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制度建设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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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利体系构建

水权利体系构建
( ) 利 与 水 权 利 二 权
权利通常的法律概念是法律 赋予行 为主体进行某种行 为包括 作为和不作为 的可能性 。或者是 由国
家法 律认 可或确认 , 并予 以保护 的人们享 有的 自由和利益 。从 以上概念来 看权利特征 , 首先 , 权利 的主
体是人 , 自然界虽有 万物 , 仅有人是法律认 可的主体 , 但 因而也排斥 了动物及 其他生物会成 为权利 主体 。 其次, 权利 内容是法律 确认 的利益 、 自由和行 为的可 能性 , 具有 抽象性 ; 再次权 利是通 过法律 确认 与保
【l秦承敏 : l 山东水利职业学 院副教授 。本文为山东省教育厅社科课题 《 水权 利研究 的部分研 究成果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 / 5 0 5 9 ) 2 GB T 0 9 — 8 。 [】 3 黄锡生 : 水权 制度研究》 科学 出版社 2 0 年版 , 7 页。 《 , 05 第 5
系 。因此水 作为生态物质 , 经济发展 的资源 , 其概念 与内涵是多元 的 。如 : 水是 一种生态 要素 , 构成 水环境 。水环境 是指 围绕人 群空 间及 可直 接或 间接影响人 类生 活和发展
的水体 , 正常功能 的各种 自然 因素 和有关 的社会 因素的 总体 。【 其 2
《 英国大百科全书》 水资源被定义为 “ 中, 全部 自 然界任何形态的水, 包括气态水、 液态水和固态水” 。 17 97年联合 国教科 文组织建 议使 用的水 资源概念 是 “ 水资源 应指 可利用或 有可能 被利 用的水 源 , 这个水 源应具有 足够的数量 和可用 的质量 , 并能在 某一地点 为满足某种用 途而可被利 用” 。p 从 以上分 析看 , 的范 围要 比水资 源大 , 一种 自然 的概 念 。水资 源是从 稀缺性 来讲 的 , 水 是 更注重 的 是水经济价值。 水环境是不仅包含了经济的要素, 而且有了质的要求 , 是一种 自 、 然 经济、 社会的综合体。

摘要中国是一个缺水严重的国家。水...

摘要中国是一个缺水严重的国家。水...
holding and demand parties are in the pursuit of maximizing their own interests.The
operation mode of a water bank is mainly composed of three parts including water storage,water loan and water interest rate.Water storage and borrowing constitute the
Abstract
China is shortage of water seriously.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 system and water right market are beneficial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and to ease the water shortages.From the practical viewpoint,the scope of water right transfer is limited,the legal protection of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is not mature and water rights trading is with lots of risks.At present,the”water bank”as a
III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II

木垒县积极探索初始水权转让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木垒县积极探索初始水权转让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规定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两项基本制度, 明
确指出依法获得的取水权可以有偿转让, 这为木垒县 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转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律保 障。木垒县抓住这一机遇, 针对水资源利用中存在的 问题, 制定相关政策, 鼓励用水户之间开展水权交易, 以加快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 提高有限水资源利用 率, 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缓解水资源
农结合 的边境县 。木 垒县 国土 面积 22×1 m , . 0k 2有 可利用 草场 164 0 6 ×1 亩, 可耕 地面积 9 0 亩, 5X1 年实际播种面积 5 2X14 其 中水浇地 3 X1 0 亩, 0 0 亩、
见> < 、关于印发水权制度建设框架的通知> 20 年 和 06 国务院颁布的<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木垒县水资源极为贫乏, 人均占有地表水资源量 1 1m , 0s 2 均低于全国、 自治区、 昌吉州平均水平。木 垒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 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尽合 理, 高耗水作物面积大, 节水设施少, 灌溉定额高, 用
水效 率低, 民定居不断增加 , 牧 饲草料灌溉面积增多 ,
可供 灌溉水 量和灌溉面积严重失调 , 致使部分农作物
进行交易。

4 ・ 8
王 军, 贾鸿 飞 : 垒县 积极探 索初 始水 权 转让, 进水权 制度 建设 木 推
3 0元 ( 600 井深 8 m) 变压器 购置费850 ; 泵购 0 ; 0 元 水
2 0 3含 2 0 3 以下 水量交 易时。 水户达 成 0 m ( 0m ) 用
多年平均降水量 386 m 全县有 6 2 .m , 条山溪性河流、 1 条 泉水沟、2 6 17个泉 眼。但 河流 短浅 , 靠融雪 和 降

水权管理制度建设

水权管理制度建设

水权管理制度建设一、水权管理制度建设的背景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是维系生态平衡、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水资源面临着日益加剧的压力。

过度的开发和利用、水污染、水资源的不均衡分配等问题,使得水资源管理成为当前的重要问题之一。

由于水资源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水资源的管理不同于其他资源管理。

水资源是一个跨界资源,其管理不仅涉及地方政府、国家政府,还涉及流域内的各个相关部门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

同时,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受地域限制,不同地区之间的水资源利用冲突明显,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为了解决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可持续性,各国开始建立和完善水权管理制度,以实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和保护。

水权管理制度建设成为解决水资源管理问题、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

二、水权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1. 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权管理制度建设可以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避免过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导致的问题。

通过建立明确的水权制度,可以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水权管理制度可以引导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励各方面合理利用水资源,推动水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

2. 促进水资源的公平分配水权管理制度建设可以使水资源的利用更加公平合理,避免过度竞争和不当利用导致的水资源浪费和争端。

通过建立水权交易和转让制度,可以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调节和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公平分配,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水资源的基本权益。

3. 促进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权管理制度建设可以促进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通过建立健全的水权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可以规范各方面的水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建立水权管理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4. 促进水资源的国际合作和交流水权管理制度建设是国际水资源管理合作的基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2•【字号】济政办字〔2014〕136号•【施行日期】2014.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2日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水利厅、市政府关于开展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济宁市水权及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在合理确定和完善区域、行业以及用水户初始水权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监督、平等协商、市场决定,开展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水权转让和交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逐步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制度体系和水市场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选取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地区和单位,率先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试点工作。

2015年底,基本完成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初步建立济宁市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基本明确水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2016年底,基本形成设计合理、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水权交易制度体系。

用市场手段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既促进节约用水,又实现区域间、用户间用水的余缺调剂,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

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在用水次序上,首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考虑工业、农业、生态用水;在水源配置上,鼓励利用再生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合理利用地表水,限制利用地下水。

有关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探讨

有关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探讨

有关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探讨作者:陈长清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9期摘要: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重要成就。

其实施了“三位一体”的管理协调体制,围绕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水权保障机制建设和水权实时管理能力建设这三层开展工作, 对塔里木河流域的水量实行实时调度。

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需在今后对其水权制度进一步的完善。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三位一体中图分类号: TV21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塔里木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是塔里木河流域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制度的基础工作,也是实施水权管理的依据。

不少专家对塔里木河流域初始水权实践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这些观点和看法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水权制度、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本文下面就结合塔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探讨一下其目前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方案1.1 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的步骤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建设按照“三位一体”的步骤建设,并围绕着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水权保障机制建设和水权实时管理这三部分逐步展开。

2003 年,自治区政府批准了《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地表水量分配方案》( 以下简称《水量分配方案》),它是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的基本依据,实质上确定了塔里木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方案。

而水权保障机制建设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相关机构的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1998 年,根据塔里木河流域治理实际情况,在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了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

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由常委会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组成,并且明确规定了水利委员会运行方式与相关职能,这是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制度建设的组织保障。

关于水权制度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面, 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办法》等。

水权制度历史特点

水权制度历史特点

水资源管理创新与水权制度的变革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水资源管理的创新需要水权制度的变革来推动和支持 。
水资源管理的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政 策法规创新等方面。这些创新需要水权制度的变革来 提供支持和保障。例如,通过建立完善的水权交易市 场,可以实现水资源的跨地区、跨行业优化配置,提 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 理政策法规,可以规范水资源管理行为,保障水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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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制度的实践经验
水权确权登记实践
各国开展了水权确权登记实践,明确了每个用户的水权,建立了水权登记管理制度,为水权的交易和管理提供了 基础数据和保障。
水资源监测和管理实践
各国加强了水资源监测和管理实践,通过技术手段对水资源进行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水资源的变化情况,为水 权的分配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国内典型案例分析
浙江东阳-义乌水权交易
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通过水权交易,实现 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案例为国内的水 权交易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内蒙古节水灌溉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实施节水灌溉项目,成功 地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干旱地区的
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案例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1 2 3
水权制度历史特点
2023-11-11
目 录
• 古代水权制度 • 近代水权制度 • 现代水权制度 • 水权制度的未来展望 • 水权制度案例分析
01
古代水权制度
起源与演变
起源
古代水权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古埃及 ,当时已经出现了用水权的相关规定和用水分配制度。
演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水权制度逐渐发展完善,从简单的用水分 配到复杂的灌溉系统和水资源管理,逐渐形成了具有各自特 色的水权制度。

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与水权制度建设

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与水权制度建设
益 、 部 利益 与全局 利 益 的关 系 。 局
求 . 国的 治 水理 念 和政 策 逐 步 由工 程 水 利 向资 正
17 9 8年改 革开 放 以来 . 国经 济 我 以 年 均 8 的速 度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 % 但 经 济 的快 速 增 长 给 我 国 的 水 资 源 和 水环 境造成 了巨大 的压 力 水 资源 短
ss m cnt cin tas onso t x l iy m jrts so si t n l eom o ae g t ss m a rsn yt o s u t .I l p it u pi t ao ak fi tui a fr fw trr hs yt t ee t e r o o e cl n t o r i e p
文献标 识 码 : C
文章 编 号 :0 0 12 (0 6 2 — 0 1 0 1 0 — 13 2 0 ) 1 0 0 — 2


我 国的水 权制度 建设现状
人 、 与 自然 的 矛 盾 日益 突 出 . 理 人 管 成 为需 求 和手段 为了实 现有 效 的水 资 源 管j 人 与 自然 和谐 相 处 . 们 里和 我 需 要 正确 处 理人 与 自然 、 济 发展 与 经 资 源 和环 境 保 护 、 眼前 利 益 与 长远 利
a d i h u u e n l d n v r l p o t n o n t t n o t r rg t,s r n t e i g w tr r s u c s ma a e n n n t e f t r ,i c u i g o e a l r mo i f i i a i f wa e h s te gh n n a e e o r e n g me t o i o i s se w t t rrg t n g me ta o e u l i g up t c n c l s p o t s se y t m i wa e ih s ma a e n s a c r ,b i n e h i a u p r y t m,a d u d ra i g p l t f wa e h d n n e kn i so tr t o

对我国水资源权属改革路径的探讨

对我国水资源权属改革路径的探讨

济 组 织 的 水 塘 、 库 中 的 水 资 源 归 集 水 体 所 有 外 , 资 源 归 国 家 所 有 。 同 时 水 还 设 定 了 取 水 许 可 制 度 和 水 资 源 有
内容 ,进一 步 推进 水 资 源权属 改革 ,
水 利 部 20 0 5年 印 发 了 水 权 制 度 建 设 框 架 . 水 权 制 度 体 系 建 设 的 内 容 给 对
社 会 的 发 展 , 水 量 急 剧 增 加 , 资 用 水
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
20 0 8年 , 利 部 公 布 的 《 量 分 配 水 水
暂行办 法 》 式 实施 , 次对跨 省 ( 正 首 自
治区 、 辖市 ) 水量 分配 , 直 的 以及 省 ( 自
源 供 需 矛 盾 1 突 出 。为 适 应 新 形 势 3趋 的 要 求 . 家 和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都 开 始 国
条 例》 .为 适 应 水 资 源 权 属 管 理 的 需 要 , 确 规 定 了 “ 法 获 得 取 水 权 的 单 明 依

对 水 资 源 权 属 改 革 历 程
的 回 顾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的 相 当一 段 时 期 ,
为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高 速 发 展 和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建 立 的 要 求 . 国 加 快 了 我 水 资源 权 属改 革 的步 伐 。从 20 0 0年 开 始 , 国 家 推 进 水 资 源 调 查 评 价 、 水 资 源 综 合 规 划 和 专项 规 划 、 水 定 用 额 测 算 等 基 础 丁 作 , 展 了 水 权 转 换 开 和 节 水 型 社 会 建 设 试 点 。部 分 流 域 开 始 探 索 流 域 水 量 分 配 , 定 区 域 用 水 确 总 量 ,加 强 对 区 域 用 水 的 宏 观 管 理 不 少地 方 在 水 资 源 权 属 改 革 上 也取 得 了 阶 段 性 成 果 , 些 地 区 颁 布 了 行 一

对发展水利经济的几点思考

对发展水利经济的几点思考
发展趋势
未来我国水利经济的发展将更加注重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同时,还将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水利经济的全球发展。
02 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
水利基础设施的定义与分类
01 02
定义
水利基础设施是为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在河流、湖泊 、地下水等水源地之间建设的一系列工程设施,包括水库、泵站、水闸 、渠道等。
分类
根据功能和用途,水利基础设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03
1. 供水基础设施
包括自来水厂、水塔、供水管网等,负责为居民和工业企业提供用水。
水利基础设施的定义与分类
对发展水利经济的几点思考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水利经济概述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 水利资源开发与利用 • 水权制度建设与市场运作 • 水利产业政策与支持措施 • 发展水利经济的几点思考
01 水利经济概述
水利经济的定义与特点
水利经济的定义
水利经济是指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有关的经济活动。它涵盖 了水利产业、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2. 灌溉基础设施
包括水库、泵站、水闸、灌溉渠道等,用于 灌溉农田,保证农作物生长。
4. 水力发电基础设施
包括水坝、水轮机等,利用水流发电,为电 网提供清洁能源。
3. 防洪抗旱基础设施
包括堤防、河道、排水渠等,用于防止洪涝 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 生态保护基础设施
包括湿地公园、水生生态系统等,用于保护 水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
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水利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立中国特色的水权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的水权制度

水权制度体 系规范 的主 要内容
水权配置 、管理 、行使 和保 护的基础条件 水资源综合规划 、水
量分配 、用水总量控制是配置、管理 、行使和保护水权的基础 , 建立完 善相关制度至关重要 。水资源综合规划将遵循保障生态环境基本用水的 原则 ,合理确定各流域经济社会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 ,通过水量分配将 其配置到各行政区域 ,作为水权配置的控制性指标 ,通过取水许可等配 置机制合理配置水权 。水权的配置、管理和行使将纳入 总量控制范围, 有效落实总量控制指标 ,达到微观层面用水户用水高效 、中观层面区域 用水相互制约、宏观层面经济社会用水需求合理节制的 目的。 用水权 利 配置 完善取水许 可审批制度 ,科学配置取水权 ;建立 农 民使用 自建 、自有水库和水塘中水的权利的确认制度 ,明晰权利 ,加 强保护 ;设定涉水 的其他水资源开发利用权利 的配置机制 ;界定干旱期 以及紧急状态下的用水次序 ;实行取水权转让制度,取水权人可以依法 转让节约的取水额度 ;规范政府水权转让监管和信息发布行为 ,促进水
求。规范政府水资源管理、水质保护、生态用水保障等行为,保障水权 人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完善政府协调解决在水资源分配和使用中出现的
各类矛盾 的机制 。
市 场建 设 。
用水权 利行使
对取水实施计划管理 ,按照预测来水 和取水户取
水权额度 ,确定 下一年度取水户 的取水额度 ,取水户据此开展取水活 动 ,监管部 门实施监督管理,取水户根据所取水资源量交纳水资源费。 农 民对 自建、自有水库和水塘 中的水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利,监管部门 掌握其使用状况。 用水权 利保 障 规范水资源调度行为 ,满足经济社会正常用水需
常情 况下 的水权 一般 不具 有 优先 序 ,在 承担 相关 义务 方 面各 权利 人具 有

浅谈水权分类及水权体系

浅谈水权分类及水权体系

浅谈水权分类及水权体系面对水资源短缺、水质污染的严峻形势,我国学界从上个世纪末就开始关注水权问题,并逐步认识到了水权制度在水资源管理、配置与水市场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

但是综观已有文献,至今没有对水权的内涵与内容以及水权的体系结构有一个完全一致性的说法。

不仅没有形成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统一的水权理论,也没能使水权理论成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合理配置及有效保护的智力支撑。

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试图对水权的内涵、类型及其权利体系做一翻梳理和系统分析,并对中国水权体系的建构提出设想,以期对水权理论创新和水权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一、水权的含义对于水权的含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予以了解释。

但主流观点认为水权是产权理论渗透到水资源领域的产物,是指水资源稀缺条件下人们对有关水资源的权利的总和( 包括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其最终可以归结为水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

本文认为,水权即水资源产权或水资源财产所有权,是权利主体依法对某一水体(水量)或水资源量所享有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种权利的总和。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第一,水权是一种法权①。

即水权是由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得到社会公认的权利。

正如法兰西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那样:财产权就是以法律所允许的最独断的方式处理物品的权利。

阿尔钦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产权词条中指出:产权是授予特别个人某种权威的办法。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水权同样是社会或政府认可的,由法律或制度所规定的权利。

没有法律规定或社会公众的认可,权利主体则不会真正有效拥有该权利。

第二,水权是一种物权或水量权。

水权是权利人基于特定水体或水资源而产生的,针对特定水量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没有特定水体的水量或水资源量,就谈不上水权。

同时,由于不同的水体或水资源存在质量上的差异,所以,水量权又是具备一定水质的水量权。

水权是水量权与水质权的统一。

第三,水权是一个权利束。

岳阳市水权及水市场管理制度框架的建立

岳阳市水权及水市场管理制度框架的建立
进行 初 始水 权 分 配 。现 分 述 如 下 : 以进入市 场的生态环 境用水 . 由政 府采取 行政措 施解决 。 的分 级 区 , 则
㈣ O
通过 初始水权 ( 使用权 ) 配置 、 市场转 让 等形式 合理 配
制各类用水
表 1 岳阳市水 资源量分 区表
1 初始水权制度框架
云 溪 3个 区
黄 盖 湖
汨 罗 江
33 、4
12 9

根据湖南 省水 资源综合规 划 的水 资源计算 分 区成
果, 结合 岳 阳 市 的 行 政 区 划 , 照 以县 ( 、 ) 主体 的 遵 区 市 为
新墙 河
1 .4 27
原则 ,将 岳阳市水资源 量计 算单元划分 为 5个大区 1 6 个小 区。其中集雨 面积大于 2 0 m 的小区 1 个 , 0 k 1 集雨
实际情况 , 究提 出 了岳 阳市 水权及 水 市场 管理 制度 的框 架 。 研
【 关键词 】 水权
水市场
管理制度
水权 制度建设是水资源 管理制度 的核心 , 建立水 权和水 1 初 始水 权 分 配方 法 、 4
市场管理 的基 本思路 是 : 在水 资源综 合规划 基础上 , 结合 当
表 2 岳 阳市用水户单元划分表
用水 分 类

用 户单 元
3 用水指标交易制度
三级 单元
级单元
二级单元
为了促进水 资源的高效 利用和优化配置 .建立
用水权交易市场 , 定水权交易规划 , 制 允许 取 得 水 资
农业灌溉 用水 灌 区
农 民用水 户协会
农 户或联 户
工生 用 :主 量 ’ 业 产 水寞 统 辛

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法研究

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法研究

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法研究作者:李舒张瑞嘉蒋秀华张永永孙世雷李强坤来源:《人民黄河》2022年第02期摘要: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位于干旱半干旱区,为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从而确保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为缓解流域用水紧张的局面,亟须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法研究。

因此,从国家层面、流域层面和省(区)层面全面系统总结了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相关的制度,并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划分为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经济激励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四类,分析了这四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界定流域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的权利与义务、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强制性用水定额体系、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市场激励机制、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监督考评体系等立法建议。

关键词: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节约;集约;立法研究;黄河中图分类号:TV213.4;TV882.1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0-1379.2022.02.014引用格式:李舒,张瑞嘉,蒋秀华,等.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立法研究[J].人民黄河,2022,44(2):65-70.Abstract: The most parts of the Yellow River basin are located in the dry and semi-dry area. In order to meet the national strategy requirements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in the Yellow River basin, the water resources must be regarded as the maximum rigid constraint in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so that the social efficiency of limited water resources can be maximized. For relieving a tense water supply in the basin, legislation on economic and intensiveuse system of water resources should be made. Thus, the paper systematically summarized the relative water resources economic and intensive use systems at the levels of nation, basin and provinces (regions). These systems were further grouped by the four systems of total water use control, quota management, economic incentives and supervision and check-up. The problems raised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the four systems were analyzed. It put forward five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including defining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watershed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and local government, strict water intake permit management,establishing a mandatory water quota system, improving the market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improving the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system for the economical and intensive use of water resources.Key words: maximum rigid constraint of water resources;economic use;intensiveuse;legislative research;Yellow River1 引言干旱半干旱地區水资源短缺问题一直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类长期面临的重大挑战[1-2]。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08.13•【文号】水资源[2012]356号•【施行日期】2012.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2]35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举水利全行业之力,推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组织制定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

要积极推动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形成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其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抓紧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和时间控制节点,加快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流域和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提出本流域和本地区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方法,确保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需由其它有关部门牵头完成的事项,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落实。

三、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

水权试点工作方案

水权试点工作方案

水权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当前,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供应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水权管理成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保护水资源、合理配置水权、推动水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水权试点工作方案。

二、试点范围和内容1. 试点范围:本次试点将选择若干个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区域,包括城市、农村和工业区域等。

2. 试点内容:(1) 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明确水权主体、水权范围和水权交易的规则和程序。

(2) 水权划分与配置:根据水资源现状和需求情况,制定水权划分和配置方案,确保水权的公平合理。

(3) 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提供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促进水权市场化运作。

(4) 水权管理和监督:建立水权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水权的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确保水权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5) 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水权试点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三、试点实施步骤1. 确定试点区域:根据水资源状况和需求情况,选取若干个试点区域,并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

2. 制定试点方案:针对每个试点区域,制定具体的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

3. 实施试点工作:(1) 水权制度建设:制定水权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水权主体的权益和义务。

(2) 水权划分与配置:根据水资源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水权划分和配置方案,并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

(3) 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统一的水权交易平台,规范水权交易行为,加强信息公示和市场监管。

(4) 水权管理和监督:建立水权管理和监督机制,对水权使用进行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

(5) 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加强对水权试点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为试点提供合法、公正、公平的环境。

四、试点效果评估本次试点工作将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包括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环境保护的改善、水权交易的顺利进行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试点方案,推广和推进水权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水行政管理制度

水行政管理制度

水行政管理制度一、水行政管理制度的内涵水行政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为完成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任务而设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

水行政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组织机构等多个方面。

其核心是政府在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职责。

水行政管理制度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水行政管理制度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确定政府、企业和个人在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水法》《水利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成了水行政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2. 政策措施: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政策措施包括水资源优先配给制度、水环境监管制度、水资源税收政策等,旨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

3. 组织机构:政府设立水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和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

水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主要包括水利部门、环保部门、水利巡查部门等,水资源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局等。

4. 公众参与:水行政管理制度应当注重公众参与,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建立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合作机制。

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局面。

二、水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水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

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由地方官员和水利专家负责,水利工程主要由地方村民和官府共同建设。

在明清时期,水利科技得到了较大发展,水行政管理制度逐渐完善。

近现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逐渐成为政府的重点任务。

20世纪初,我国相继建立了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水行政管理制度开始逐步健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台了《水法》《水利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水行政管理制度体系。

在国际上,水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也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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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制度建设框架——水利部出台2005.1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时空分布不均匀,是水旱灾害十分频繁的国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增加、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代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

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关键要抓好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水权制度,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节约和保护的重要措施。

水权制度是现代水管理的基本制度,涉及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方方面面,内容广泛。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已有许多规定涉及水权制度,其中部分规定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调整,而水权制度体系中更多的内容尚待作明确规定。

为理清水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提高对水权制度的认识,推进水权制度建设,现对水权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权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治国方略、水法规和中央治水方针,根据水资源的特点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保护用水者权益,建立健全我国的水权制度体系,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1.可持续利用原则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必须坚持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要将水量和水质统一纳入到水权的规范之中,同时还要考虑代际间水资源分配的平衡和生态要求。

水权是涉水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要以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作为水权配置的约束条件,利用流转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大政府对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责任。

2.统一管理、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必须贯彻水资源统一管理、监督的原则。

实施科学的水权管理的前提是水资源统一管理。

水资源统一管理必须坚持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水量与水质管理相结合、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相分离的原则。

3.优化配置原则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必须坚持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

要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双控制的要求配置水资源。

根据区域行业定额、人口经济布局和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状况及发展目标预定区域用水总量,在以流域为单元对水资源可配置量和水环境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最终确定区域用水总量。

区域根据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按照用水次序和行业用水定额通过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对取用水户进行水权的分配。

各地在进行水权分配时要留有余地,考虑救灾、医疗、公共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用水要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要求。

国家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区域用水总量进行宏观调配,区域也要根据技术经济发展状况和当地可利用水量,及时调整行业用水定额。

国家还要建立水权流转制度,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4.权、责、义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必须清晰界定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以及用水户的权利和义务,并作到统一。

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国家通过水权配置,实现用水权利社会化成功与否的前提,也是水权流转成功与否的前提。

5.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公平和效率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属。

在水权配置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生存和发展的平等用水权,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

合理确定行业用水定额、确定用水优先次序、确定紧急状态下的用水保障措施和保障次序。

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相衔接,水权必须有偿获得,并通过流转,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的效用。

6.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既要保证政府调控作用,防止市场失效,又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配置效率。

二、水权制度建设框架水权制度是界定、配置、调整、保护和行使水权,明确政府之间、政府和用水户之间以及用水户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规则,是从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水权进行规范和保障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水权制度体系由水资源所有权制度、水资源使用权制度、水权流转制度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水资源所有权制度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务院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代表,代表国家对水资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推行水资源宏观布局、省际水量分配、跨流域调水以及水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工作,都涉及到省际之间的利益分配,必须强化国家对水资源的宏观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服从国家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配的宏观管理。

国家对水资源进行区域分配,是在国家宏观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特定额度水资源和水域进行配置、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而不是国家对水资源所有权的分割。

水资源所有权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则,突出国家的管理职责。

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明确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内涵。

制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管理办法。

2.全国水资源规划制度水资源规划是水资源配置、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基础。

编制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近额为主要依据核算用水总量,依据宏观控制指标,科学地进行水量分配。

(4)建立水权的登记及管理制度。

对用水户的初始水权进行登记和确认,保证初始水权的基本稳定,并对初始水权的调整、流转和终止进行规范。

(5)制定水权分配的协商制度。

建立利益相关者利益表达如听证等机制,实现政府调控和用水户参与相结合的水权分配的协商制度。

(6)建立对各类水使用权分配的规范。

建立和完善水能、水温、水体、水面及水运使用权的配置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利用市场机制进行配置的行为。

(7)完善大型用水户和公共取水权的配水机制。

建立配水方案制定、调整以及相关用水户参与的相关制度。

(8)建立公共事业用水管理制度,保障救灾、医疗、公共安全以及涉及卫生、生态、环境等突发事件的公共用水。

(9)建立生态用水管理制度,强化生态用水的管理,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的需求。

(10)制定干旱期动态配水管理制度、紧急状态用水调度制度。

规定特殊条件下水量分配办法,对特殊条件和年份(如干旱年)各类用水水量进行调整和分配。

2.取水管理(1)修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2)制定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对取得取水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水的使用目的、水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制定国际边界河流和国际跨界河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对于向国际边界河流和国际跨界河流申请取水的行为进行许可管理,包括取水限额、取水河段、水质要求等。

(4)制定取水权终止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取水权的使用期限和终止时间。

(5)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尽快出台全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法规。

为了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制定出台全国性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法规,各地据此修订地方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实施办法。

3.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建立水权制度的核心之一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有效保护水资源。

应尽快完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制度,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1)制定全国节约用水管理法律法规,建立节水型社会指标体系。

(2)保护水环境,加强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制度建设。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水功能区划管理及保护制度,建立并实施生态用水和河道基流保障制度以及区域水环境容量分配制度。

(3)完善控制排污的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排污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边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排污行为现场检查制度以及其他各项排污管理制度。

(4)完善地下水管理及保护制度。

为保护地下水资源,要充分考虑代际公平原则,不能破坏地下水平衡。

要完善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监测、开采总量控制、限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及管理、超采区地下水回补等方面的制度。

4.权利保护根据国家有关物权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和用户、用户和用户间的关系,维护国家权益,保护水权拥有者权利。

(三)水权流转制度水权流转即水资源使用权的流转,目前主要为取水权的流转。

水权流转不是目的,而是利用市场机制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手段,由于与市场行为有关,它的实施必须有配套的政策法规予以保障。

水权流转制度包括水权转让资格审定、水权转让的程序及审批、水权转让的公告制度、水权转让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及水市场的监管制度等。

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小的商品水交易更多地由市场主体自主安排,政府进行市场秩序的监管。

1.水权转让方面(1)制定水权转让管理办法。

对水权转让的条件、审批程序、权益和责任转移以及对水权转让与其他市场行为关系的规定,包括不同类别水权的范围、转让条件和程序、内容、方式、期限、水权计量方法、水权交易规则和交易价格、审批部门等方面的规定。

(2)规范水权转让合同文本。

统一水权转让合同文本格式和内容。

(3)建立水权转让协商制度。

水权转让是水权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市场行为,需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民主协商机制。

政府是水权转让的监管者。

(4)建立水权转让第三方利益补偿制度。

明确水权转让对周边地区、其他用水户及环境等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补偿的办法。

(5)实行水权转让公告制度。

水权转让主体对自己拥有的多余水权进行公告,有利于水权转让的公开、公平和效率的提高,公告制度要规定公告的时间、水量水质、期限、公告方式、转让条件等内容。

2.水市场建设方面水市场是通过市场交换取得水权的机制或场所。

水市场的建立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

在我国,水市场还是新生事物,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培育。

水市场的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约束和规范。

(1)国家出台水市场建设指导意见。

明确水市场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机构,建立水市场运行规则和相关管理、仲裁机制以及包括价格监管等交易行为监管机制。

(2)探索水银行机制。

借鉴国外经验,用银行机制对水权进行市场化配置。

探索建立水银行,制定水银行试行办法,通过水银行调蓄、流转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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