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五章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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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额

销售折让是因为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给
购买方价款上的优惠,应该冲减销售收入及销项税
额,但不能冲减销售成本。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1日批发销售给A企 业空调100台,每台标价(不含税)1 800元,由于购买数 量较大,给予购买方七折优惠,并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 一张专用发票上。同时约定付款条件为“5/10,2/20, n/30”。当月10日收到A企业支付的全部货款。
【问题】:请问上述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多少?
销项税额=16 800÷(1+17%)×17%×500
=1 220 512.82(元)

以物易物。以物易物购销双方均应作正常的购销业
3、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
按照增值税的基本原则,对生产资料中的非 固定资产,一般允许扣除。而对于固定资产,则 不尽相同。把增值税划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 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1)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 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全部”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税
三、税率及征收率【考核形式:简单应用】

基本税率
17%。适用于除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的一般货物和 劳务 。

低税率
PT22
13%。适用于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等货物。

零税率 适用于出口货物 征收率 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不含自来水生 产厂);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 农膜; 5.盐; 6.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另外,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 也为13% 。
2、特殊规定
纳税人(含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自己使用 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 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售价超过原值 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以下项目不作为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代收款项 A.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 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 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 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问题】:计算商场上述销售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00×1 800×70%×17%=21 420(元)

以旧换新。除金银首饰外的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
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
苏宁电器丽水店2010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 销售电器商品,共取得现金收入5 850万元,旧货 抵价金额为2 340万元。(上述价款均为含税价) 问题:请计算上述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新货不含税销售额=(5 850+2 340)÷(1+17%)
=7 000(万元)
销项税额=7000×17%=1 190(万元)

还本销售。还本销售应以所售货物的销售价格确定
销售额,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某家具生产厂与某商场签订家具购销合同,双方约 定商场购入家具500套,每套含税16 800元,商场 在购货时一次付清全部货款,工厂在货物销售后的 6个月全部返还货款。
4、属于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起征点的规定(不重要)
纳税人(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 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货物销售额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应税劳务销售额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考核形式:识记】
按会计核算水平和企业规模划分,分别 采取不同的征管方法、适用不同的税款计 算方法和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及认定标准【考核形式:识记】


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够健全;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 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 万元以下(含)的;(工业) 除(1)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 元以下的。(商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二节 增值税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1、纳税义务人【考核形式:识记】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 是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 人,均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考核形式:识记】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 而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 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


加工、修理修配必须是有偿的。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 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征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考核形式:领会】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 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 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 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 值税。
表5-1
某货物销售价格的组成
单位:元
环节 制造环节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合计 项目 150 50 60 260 增值额 150 200 260 销售额
2、增值税的特点【考核形式:识记】
•征税范围广泛
•实行价外计税,税收负担 由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的 特点
•保持税收中性,实行比例 税率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避免 重复征税

销售自产货物(特殊货物),按简易办法依照6% 征收率计算缴纳 低税率中自来水按6%征收 特殊项目:代销寄售物品、销售死当物品、经过 批准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商品,按4%征收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则为当期应该缴纳的 增值税;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则为本期留抵税额, 转入下一期继续抵扣
(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减免税规定(不重wk.baidu.com)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 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 额内进口的物资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游艇、 摩托车、汽车除外)。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考核形式:简单应用】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考核形式:领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即: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 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 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 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 费。(为含税收入)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考核形式:领会】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 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 企业性单位。
二、征税范围【考核形式:领会】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应税货物:不动产以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 热力、气体。
加工:有偿受托加工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 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考核形式:领会】


销售的代销货物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时,不得扣 除支付的手续费。 购进的货物对外使用作为销售处理;对内使用, 如: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则不作为销售处理,而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外使用还是对内使 用,均视同销售 。


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又称为商业折扣,是先折扣后销售,也就
是通常说的“打折”,凡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
发票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税。否则,均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是先销售后折扣,即“现金折扣”,是企 业为了提前收回货款而给予客户应收款项上的减免
,应该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计入财务费用,不减除销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考核形式:识记】


同一项经济业务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增值 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以销售货物为主,应当征收增值税;以销售非增 值税应税劳务为主,不征收增值税
兼营销售行为【考核形式:识记】

非同一项经济业务,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 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 应税项目的营业额,缴纳增值税及营业税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 税(从高适用税率)。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个人消费者
销售空调30台,收取货款105 300元,另收取安装
费6 000元,全部开具普通发票。 【问题】:如何计算该商场销售空调业务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105 300+6 000)÷(1+17%)×17% =16 171.79(元)
2、特殊规定【考核形式:识记】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 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指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C+V). 法定增值额,是针对理论增值额而言的=﹥ 各国增值税的异同。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 这种货物(包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 货物价款后的余额; 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 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 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例如,某项货物 最终销售价格为260元,这260元是由三个生产 经营环节共同创造的。见表5—1。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 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3)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 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
世界上实现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选择消费性或收入型增 值税,我国2009年前属于生产型增值税。自2009年1月1
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第五章 增值税
第五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八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1、定义 【考核形式: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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