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专题培训班讲义(使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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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 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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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兽药管理条例》
■ 养殖诊疗、用药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时间 圈舍号 发病头数 诊断情况 兽药名称 生产厂家 休药期 用法用量 停药时间 治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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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兽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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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部令公告
■
农业部公告、规范性文件
一、禁用药物管理:违禁药物相关公告、淘汰兽药品种目录、兽药地
方标准废止目录等;
二、兽药残留: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兽药停药期规定、动物及动物源
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 三、处方药管理:处方药目录(第一批)、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 四、监督执法: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2071号公告); 五、毒麻品管理:氯胺酮、兽用安钠咖、麻黄碱等。
(四)代加工生产的含药饲料仅限动物养殖场(户)自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或倒买倒卖,违者按照
《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为从养殖生产环节控制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168号公告”,切实加强饲料药物添 加剂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委托加工含药饲料生产、使用活动的监管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 规行为要及时进行部门间的沟通,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请各地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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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附录1)-2001.9.4
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 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份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 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名称 二硝托胺预混剂 马杜霉素铵预混剂 尼卡巴嗪预混剂 尼卡巴嗪、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 甲基盐霉素、预混剂 拉沙诺西钠预混剂 氢溴酸常山酮预混剂 盐酸氯苯胍预混剂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名称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 喹噁啉预混剂 氯羟吡啶预混剂 海南霉素钠预混剂 赛杜霉素钠预混剂 地克珠利预混剂 复方硝基酚钠预混剂 氨苯胂酸预混剂 洛克沙胂预混剂 序号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名称 莫能菌素钠预混剂 杆菌肽锌预混剂 黄霉素预混剂 维吉尼亚霉素预混剂 喹乙醇预混剂 那西肽预混剂 阿美拉霉素预混剂 盐霉素钠预混剂 硫酸粘杆菌素预混剂 序号 28 29 30 31 32 33 名称 牛至油预混剂 杆菌肽锌、硫酸粘杆菌素 预混剂 吉它霉素预混剂 土霉素钙预混剂 金霉素预混剂 恩拉霉素预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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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畜牧法》
■ 《畜牧法》
第四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 对象、时间和用量(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
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例:非处方药预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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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附录2)-2001.9.4
仅通过混饲给药,所有商品饲料中不得添加(兽药字)
1.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苄啶预混剂 3.潮霉素B预混剂 5.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 7.盐酸林可霉素预混剂 9.伊维菌素预混剂 11.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13.氟苯咪唑预混剂 15.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17.磷酸替米考星预混剂 19.甲砜霉素散 21.维生素C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 23.噁喹酸散 2.越霉素A预混剂 4.地美硝唑预混剂 6.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 8.赛地卡霉素预混剂 10.呋喃苯烯酸钠粉 12.环丙氨嗪预混剂 14.复方磺胺嘧啶预混剂 16.硫酸新霉素预混剂 18.磷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预混剂 20.诺氟沙星、盐酸小蘖碱预混剂 22.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蘖碱预混剂 24.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2015年兽药管理专题培训班
规范用药 依法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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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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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引言
■ 被误解的“白羽鸡” ■ 产生误解的原因 ■ 滥用抗生素的危害
3
案例解读——视频中反映的问题
■ 畜禽养殖中,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是无可厚非的 ■ 人用药、禁用兽用,超范围用药 ■ 不看说明书,用法不当,超剂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
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176)-2002.2.9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7种)
(二)、性激素(12种) (三)、蛋白同化激素:碘化酪蛋白、苯丙酸诺龙(2种)
(四)、精神药品(18种)
(五)、各种抗生素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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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0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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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兽药管理条例》
■ 《兽药管理条例》
第六章 兽药使用 第三十八条 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
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
第三十九条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制定公布。 第四十条 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
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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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畜牧法》
■ 《畜牧法》——处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 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 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养殖畜禽的,依照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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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附录2)-2001.9.4
仅通过混饲给药,所有商品饲料中不得添加(兽药字)
地美硝唑预混剂(禁止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 Dimetridazole Premix [有效成分]地美硝唑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地美硝唑200g。 [适用动物]猪、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猪密螺旋体性痢疾和禽组织滴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猪10002500g,鸡400-2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鸡连续用药不得超过10天; 休药期猪3天,鸡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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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畜牧法》
■ 《畜牧法》——监管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 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 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 性激素类:乙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 及制剂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ol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 及制剂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 及制剂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n 双甲脒Amitraz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五氯酚酰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 、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 、吡啶基醋酸 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 、 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 禁止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所有用途 杀虫剂 杀虫剂、清塘剂 杀虫剂 杀虫剂 杀虫剂 杀虫剂 杀虫剂 杀虫剂、抗菌 杀螺剂 杀虫剂 促生长 禁用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食品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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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兽药管理条例》
■ 《兽药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 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 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 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 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 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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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处方药预混剂
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168号公告的补充规定 (农业部公告220)-2002.9.2
一、根据需要,养殖场(户)可凭兽医处方将“168号公告”附录二的产品及今后我部批准的同类产品,预混后 添加到特定的饲料中使用,或委托具有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并经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认定的饲料厂代加工生产为含 药饲料,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动物养殖场(户)须与饲料厂签订代加工生产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须注明兽药名称、含量、加工数量、 双方通讯地址和电话等,合同双方及省兽药和饲料管理部门须各执一份合同文本。 (二)饲料厂必须按照合同内容代加工生产含药饲料,并做好生产记录,接受饲料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含 药饲料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兽药有效成分、含量、饲料厂名。 (三)动物养殖场(户)应建立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法走兽药质量标准使用所加工的含药饲料,并接受 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养殖场要有责任心,要做到“己所不吃,勿售与人”
■ 监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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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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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针对养殖环节用药和监管的规定 ■ ■ ■ ■ ■ ■ ■ ■ ■ ■ ■ 《畜牧法》 《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农业部公告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 《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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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农业部公告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168号附录1)-2001.9.4
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 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份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 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喹乙醇预混剂 Olaquindox Premix [有效成分]喹乙醇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喹乙醇50g。 [适用动物]猪 [作用与用途]用于猪促生长。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 1000g-2000g。 [注意]禁用于禽;禁用于体重超过35 kg的猪; 休药期35天。
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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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
第十四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 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 要求; (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门,负责制定公布在饲料中允许添加的药物饲 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 禁用药品。 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 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 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第四十三条 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