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及政府加强对投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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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及政府加强对投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摘要: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重创了世界各大经济体,虽然各国都迅速地采取了相应的救市措施,“用直升机大把撒钱”,但是世界金融市场上的许多银行,其中大多数是投资银行,要么破产,要么被收购。回顾此次金融危机,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投资银行监管的失控或不力,成为这次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本文从投资银行的特点入手,分析加强对投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关键词:投资银行特点风险政府监管

一、投资银行概述

(一)定义

投资是最重要的一类金融中介机构,产生于欧洲,在西方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现代投资银行业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这一称谓也主要流行于美国,在英国、澳大利亚以及原英联邦国家习惯称之为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日本则称为证券公司(securties co. ltd)。

目前理论界对于投资银行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较广义的投资银行是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资本等,但不包括证券零售、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银行业务等。(二)特点

与商业银行相比,投资银行主要有下列特点:

1、从本源上看,商业银行是存贷款银行,其本源业务是存贷款,

其他各项业务也是随着存贷款业务衍生起来的。而投资银行是证券的承销商,证券承销业务是其最为核心的业务。

2、从功能上看,商业银行行使间接融资的功能,主要是把资金从盈余方转移到短缺方,具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全部风险,为了减低风险,其活动场所主要为短期资金市场。投资银行行使的是直接融资的功能,只是作为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媒介,并不介入投资者与筹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活动场所为长期旗本市场。

3、从利润构成来看,商业银行的利润首先来自于存贷款利差,其次此才是资金运营收入和表外业务收入。投资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于佣金。

4、从管理方式看,商业银行更加注重安全性,因此他的资产除各项贷款外,资本营运主要在同业往来和国债与基金等低风险证券投资商。投资银行更加注重高收益,其资金运营主要是在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债券、外汇及掉期、衍生金融工具等契约形式工具的投资上。

(三)主要业务

1、证券承销。投资银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代为承销证券并以此获得承销手续费收入,这是其基本业务和本源业务。

2、证券交易。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充当证券经纪商和自营商的角色。

3、项目融资。利用项目的未来现金流作为担保条件的无追索权

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

4、企业兼并收购。投资银行在其中主要提供信息和筹集资金。

5、基金管理。利用其在证券市场的特殊地位,以及丰富的理财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分别承担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等职责。

6、除此之外,投资银行还从事风险投资、理财顾问、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等。

二、投资银行的主要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金融体系中最常见的一种风险,是市场变量,例如加个、利率、汇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化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投资银行最为最重要的一类金融中介机构,对于市场风险异常敏感。(二)政策风险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者必须要熟悉国家最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了解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是投资银行能够走在政策变化之前。

(三)法律风险

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变化,也会对投资银行产生影响。投资银行管理者必须时刻保持与市场的联系,了解最新法律的动向。(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往往是指其持有的资产流动性差和对外融资能力枯竭而造成的损失或破产的可能性。

(五)其他风险

除此之外,投资银行还面临着信用风险、系统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政府加强对投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一)通过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使金融体系更加安全与稳定

由于投资银行是高风险、高收益行业,而且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旦投资银行发生危机,可能危机到整个金融体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旦投资银行发生重大危机,对于全球经济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次的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加强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二)通过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公平竞争

监管的目的不是控制,而是像铁路一样,给金融机构提供一个更好地运行环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通过竞争才能够提高投资银行的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加强政府监管要着重于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力求在安全稳定的基础上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不是以行政指令的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业务。

(三)同时,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也是由投资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

投资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和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加强监管的必要性。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和本源业务是证券承销,而证券一方

面是一张虚拟资本,另一方面还是一种信息产品,这就预示着证券市场比其他市场更容易出现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决定了政府加强监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从其自身来说,其注重高收益、高风险的管理方式,也决定了政府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殷孟波,曹廷贵.《货币金融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九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张学安,檀吓俤.《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河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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