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的四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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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的四次被捕
摘要: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他一生坎坷,四次被捕,屡受磨难,但依旧富有坚强不屈的革命精神,对于认准的道路勇往直前。
关键词:陈独秀;四次被捕;中国现代史
陈独秀,字仲甫,号实庵,安徽安庆人,生于1879年10月,是近现代中国历史上一位颇有争议的人物。
他早年留学日本,创办《新青年》杂志,成为名震一时的新文化运动旗手。
后受到马克思主义影响,成长为共产主义者,并担任党的总书记。
大革命失败后,因犯右倾错误,并组织托洛茨基派,反对党中央而被开除出党,1942年5月贫病交加,逝世于四川江津。
陈独秀的一生既有轰轰烈烈的峥嵘岁月,也有困窘苦闷的坎坷生涯。
他始终具有刚烈的性格,富有坚强不屈的革命精神,对于认准的道路勇往直前,一生中曾四次被捕,屡受磨难。
一、五四先锋、慷慨被捕
1919年5月,成千上万的学生高呼着“还我青岛”、“内惩国贼,外争主权”的口号,发起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掀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篇章。
北洋军阀政府十分恐慌,进行了残酷的镇压。
6月3日,军队狂捕学生一百七十余人,次日,又有七百多学生被捕。
这么多的学生被捕,自然引起了时任北大文科学长的陈独秀的关切。
6月8日,他在《每周评论》第二十五号上发表了《研究室与监狱》一文,提出“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的生活”。
6月9日,他亲自起草了《北京市民宣言》,译
为英文,并连夜印刷。
《北京市民宣言》的内容除了有当时舆论普遍要求的免除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人职务,收回山东权利之外,还包括专门针对皖系军阀暴力机关的,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务司令两机关、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等条款,这对于皖系军阀无异于釜底抽薪。
宣言印好后,陈独秀亲自和高一涵一起到中央公园去散发,他们乘吃茶的人离开茶座时,把《宣言》放在没有人的桌上,用茶杯压好。
待到吃茶的人回原桌子来,看到传单,读后大声叫好,拍手欢呼。
6月11日下午,他又约高一涵等4人到新世界附近一个四川菜馆吃饭。
饭后,五人分散到新世界和城南游艺园去散发传单。
陈独秀见新世界屋顶花园既没有游人,也没有电灯,正好下一层露台上放映露天电影,就趁此机会,把传单从上面撒了下去。
但陈独秀当时身着白帽西服,比较显眼。
一来到新世界又频繁上下楼,衣兜里也胀鼓鼓的,早已引起暗探的注意和追踪。
正散发传单时就被当场拘捕。
陈独秀被捕后,李大钊非常着急,立即与众人商议营救的办法。
最后决定首先将陈独秀被捕的消息告诉全国人民,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使北洋政府有所顾忌,不敢胡作非为。
13日,北京《晨报》首先披露了陈独秀被捕的消息,各报刊随即争相报道,全国舆论大哗,各省各界函电交驰,纷纷为其辩白,呈请政府当局立即予以释放。
孙中山对陈独秀被捕也非常关心,他在上海一见到徐世昌、段祺瑞的代表许世英,就说:“你们逮捕了陈独秀,足以使国人相信,我反对
你们是不错的。
你们也不敢把他杀死,死了一个,就会增加五十个、一百个,你们尽管做吧。
”
由于正义舆论的压力,1919年9月16日,北洋政府“照豫戒法办理”,将陈独秀释放。
他在被关押的98天期间,因狱中环境恶劣,感染了胃肠疾病,但丝毫没有改变坚定的革命信念,不久就多次参加了北大学生的欢迎会和慰问会,又继续投入革命中。
逮捕与营救、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使陈独秀的革命形象更加高大光辉。
二、沪上建党、巧渡劫难
1921年9月,陈独秀从广州回到上海,负责中共中央的工作。
当时在中央工作的只有他和李达、张国焘三人,常聚在他卧室楼下的客堂间里讨论工作。
当时决定宣传工作,仍以《新青年》为公开宣传刊物,由陈独秀主持。
李达编辑《共产党月刊》,作为秘密宣传刊物。
张国焘则主持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工作。
正当中共中央积极开展工作的时候,10月4日下午2时许,三位陌生人从前门闯入陈宅,先说要见陈独秀,又说要买《新青年》。
陈独秀从楼上下来,见此情形想从后门出去,但后门已有人把守,无法脱身。
不一会儿来了两辆汽车,陈独秀和妻子高君曼及正在陈宅聚会的杨明斋、包惠僧、柯庆施等一共5人,都被法租界当局捕去,《新青年》等印刷品也被搜去。
到捕房后,陈独秀机智地与敌人展开斗争,化名王坦甫,其他人也都报了假姓名。
不久,■辅成和邵力子去陈家时也立刻被捕。
■辅成到捕房后一见陈独秀就拉着他的手说:“仲甫,怎么回事,一到你家就
把我们拉到这儿来了!”这一下陈独秀的身份暴露了。
待捕房查清■、邵二人身份后,立即被释放。
而其余五人被关入牢房。
陈独秀被捕的消息,各大报纷纷登载,闹得满城风雨。
为了营救陈独秀,李达、中共中央通报各地的组织派人到上海来,并电请孙中山先生设法营救。
孙中山立即打电报给上海法租界的领事。
共产国际顾问马林也请了法国律师承办这个案子。
19日法庭判决除陈独秀外都获释。
26日,法庭结案:“查《新青年》已被封闭禁止出售,被告明知故犯,罚洋100元,销毁查抄书籍,释放陈独秀”。
陈独秀等人出狱后,才知道马林为营救他们五人,花了很多钱,出了很多力,打通了会审公堂的各个环节,才顺利结案的。
三、蒙冤入狱、激起民愤
1922年8月9日,上海法租界又把陈独秀逮捕了。
据陈独秀说这次被捕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敌人的造谣中伤,说中共中央得了俄罗斯的巨款。
于是听信谣言的“华探杨某向我的朋友董、白二君示意要敲竹杠,穷人无钱被敲,我当时只得挺身就捕”。
陈独秀被捕事件,使进步团体极为愤慨。
14日起,自治同志会、新中国会、共存社、改造同盟、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少年中国学会等10个革新团体联合发表宣言,反对法租界当局的横暴。
蔡元培、李石曾也联名致电法领事,并面访法公使,要求释放陈独秀。
十个革新团体宣言指出:“陈独秀是一个改造中国的先驱,一个为解放中国劳苦群众奋斗的革命家,我们一定要起来救护呀!这不仅是救护陈独秀个人,这是救护垂危的改革运动,这是解放我们自己必要奋斗!”这
么多的进步团体把营救陈独秀的活动同整个革命联系起来,这不仅说明陈独秀在当时革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说明革命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18日下午,中法会审官判决陈独秀罚洋400元,交保释放。
当时下午5时许,陈独秀出狱。
两年来,陈独秀接连两次被法租界当局逮捕,他这次出狱后没多久,便隐蔽起来。
四、身陷囹圄、尽展节操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因所犯的右倾错误,受到中共中央的批评。
但性格倔强的他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坚持“不断革命”的理论,最终与自己亲手创立的共产党分手,成立了托洛茨基派联盟,铸成了悲剧的一生。
1932年6月,新的托派中央常委会在上海成立,书记仍为陈独秀,委员分别有彭述之、罗世藩、濮德志、宋逢春,秘书为谢少珊。
但事隔仅四个月,10月15日,这个组织即被国民党中统特务机关一网打尽。
那天,彭述之等人到上海虹口区有恒路春阳里210号谢少珊家开会,被中统特务全部逮捕。
陈独秀因病未出席这次会议,本可幸免,但由于唯一知道他住址的谢少珊的出卖,也在晚上被捕。
陈独秀一生奔走革命多次被捕,这是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
过去被捕,每次经过营救都很快获释,这次却被判刑坐牢了。
国民党之所以逮捕陈独秀,主要因为仍把他看做是“共产党首领”。
虽然,国民党早已知道他组织了反党小组织,成为中共的反对派。
但是,把他的反对派活动看成是共产党内部的矛盾,而且陈独秀在“九
一八”、“一二八”时期进行了一系列“反日反国民党”的活动,这是国民党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因此对陈独秀的被捕大加宣扬,称捕到了“久缉未获的共产党领袖”。
直到后来,通过研究“罪证”、向叛徒调查、审讯陈独秀本人,才确定他与湘鄂赣等地暴动的中共中央确实没有联系,才在舆论的压力下将陈独秀案交法院公开审判。
与前几次情形一样,陈独秀的被捕无异于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社会名流纷纷组织营救。
蔡元培、胡适等人向他推荐辩护律师,他“五四”之前的挚友章士钊也捐弃前嫌,抛开政见的不同,自告奋勇义务担任他的律师。
1933年4月15、16、17日,国民党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三次审讯陈独秀等人的案件。
章士钊在辩护词中为了替老友开脱罪责,把陈独秀描绘成国民党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鼓吹议会政治的政客和反共的急先锋,真可谓煞费苦心。
但陈独秀并未领情,立即发表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
那么陈所谓本人之文件又是什么呢?这就是《陈独秀自撰辩诉状》。
在这篇辩文中,陈仍以共产党人自居,并宣称为了实现“反抗帝国主义以完成中国独立”,“反抗军阀官僚以实现国家”,“改善工农生活”,“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的最终目的,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还猛烈抨击了国民党对日寇妥协退让,压制民众抗日致使主权沦丧,民怨沸腾的暴政,尖锐指出腐朽的蒋介石政府才是“危害民国”的罪魁祸首。
陈独秀慷慨激昂,义正词严的自辩,把自己变成了原告,
把法庭当做战场,说出了广大民众的心声,在审讯期间旁听席之拥护一次甚于一次,旁听者法庭内站不下,竟站在室外旁听。
1933年6月30日,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判决陈独秀、彭述之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8年。
陈独秀开始了他的狱中生涯。
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他在狱中的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为满足他读书的要求,牢房里放了两个大书架,都摆得满满的,由亲朋好友向他传递书籍。
社会名流、亲友也可常来探望。
陈独秀的这次入狱,真正实现了把研究室和监狱合而为一的倡导,利用国民党提供的优待条件,一面潜心读书研究,著书立说,一面继续以手中的笔与国民党进行斗争。
他在狱中博览群书,涵盖政治理论、历史、传记、文字学等大类,并潜心著述,订有庞大的写作计划,完成了《孔子与儒学》一书,并开始撰写自传。
他还以诗言志,创作了不少诗词,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脍炙人口《金粉泪》五十六首。
这一组七言绝句感时伤事,针对国民党的政策,淋漓尽致地揭露、讽刺、痛斥、控诉了国民党的罪恶统治,抒发了陈独秀抗日反蒋、忧国忧民的情思。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国民党政府团结一切力量共同抗日,释放一切政治犯。
因而,释放象陈独秀这样有名望的政治犯,已是公众的一致要求。
于是,汪精卫与蒋介石协商后,不得不令国民党政府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
因为陈独秀拒写悔过书,所以要“设法开释”,找一个自己下台的台阶。
8月21日,司法院院长居正向国民政府林森呈递了一个“请将陈独秀
减刑”的公文,称他“爱国情深,深自悔悟,拟请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
”8月22日,《中央日报》刊登了宣告陈独秀减刑的国府明令。
次日,陈独秀终于结束了三年的囹圄生涯,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