
2004/41/EC
3、决议Decision 2001/471/EC 欧盟委员会:某委员代表委员会
.
二、欧盟法规概括
EUROPA>EUR-lex>Official Journel
举例: 2008年欧盟官方公报情况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Year 2008
Date
L (Legislation)
C (Information and notices)
January L 001 – 028
C 001 – 028
February L 029 – 063
C 029 – 053
March
L 064 – 096
C 054 - 78E
September L 282 – 304
欧盟水产品卫生法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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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一、欧盟概括 • 二、欧盟法规 • 三、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与反应系统 • 四、输欧水产品检验检疫及卫生要求 • 五、欧盟08年考察其他国家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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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概括
• 27个成员国(MEMBER STATES,MS) • 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1951,ECSC) • 英国、爱尔兰、丹麦(1973.1.1) • 希腊(1976.1.1) • 西班牙、葡萄牙(1986.1.1) • 瑞典、芬兰、奥地利(1995.1.1) • 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

食品运营商要确保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所有阶段,食品都满足所规定的相关卫
生要求 。
企业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
从食品的初级生产开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
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
在科学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微生物准则和温度控制要求;
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欧洲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2010(欧盟食品卫生法规、肉类法规)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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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R 853/2004 R 854/2004
R 852/2004
U 178/2002
R 2073/2005 R 882/2004
D 2002/99
.
二、欧盟法规概括
HYGIENE 1
GENERAL FOOD
HYGIENE
普通食品卫生法
HYGIENE 2
HYGIENE FOOD OF ANIMAL ORIGIN
动物源性 卫生食品
HYGIENE 3 OFFICIAL CONTROLS FOOD OF ANIMAL
ORIGIN
动物源性 食品的
官方控制
HYGIENE 5 对食品饲料法规 与动物福利法规
遵循情况 进行核实
由FVO
REGULATION EC No 852/2004

5、饲料厂经营者建立一个有效的资金担保体系 ,对他们违反相
关饲料安全方面的法规造成的侵害负责 。

6、饲料厂要获得官方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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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法规概括
882/2004食品与饲料的官方控制法规
侧重对食品与饲料,动物健康与福利等法律实施监管总的法规要求。
从宏观层面规定官方监管的核心工作,检查成员国或第三国是否正确履行

1. 饲料经营者应确保饲料生产、加工和营销各个阶段都能遵照共
同体立法、与共同体立法一致的国家法律,以及良好操作规范来实施。

2、确保饲料追溯的条件。

3. 在饲喂食用动物时,饲养场主应采取措施使饲料、动物及动物
产品的微生物、化学的和物理的污染风险保持尽可能的低。

4、饲料生产经营建立HACCP体系;
.
二、欧盟法规概括
852/2004
• 初级生产:(EC)No 852/2004规章附件I中A部分的第I(1)点也包括了与初 级生产有关的操作。

1) 初级产品在产地的运输、储存和处理;
– 2)动物运输;
– 3)植物源产品、渔业产品、和鲜活双壳贝类及野生猎物的运输;
• 例如谷物、水果、蔬菜和药草等植物产品的生产、种植,以及产品从农场 到另一工厂的运输、储存和加工(不会在实际上改变其原有的本质)。食品 用动物在养殖场的生产、养殖及其相关活动,以及肉用动物运送到市场、屠 宰场或养殖场之间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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