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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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虚拟货币交易个税纳税新规受质疑

2008-11-3 11:31 深圳晚报【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虚拟货币加价出售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消息一出,各方哗然。虽说此前虚拟货币流动,确实存在增值部分的收入,也让多方头疼不已,但通过征税将其纳入监管轨道,需要解决的问题还真不少。要征税,是否先要网络实名?没有交易单据,如何确定应纳数额?征收地如何确定?网民为其虚拟财产纳了税,国家是否履行相应职责对虚拟货币被盗与现实中的偷盗实行同罪同罚?

纳税新规:加价销售虚拟货币要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10月29日通过批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明确,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批复被解读为我国正在将影响越来越大的虚拟货币纳入监管轨道。

实际上,近年来虚拟货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名词了。在网游领域,大规模多人网络游戏玩家通常使用真实的现金来购买“虚拟金币”和其他游戏货币,以获得超出其他玩家的优势地位。基于此,虚拟货币的交易也日益繁盛。据了解,目前“流通”的虚拟货币已经不下20种,在搜索引擎搜索“游戏币交易”,至少有53.2万个结果。有业内人士估计,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规模,并以每年15%至20%的速度成长。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表示,目前税收征管已经纳进虚拟经济,个人买卖虚拟货币中间赚取的差价,属于虚拟货币的增值部分,税法已规定增值部分如果有收益必须缴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批复在经济上具有合理性。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税额是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假如玩家出售100元虚拟货币,其中成本50元,交易费10元,一次性收入则为40元,应纳税额则为8元。

业界回应:多数不赞成虚拟货币私下交易

腾讯方面表示,“长期以来,由于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的泛滥已经使网络盗窃形成了产业化的规模,从制作木马病毒,到传播病毒,再到网络盗窃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销赃,严重危害了网络用户的利益。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的行为在我国是否合法还未有定论,大多数的网络企业从信息安全的角度考虑也禁止用户私下间的交易行为。”因此,腾讯方面认为,依法出台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的监管措施对于用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保护都会有促进作用,腾讯也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金山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也向媒体透露,其实网游厂商并不希望用户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虚拟货币和物品的交易,因为很多虚拟货币都是通过系统漏洞获得,会对游戏玩家和厂商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游戏厂商并不希望第三方交易存在。

此外,网游供应商第九城市表示,该批复仅是一个框架性条文,暂时不会对第九城市有太大影响。第九城市能够掌握玩家购买装备的情况,但个人之间进行的虚拟货币交易信息和

虚拟货币流向很难监控。这并不是企业行为,因此也很难由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交易记录。

针对淘宝网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情况,淘宝网公关总监卢维兴称,淘宝方面称正对此表示关注,但国家相关部门并未与淘宝有过沟通,也尚未有应对措施。

三大疑问:

1.交易合法?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分析人士认为,既然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也就意味着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的所得收入合法,进而肯定了虚拟货币的物权。“财产转让”的前提是个人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此批复直接传达的意思即虚拟货币是玩家的私人财产。

实际上,2007年2月,文化部、工商总局等14个部、委曾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倒买倒卖虚拟货币和用虚拟货币购买实物商品。国家税务总局如果通过这种形式肯定虚拟货币交易,无疑让此前这一纸禁令处境尴尬。

有人士进而提出,若虚拟货币及其交易合法化,那么当虚拟货币被盗,或者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出现问题而系统归零时,玩家将有权追回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游戏运营商是否应该为对他们来说仅为一串数字代码、对玩家来说却是成千上万的财富损失埋单?

此外,既然虚拟货币存在及其交易具有合法性,那么“游戏玩家的装备、虚拟货币被盗了,是不是也可以立案侦查?在网络上盗取别人的”财富“,是不是就此应该与现实中的偷盗罪相提并论、同罪等罚?”魔兽玩家小莫向记者表示。

2.如何征收?

另一大疑问聚焦在如何对这一庞大而又不记名的交易进行税控。征收个人所得税,必须将网络虚拟的名称与现实中的个人对应起来。如此一来,网络实名就成必然。然而,实名制后的网络还有多大吸引力呢?况且,就目前的交易看,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原始凭证,买卖双方都不能被监督,谁会去主动报税呢?

由于网络的复杂性,税务机关如何核实个人网络财富的情况?这势必要求税务机关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而由此为国家增加的税收与投入的成本相比又是否划算?此外,财产转让应税额是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合理费用应该怎么计算?玩家“勇敢的心”说:“获得虚拟货币也是有条件的,可能涉及车费、机票费、购买电脑等合理费用,难道这些都要给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分摊?”

还有人指出,收缴个税的税务机关也难以确定:是按纳税人的户籍所在地确定,还是按交易所在地或支付所在地确定?更重要的是,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的价值关系如何界定?通过游戏赚取的虚拟货币价值几许?通过交易获得的虚拟货币再次销售还要交税吗?

3.打击产业?

实际上,从游戏运营商的角度,国家税务总局此次针对玩家间的私下交易虚拟货币的批复,会破坏网络游戏的经济生态环境,扰乱游戏内的“金融秩序”。尤其是以工作室形式存

在的“打币一族”的大量出现,将造成游戏币迅速贬值,使游戏运营寿命大大缩短。不过,反过来看,这种“打币”地下产业却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游戏产业的繁荣,游戏运营商之前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前盛大网络副总裁、现暴雨娱乐CEO组朱威廉表示,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收入征税,短期来看对网游运营商有益,但长期来看则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他认为,要征税必然需要采取实名制等措施,种种繁琐的措施将会使很多玩家望而却步。同时,很多职业玩家和离开游戏出售装备的玩家的积极性也会大减,这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朱威廉称,对虚拟货币交易收税是合理合法的,但目前时机尚不成熟,一旦推出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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