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畜禽的屠宰及分割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禽。 但由于角质脱落,失去
3. 低温烫毛 50~54 ℃,90~120 s。 这种处理方法羽毛不易 去除 ,必须增加人工去毛,而部分部位如脖子、翅膀需再予较高温的热水 (62~65℃)处理。 此种处理禽体外表完整,适合各种包装,而且适合冷冻处理。
(四) 脱毛 (五) 去绒毛
去除方法有三种: 1.钳毛:将禽体浮在水面(20~25℃)钳毛 2. 松香拔毛 3. 火焰喷射机烧毛:此法速度较快,不能将毛根去除
核对牲畜 的种类和头数,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病死情况。
经过初步视检和调查了解,认为基本合 格时,允许卸下赶入预检圈休息。
第一节 畜禽宰前的准备和管理 一、宰前的检验和选择
(一) 宰前的检验 2. 宰前临床检验的方法 生产实践中多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 相结合的办法。 其具体作法可归纳为:动、静、食的观察三大环节和看、听、摸、检四大
快速卸猪和刺刀
(一) 电昏条件 电压35~50 V,电流0.5 A以下,时间(禽只通过电昏槽时间)鸡为 8 s以下,鸭为10 s左右。 电昏时间要适当,以电昏后马上将禽只从挂钩上取下,若在60s内能自动苏醒为宜。过大的电压、电流会
(二) 宰杀放血 通常有三种方式:口腔放血、切颈放血(用刀切断气管、食
第三章畜禽的屠宰及分割
1
第一篇 肉与肉制品 第三章 畜禽的屠宰及分割
第一节 畜禽宰前的准备和管理 第二节 屠宰加工 第三节 宰后检验及处理 第四节 畜禽的分割及分割肉加工
第一节 畜禽宰前的准备和管理 一、宰前的检验和选择
(一) 宰前的检验
1. 检验步骤和程序
在未卸下车船之前,兽医检验人员向押运员索阅当地兽医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书
美国牛肉的分割
美国羊肉的分割图
猪分割肉的冷加工
1. 2. 3. 4. 预冷 5. 6. (1) 纸箱包装后进行冻结 (2)
1. 2. 3. 4.
5. 畜禽烫毛对水温有何要求? 6. 7.
谢谢大家!
31
家禽18-24 (三)猪屠宰前的淋浴
第二节 一、家畜的屠宰加工工艺
屠宰过程中影响猪肉质量的因素
•击晕前处理 •击晕 •击晕至刺刀的时间间隔 •浸烫/剥皮 •取内脏 •击晕至冷却前的时间间隔
击晕方式
•电击晕 用电流使猪失去知觉
•二氧化碳击晕 用气体使猪失去知觉
电击晕要求
•击晕前对猪喷淋 •准确的击晕位置 •不要重复击晕 •1.25 安培电流 •击晕时间不超过3秒
(三) 烫毛
1. 高温烫毛 71~82 ℃,30~60 s。高温热水处理便于拔 毛,降低 禽体表面微生物含量,屠体呈黄色,
较诱人便于零销。 由于表层所受到的热伤害, 反而使贮藏期比低温处理短。 温度高易引起胸部肌肉纤维收缩使肉质变老,而且易 导致皮下脂肪与水分的流失,故尽可能不采用
2.中温烫毛 58.9~65℃,30-75s。 国内烫鸡通常采用65℃,35s.鸭60~62℃.120~150s。 中温处理羽毛较易去除,外表稍粘、 潮湿,颜色均匀、光亮,适合冷冻处理,适合裹浆、裹面之炸
肉尸和肉脏的兽医卫生检验,以感观检查和剖检为主,必要时辅之以细菌学、血清学、 病理学、理化 学等实验室检查方法 (一)视检 (二) 剖检 (三)触检 (四)
第四节 畜禽的分割及分割肉加工
(一) 猪肉分割 我国猪肉分割方法通常将半胴体分为肩、背、腹、臀、腿
美国猪肉胴体的分割
德国猪肉的分割
我国牛肉的分割
2.急宰
确认为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病畜及患一般传染病而有死亡危 险病畜,立即 开急宰证明单,送往 急宰。
凡疑似或确诊为口蹄疫的牲畜立即急宰,其同群牲畜也应全部宰完。 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肠道传染病、乳房炎和其他传染病及普通病的病畜,均须在指定的地点
或急宰间屠宰。
3.缓宰
经检查确认为一般性传染病,且有治愈希望者,或患有疑 似传染病而未 确诊的牲畜应予以缓宰。 但应考虑有无隔离条件和消毒设备,以及病畜短期内有无治愈的希望,经济费用是否有利成本核算等题。
(六) 清洗、去头、切脚 (七) 取内脏 取内脏前须再挂钩。 活禽从挂钩到切除爪为止称为屠宰去毛作业,必须与取内脏区完全隔开。此处原挂钩链转回活禽作业区,
而将禽只重新悬挂在另一条清洁的挂钩系统上。 (八) 检验、修整、包装
贮藏库温-24℃情况下,经12~24h使肉温达到-12℃
第三节 宰后检验及处理
(二)宰前病畜禽的处理宰前检验发现病畜禽时,根据疾病的性质、病势的轻重以及有无隔离条件等作如下
1.禁宰 经检查确诊为炭疽、鼻疽、牛瘟、恶性水肿、气肿疽、狂 犬病、羊快疫、 羊肠毒血症、马流行性淋巴管
炎、马传染性贫血等恶性传染病的牲畜,采取不放血法扑杀。 肉尸不得食用,只能者在指 定地点急宰,并认真检验;不正常者予以隔离观察,确
否则,只能送去急宰。 此外,宰前检查发 现牛瘟、口蹄疫、马传染性贫血及其他当地已基本扑灭或原来没有流行过的某些传染
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和产地兽医防疫机构。
二、宰前的管理
(一) 宰前休息 消除应激反应,在驱赶时禁止鞭棍打、惊恐及冷热刺激。现在应用电动驱赶棒来赶牲畜
(二) 宰前禁食、供水 屠宰畜禽在宰前12-24 h断食。断食时间必须 适当。一般牛、羊宰前绝食24h,猪12h,
3. 低温烫毛 50~54 ℃,90~120 s。 这种处理方法羽毛不易 去除 ,必须增加人工去毛,而部分部位如脖子、翅膀需再予较高温的热水 (62~65℃)处理。 此种处理禽体外表完整,适合各种包装,而且适合冷冻处理。
(四) 脱毛 (五) 去绒毛
去除方法有三种: 1.钳毛:将禽体浮在水面(20~25℃)钳毛 2. 松香拔毛 3. 火焰喷射机烧毛:此法速度较快,不能将毛根去除
核对牲畜 的种类和头数,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病死情况。
经过初步视检和调查了解,认为基本合 格时,允许卸下赶入预检圈休息。
第一节 畜禽宰前的准备和管理 一、宰前的检验和选择
(一) 宰前的检验 2. 宰前临床检验的方法 生产实践中多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 相结合的办法。 其具体作法可归纳为:动、静、食的观察三大环节和看、听、摸、检四大
快速卸猪和刺刀
(一) 电昏条件 电压35~50 V,电流0.5 A以下,时间(禽只通过电昏槽时间)鸡为 8 s以下,鸭为10 s左右。 电昏时间要适当,以电昏后马上将禽只从挂钩上取下,若在60s内能自动苏醒为宜。过大的电压、电流会
(二) 宰杀放血 通常有三种方式:口腔放血、切颈放血(用刀切断气管、食
第三章畜禽的屠宰及分割
1
第一篇 肉与肉制品 第三章 畜禽的屠宰及分割
第一节 畜禽宰前的准备和管理 第二节 屠宰加工 第三节 宰后检验及处理 第四节 畜禽的分割及分割肉加工
第一节 畜禽宰前的准备和管理 一、宰前的检验和选择
(一) 宰前的检验
1. 检验步骤和程序
在未卸下车船之前,兽医检验人员向押运员索阅当地兽医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书
美国牛肉的分割
美国羊肉的分割图
猪分割肉的冷加工
1. 2. 3. 4. 预冷 5. 6. (1) 纸箱包装后进行冻结 (2)
1. 2. 3. 4.
5. 畜禽烫毛对水温有何要求? 6. 7.
谢谢大家!
31
家禽18-24 (三)猪屠宰前的淋浴
第二节 一、家畜的屠宰加工工艺
屠宰过程中影响猪肉质量的因素
•击晕前处理 •击晕 •击晕至刺刀的时间间隔 •浸烫/剥皮 •取内脏 •击晕至冷却前的时间间隔
击晕方式
•电击晕 用电流使猪失去知觉
•二氧化碳击晕 用气体使猪失去知觉
电击晕要求
•击晕前对猪喷淋 •准确的击晕位置 •不要重复击晕 •1.25 安培电流 •击晕时间不超过3秒
(三) 烫毛
1. 高温烫毛 71~82 ℃,30~60 s。高温热水处理便于拔 毛,降低 禽体表面微生物含量,屠体呈黄色,
较诱人便于零销。 由于表层所受到的热伤害, 反而使贮藏期比低温处理短。 温度高易引起胸部肌肉纤维收缩使肉质变老,而且易 导致皮下脂肪与水分的流失,故尽可能不采用
2.中温烫毛 58.9~65℃,30-75s。 国内烫鸡通常采用65℃,35s.鸭60~62℃.120~150s。 中温处理羽毛较易去除,外表稍粘、 潮湿,颜色均匀、光亮,适合冷冻处理,适合裹浆、裹面之炸
肉尸和肉脏的兽医卫生检验,以感观检查和剖检为主,必要时辅之以细菌学、血清学、 病理学、理化 学等实验室检查方法 (一)视检 (二) 剖检 (三)触检 (四)
第四节 畜禽的分割及分割肉加工
(一) 猪肉分割 我国猪肉分割方法通常将半胴体分为肩、背、腹、臀、腿
美国猪肉胴体的分割
德国猪肉的分割
我国牛肉的分割
2.急宰
确认为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病畜及患一般传染病而有死亡危 险病畜,立即 开急宰证明单,送往 急宰。
凡疑似或确诊为口蹄疫的牲畜立即急宰,其同群牲畜也应全部宰完。 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肠道传染病、乳房炎和其他传染病及普通病的病畜,均须在指定的地点
或急宰间屠宰。
3.缓宰
经检查确认为一般性传染病,且有治愈希望者,或患有疑 似传染病而未 确诊的牲畜应予以缓宰。 但应考虑有无隔离条件和消毒设备,以及病畜短期内有无治愈的希望,经济费用是否有利成本核算等题。
(六) 清洗、去头、切脚 (七) 取内脏 取内脏前须再挂钩。 活禽从挂钩到切除爪为止称为屠宰去毛作业,必须与取内脏区完全隔开。此处原挂钩链转回活禽作业区,
而将禽只重新悬挂在另一条清洁的挂钩系统上。 (八) 检验、修整、包装
贮藏库温-24℃情况下,经12~24h使肉温达到-12℃
第三节 宰后检验及处理
(二)宰前病畜禽的处理宰前检验发现病畜禽时,根据疾病的性质、病势的轻重以及有无隔离条件等作如下
1.禁宰 经检查确诊为炭疽、鼻疽、牛瘟、恶性水肿、气肿疽、狂 犬病、羊快疫、 羊肠毒血症、马流行性淋巴管
炎、马传染性贫血等恶性传染病的牲畜,采取不放血法扑杀。 肉尸不得食用,只能者在指 定地点急宰,并认真检验;不正常者予以隔离观察,确
否则,只能送去急宰。 此外,宰前检查发 现牛瘟、口蹄疫、马传染性贫血及其他当地已基本扑灭或原来没有流行过的某些传染
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和产地兽医防疫机构。
二、宰前的管理
(一) 宰前休息 消除应激反应,在驱赶时禁止鞭棍打、惊恐及冷热刺激。现在应用电动驱赶棒来赶牲畜
(二) 宰前禁食、供水 屠宰畜禽在宰前12-24 h断食。断食时间必须 适当。一般牛、羊宰前绝食24h,猪1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